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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系统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分管院长庭长将编入审判团队主审案件

 az123-4 2017-02-21
青岛法院系统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分管院长庭长将编入审判团队主审案件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17-02-21 来源:青岛日报

  青岛日报讯 我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首批739名员额法官遴选公示工作已经完成,其中包括市中级法院的首批185名员额法官。目前,我市法院正在按照上级部署,进一步抓好司法资源配置、配套改革推进、管理方式转变、团队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正在推进的主要改革措施包括: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求首批入额法官绷紧“质量弦”,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把每次庭审都开成样板,把每份文书都写成范本;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新模式,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审委会改革,明确院长、庭长管理职责,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对司法办案“放权”与“监督”等各项规定;加强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发挥团队办案优势,其中,分管院长、庭长都将编入审判团队主审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指导;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和措施,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确保及时兑现职业保障政策,落实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奖惩机制,鼓励入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

  与此同时,我市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完善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配好司法辅助人员,细化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分工。各基层法院也根据各自实际,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如李沧区法院探索强化司法辅助人员管理,针对审判执行、后勤保障等不同岗位特点和要求,建立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分类目标考核体系,其中每月对全院书记员卷宗评查情况予以公示,对存在的问题逐人逐项列明并记入全年卷宗评查档案;结合日常考核、速录测评、体能测评等,分类汇总形成全年考核成绩,对年度评为优秀的,予以上调当年工资标准,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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