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一元差价引发血案的思考

 耽读斋 2017-02-22

关于一元差价引发血案的思考

2017年2月18日中午,在武昌火车站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血案。据搜狐新闻报道,具体事情是这样,胡某等三人去姚某的面店里吃面条,吃完结账时,被店主姚某告知是5元钱一碗,胡某就质问店主姚某,为什么标价是4元,却要5元钱?你标价4元钱,我只给4元钱。店主姚某没有做任何解释说,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你吃得起吃,吃不起你莫吃,你给老子滚。随后两人发生口角,店主姚某还冲向胡某,率先打了胡某两巴掌,又踢了一脚。店主姚某还两次掐着胡某的脖子,按在墙上。旁人也劝阻,但并没有阻止住双方的争执,胡某到店里面取出一把刀,把店主姚某砍伤,并残忍地把店主姚某的头颅割下来,扔进了垃圾筒,坐等警察来抓捕。

我们来把这件事情理一理,本来是一件双赢的行为,演变为双输,而且是输得绝对的彻底。

随着人类进入商业化社会,人类的活动早已是打破地域的分割,陌生人之间的交流不断地增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仅是血缘关系,地域关系,更多的是物与物交换而形成的商业关系。

在武昌火车站,姚某店主卖面条,胡某客户吃面条,卖面收钱,吃面给钱,本身是一件双赢的事情。但问题出在“约”的不明确。既然店主姚某标4元钱,意味着你的“约”就是4元钱,吃完面条你说是5元钱,那还有“约”可言吗?还说什么,吃得起吃,吃不起滚。这是明显的违“约”,甚至是讹诈了,一下子把双方愉悦的气氛打破了。胡某据理力争,也是可以理解,店主姚某可以说是恼羞成怒,还出手伤人,两次把弱小的胡某按在墙上,试图用暴力使对方就范。说实话,有几个年轻人能受得了这种羞辱?最终发生了这种惨剧。

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店家顾客,一阴一阳,4元面价,双方“和”点,也是在这基础上才生出买卖关系。奈何店家毁约弃和,还拳脚相加,那有不伤着自己的呢?

那么这种事情应该如何处理才合理呢?首先,店家姚某有错在先,标价4元就得收4元,没有理由收5元。如果店家姚某重视“约”的话,当第一个顾客提出异议时,应立即把4元改为5 元,接下来就不会再发生问题了。

那么,做为顾客,面对店家坐地起价了,他们又该怎么办呢?报警吗?只有几块钱的事,还不够出警的油钱,再则做为旅客,时间与精力都耗不起。不少人选择了多付钱,宁可自己当冤大头,息事宁人,一走了之。这反过来更是助长了店家对“约”的无视。

笔者认为,对于这类事情不能小视之。哪怕只是1元钱的纠纷也要有强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来保障它。对于标价4元强卖5元的行为要给予重罚。要店家支付出警成本,顾客的损失,以及结对“约”的神圣性的亵渎的代价。这样做就是给世人释放出一个信号,人与人的交往是双赢的,不是靠损人来利己的,更不能使用暴力解决纠纷,那样只会让社会滑入互损互害状态。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受到伤害不是靠个人的修为与强大的内心来支撑着的,是有强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来保障每一个人不受伤害的。

如果有以上的信号释放,我想店主姚某也不会用这种方式多收1元钱,因为后果是他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而顾客胡某也没有必要自己杀了店家,自然会有人来为他做主,他没有必要能忍自安。

但愿姚某死与胡某的罪换来天下太平,以后每个人去消费时,都是轻松愉快地,没有心理负担的。

 

                                          吴小潭

                                   2017年2月22 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