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节税招数过招

 无机之谈 2017-02-24

一、限售股征税的沿革

(一)限售股不征税的漏洞

我国实行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已无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只有限售股和非限售股之别。限售股解禁后可以进入流通,但这些限售股都不是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取得,取得成本很低,上市后溢价很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并没有明确,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的股票是限售股还是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票。所以理论上讲只要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均可免税。如果对限售股解禁后转让不征税,有违公平。

陈发树事件触发限售股征税政策的随即出台。陈发树是紫金矿业的董事长,其通过三个关联公司间接持有紫金矿业的股份,上市前,陈发树开始策划,受让前述三家公司持有的紫金矿业股份,从而实现其直接持有紫金矿业的股权。紫金矿业在2008年上市,经过一年的禁售期,陈发树前后两次减持紫金矿业股份总计约3亿股,套现27.3亿元,但是由于财税[1998]61号的税收政策漏洞,陈发树居然一分钱的个税税款都不用缴!

(二)限售股政策的出台

资本交易市场的愈演愈烈的避税现象,导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最后一天连夜出台了《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戏称“陈发树条款”),明确了将从20101月日开始对限售股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20%的税率征税。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又出台了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

二、限售股转让的节税招数

(一)善用核定征收

个人转让限售股的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买入价+合理税费)

财税[2010]70号文规定,因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成本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作为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财税[2010]70 文规定,个人持有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形成的拟上市公司限售股,在公司上市前,个人应委托拟上市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有关限售股成本原值详细资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该资料出具的鉴证报告。逾期未提供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测算计算出纳税平衡点来安排纳税方法:

假设限售股转让收入为I(income),限售股原值为Ccost,则:(I-C)×20%=I×15%

即纳税平衡点为:C=I/4,当原值为转让收入的1/4时,两种纳税方法应纳税额相同,当原值小于转让收入的1/4,采用核定征收方法对纳税人有利,即原值越低,用核定。

(二)洗股

个人转让解禁限售股后,该限售股转化为普通股,如再行转让即通过二级市场转让,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限售股股东可以在解禁后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将限售股以较低价格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亲属受让后再减持套现,来实现节税的目的,该种方法俗称洗股。之所以未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套现而通过洗股的方式是因为可以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的定价空间,以稍低于市价的价格来转让股份,可以节税,特别是持股数量巨大的时候节税额更为可观。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都规定: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

  洗股已经成为众多限售股解禁股东减持避税的重要途径。比如,2014年深交所披露信息显示,嘉欣丝绸高管韩朔通过大宗交易在926日减持了34.25万股后,随后又于929日再度抛售了42万股,受让方系韩朔的妻子曹丽萍。

需要说明的是,有人认为,直系亲属间的限售股低价转让可以视为正当理由,因国税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201467号)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但是,上述观点并不正确,因国税(201467号第30条规定,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本办法。

(三)定增和解禁后高送、转股

财税[2009]167号规定的限售股系指,股改限售股和新股限售股,和限售期内基于限售股而进行送、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也是限售股。但上市公司在解禁后进行送、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不属于限售股,个人在转让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9]167号并没有规定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形成的限售股。因此,个人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形成的解禁的限售股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股票转让时,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税收财政政策洼地

(一)哪里注册?

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区制定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返还来吸引投资方。特别是新疆,经测算,按照新疆的股权投资企业税收政策和政府鼓励文件规定,迁入新疆的股权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仅为12%16%,而国内其它地方相对应的比例是25%20%。优惠政策适用的主要是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新疆新金函[2010]87 号规定,迁入该地区的公司制股权投资类企业,公司的股权70%以上由自然人持有且承诺选择新疆作为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迁入新疆的的公司符合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条件的,迁入时可以直接变更登记为合伙企业。

对于不符合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条件的,可先办理公司迁入手续,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合伙企业。而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投资收益,依法可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由合伙人分别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据新疆股权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所言:“股权投资企业迁入新疆并变更的,只要材料齐全,无需来人两周内即可免费帮助完成,新注册企业则在一周内完成,并对不在当地办公的企业,提供一年以上的免费注册场地和一定期限内的免费配套服务。

另外,目前江西新余也是上市公司股东集中迁址地。

目前,上市公司股东注册地迁址的有:

新疆:

华帝股份(股票代码:002035股东将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

华闻传媒 (证券代码:000793),股东注册地从西安迁址新疆,并将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

西藏:

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东从深圳迁至西藏

汇冠股份(证券代码:300282)股东从北京迁址西藏

新余市:

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 )、盛达矿业(股票代码:000603:)初灵信息(证券代码:300250)、得润电子(证券代码:002055)、恒华科技(证券代码:300365)、博彦科技(股票代码:002649

最后,考虑到有限公司的持股平台实际税负为40%(企业所得税25%,个税295,实际税负40%),在注册地变更的同时,应一并将公司性质从有限公司改为有限合伙企业,这也可以规避有限公司在减持前的二次征税,一举实现双重避税。

(二)哪里减持?财政返还地

根据财税[2009]167号文,减持解禁后限售股的个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而该文并没有规定股东必须在哪个证券公司开户,是故限售股股东可以选择上市公司所在地之外的证券公司,同时个税的60%要上缴中央财政,40%归地方财政,

因此各地财政部门开始在个税的40%部分动脑筋,纷纷出台财政返还政策,以吸引限售股到本地解禁,其中国内最先试水的“江西鹰潭模式”。江西省鹰潭市政府20107月出台的《鼓励个人在鹰潭市辖区证券机构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奖励办法》规定,如果个人限售股东愿意来本地营业部减持,政府可将限售股东减持个税的地方实得部分的80%作为奖励再返还给纳税人。纳税人如果愿意将奖励全部留在鹰潭投资置业的话,还可按个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再奖励。随后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掀起了销户和重新在江西鹰潭开户的热潮,鹰潭一度成为国内限售股大宗交易的天堂。

“江西鹰潭模式”后,各地财政部门开始仿效,财政返还政策如雨后春笋一样出现,只是返还的比例幅度不同而已。

四、关于税收优惠和财政返还的法律解析

针对各地涌现的税收优惠财政返还政策的乱象,国务院发文《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要求各地将税收财政返还政策进行清理,但鉴于各地的复杂性和政府的公信力,不能搞一刀切,于是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规定了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等条款。从法律层面来讲,各地的税收优惠财政返还政策确实经不起法律考验,存在违法,但是基于国务院进行背书,各地目前现存的税收优惠财政返还政策法律风险并不大。但是,作为限售股股东还是应当考虑当地财政的实际偿付能力,政策的早令夕改,政府的违约等等情形,并做好相应的安排对策。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