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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收入比率

 huadong3368 2017-02-27
导言
银行主要收入来源于资产经营收入和中间业务,利息净收入和自营投资损益依托于表内资产经营,而不构成表内资产或负债的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归入了中间业务收入。本文讲解中间业务收入比率、非利息收入占比和利息收入比率3个利润类指标,并详细分析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之间的关系。

三项指标

1
指标概念
中间业务收入比率指中间业务收入再银行营业净收入中的占比,用来衡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造非利息收入的能力。

非利息收入占比指银行的营业净收入中,不表现为利息形式的收入所占的比例,用来衡量银行非利息性收入对营业净收入的贡献程度。

利息收入比率则指银行的营业净收入中,利息净收入所占的比例,用来衡量银行利息净收入对营业净收入的贡献程度。

2
计算公式
中间业务收入比率=中间业务收入÷营业净收入×100%

非利息收入占比=非利息收入÷营业净收入×100%

利息收入比率=利息净收入÷营业净收入×100%

3
取数来源
营业净收入取G04_[1.A利息净收入]、G04_[2.A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G04_[3.A投资收益]、G04_[4.A公允价值变动收益]、G04_[5.A汇兑收益]、G04_[6.A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中间业务收入直接取G04附注_[1.A中间业务收入];

非利息收入取G04_[2.A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G04_[3.A投资收益]、G04_[4.A公允价值变动收益]、G04_[5.A汇兑收益]、G04_[6.A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利息净收入取G04_[1.A利息净收入]。

4
指标分析
其一
营业净收入由利息和非利息收入构成
从计算公式看,非利息收入占比和利息收入比率之和为1。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银行的经营出现了很大变化,传统占比较大的利息收入比率逐步萎缩,而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不断提升。衡量盈利性的监管指标也从非利息收入占比转为利息收入比率。

其二
中间业务收入不再是非利息收入主要来源
传统银行以贷款和提供中间业务服务为主,而中间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中间业务往往构成了非利息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近年来,存贷款利差缩小,乱收费得到有效整治,越来越多的银行经营重心向自营投资和委外投资业务转变,营业净收入中投资收益占比快速提升,其反而构成了银行非利息收入中主要构成因素。

其三
中间业务收入比率理论会出现极端值
当中间业务收入表现为手续费及佣金时,是一个毛收入的概念,不会出现亏损,而分母扣除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因此该比率理论上会大于100%。当中间业务收入表现为代客外汇买卖时,相应的汇兑损益可能为负数;当中间业务表现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时,因汇率或利率的波动也可能会出现亏损,因此该比率理论上会小于0%。

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

1
中间业务收入
根据1104填报说明,中间业务收入是反映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所获得的收入。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不构成其资产负债表表内资产与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不含银行卡透支)、代理业务、担保及承诺类业务、交易类业务(不含已构成资产负债表表内资产与负债的交易类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业务、保管箱业务、代客外汇收益等。本项目应根据“中间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
中间业务分类
早在2001年6月21日,人民银行曾发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5号),主要对哪些中间业务适用审批制、哪些适用备案制进行了界定,但银行的业务准入随银监会成立后被移交,该暂行规定在2008年被废止。2002年,人民银行在《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中间业务分为了9大类。

1
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 具体又包括结算工具、结算方式和其他支付结算业务。

2
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按清偿方式、结算币种、使用对象等等又分细分为7种不同的分类方式。

3
代理类中间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4
担保类中间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5
承诺类中间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 

6
交易类中间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业务。 

7
基金托管业务
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包括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

8
咨询顾问类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并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的需要的服务活动。 

9
其他类中间业务
包括保管箱业务以及其他不能归入以上八类的业务。
笔者评论
受限于当时银行业务中间业务品种较少,大家对中间业务的风险认识也不到位,这种分类方法存在很多缺陷,有的是基于业务品种,有的是基于金融行为,一些分类中还套有其他分类方法,实际运用中容易给统计人员造成很大困扰。比如,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从结算角度属于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的结算工具;从风险角度又属于担保类中间业务。所以,此种分类方法也仅作为参考,最终也未能有效执行。

3
表外业务分类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方法,可以将表外业务大致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银行提供的各种担保,包括票据承兑、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贷款偿还担保等。

第二类是贷款或投资的承诺业务,在这类业务中,有的属于可撤销承诺,如信用卡透支额度;有的则属于不可撤销承诺,如循环贷款承诺、回售与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循环包销便利等。

第三类是外汇买卖与投资业务。主要有互换、远期合约与期权、远期利率协议等。

第四类是利用银行的人力与技术设备等资源为客户提供中介与服务。主要有代客现金管理、提供咨询(包括金融投资咨询和经济信息服务)、信托业务(如退休基金信托)、代理业务(如保险代理和税务代理)、保管箱业务等。

2016年业务制度更新,对《G01_I表外业务情况表》,该表是在原有狭义的表外业务情况表上的扩容,初分为担保类、承诺类、金融资产服务类、金融衍生品4个大类,具体见笔记43篇《表外业务情况表》。该表是根据业务统计需求设计的报表,也并不是完整的广义表外业务情况表,比如支付结算、银行卡、保管箱等不基于金融资产服务的中间业务未包括在内,因此相关收益合计应小于等于中间业务收入合计。

4
两者关系
终上所述,用4句话总结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之间的关系。其一,广义上的中间业务等同于广义上的表外业务。其二,狭义上的表外业务仅指银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外业务。其三,狭义上的中间业务仅指银行不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外业务。其四,广义上的中间业务(或表外业务)等于狭义上的表外业务和狭义上的中间业务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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