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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美:趣味上的证明

 聽雨軒sjh 2017-03-01

篆刻美:趣味上的证明

 

    在对金石气与书卷气、市井气之间搞“划派”时,肯定有许多读者会不满的。.从一般的使用习惯上看,金石气与书卷气都是褒义的,都是古代艺术向往的美的类型,而市井气却是格调低俗的标志。在两种美之间搞对立,而在某一美与丑之间搞联合,令人感情上难以接受。但请读者注意这里的特殊立场:本节在分析篆刻美的类型时,是以拙与巧作为最突出的断限,以拙巧标准来看这三种类型。“书卷气”与“市井气”尽管宠贬不一,但在巧这一点上却是和谐一致的,它们的分歧只在于巧的水准不同。前者是修养的“人为”,气度恢宏,蕴藉优雅;后者是造作的“人为”,惨淡经营,偏狭局促。
    秦汉印的制作者都是工匠,没有什么文化水平,社会地位也很低,他们并没有青史留名的福气。秦汉印章如此浩繁,但都不见有大名流传,最早对印工的记载只是到了三国时候,《魏志·夏侯尚传》引《魏氏春秋》,有印工杨利、宗养的名字,但此后又绝嗣了。
    秦汉印论书卷气不具备,那么刻意求工的市井气呢?印章既是制作,则雕饰本不可免,但秦汉印中却极少有雕琢习气的。其原因我想也很简单,实用之故也。视此为混饭吃的手段,则制印等同生产,既非艺术创作,也不用花笨力气去搞那些于衣食无补的雕琢玩意儿。且秦汉人制印并非一人自始至终,书匠与铸匠乃至制范、拨蜡之匠皆是流水操作,要在一方印上搞精巧的名堂更缺乏条件。大凡市井气的作品产生必先有个前提,绝对的实用不会有俗与不俗之分,唯有有了点审美(艺术)意识,而这意识又是不高明的,付诸实践才会有“市井气”格调产生的可能。秦汉印似乎还缺乏这样的条件。自然,先民们由于生产力的低下,要想精雕细刻也不可能。
    明清人的环境恰好与此相反。文化人(不是工匠)亲身从事篆刻的实践,把文化的修养意识引进印章,构成新的审美趣味,这是一种秦汉人所无法想象的审美格局。周亮工《印人传》卷一载:


    丈国博(文彭)在南监时,肩一小典过西虹桥,见一赛卫驼两筐石,老算复肩
两筐随其后,与市肆互诺。公询之,曰:“此家允我买石,石从江上来,鑫卫与负者
须少力资.乃固不与,遂惊公。”公晚视久之,曰:“勿争,我与尔值,且倍力资。”公
遂得四筐石。解之,即今所谓灯光也,下者亦近所称老坑……自得石后,乃不复
作牙章。


    于是石章大规模进人篆刻领地。以文彭这样的世代书香、书画兼长的人物,一旦得以在石章上铁笔驰骋,对篆刻的意义该是何等的不可估量?大文人的亲手制印,对印学而言,最大的收获则是使处于实用的篆刻开始与书画诗文协调起来,从而真正以独立的艺术姿态跻身于其间。来源书法 屋,书法屋是一个书法学习基地。这极大地提高了篆刻原来的卑微地位,但作为一种代价,篆刻所作出的开放性让步也是颇堪玩味的。书画审美趣味—集中表现为高层次的书卷气与低层次的市井气,泥沙俱下,蜂拥进人篆刻的领地,从而削弱了篆刻本体意义上的金石气的外观特征,构成三足鼎立的新的审美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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