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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借款与担保有区别,写借条要慎重!

 天使缘 2017-03-02


个人借款公司担保,公司借款个人担保,这两者虽然表面上看只是换了个位置,但是在法律中,两者带来的后果是千差万别的。

案例:

王某,是A公司的股东兼法定代表人。

2010年,王某陆续向卢某借了 60万,并写了4张借条,借条上落款借款人是王某,担保人是王某的A公司。

2011年,王某,卢某,A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约定之前借款60万元为王某代表A公司借款,A公司承诺分期还款,王某及其妻张某为A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这就意味着本来是王某借款,A公司担保,变成了A公司借款,王某担保。

该还款协议还约定以前借条均作废,协议经各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王某、卢某、A公司在该协议上签字盖章,王某的妻子张某并未在协议上签字。

之后,A公司和王某均未还款。

2012年,卢某将王某、张某以及A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和张某归还借款,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双方就2011年的还款协议是否有效展开了激烈辩论,原告卢某认为无效,因为王某的妻子张某没有在协议上签字,被告王某认为有效,债务人应该是A公司。

最终法院判定,2011年的还款协议无效,判令王某和张某归还借款,A公司对部分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罗爷提醒各位:个人借款与个人担保最大的区别在于:个人借款在很多情形下会被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为他人(包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所产生的担保债务一般不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所生产的债务在保证方式、期间、范围等方面与普通借款债务都有区别,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书写借条要小心慎重,最好事先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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