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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诗歌何以如此优美(一)

 RedShamrock916 2017-03-02



诗词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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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一种最优美的文体,这种优美不仅体现在其神韵微妙格调高雅,更在于其音乐性,即音律美。可以说,在中国诗歌的审美中,音律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元素。


1、音律是诗歌的命脉。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诗歌、音乐、舞蹈是同源的,而且在最初是一种三位一体的混合艺术。这一点,对于世界各国的诗歌都是通用的。古希腊的诗歌、舞蹈、音乐三种艺术都起源于酒神祭典。酒神是繁殖的象征,在他的祭典中,主祭者和信徒们披戴葡萄和各种植物枝叶,狂歌曼舞,助以竖琴等各种乐器。中国也是如此,《诗经》中的诗歌大半都有乐;《楚辞·九歌》为祭神曲,诗歌与音乐、舞蹈仍然相连;汉人《乐府》,其诗词也仍然与乐调相伴。


诗歌、音乐、舞蹈原来是混合的,它们的共同命脉是节奏。在原始时代,诗歌可以没有意义,音乐可以没有和谐,舞蹈可以不问姿态,但是都必有节奏。后来三种艺术分化,每种艺术均仍保留着节奏的元素。这种同源的痕迹在诗歌中明显的就是“重叠”。诗歌中存在很多重叠的现象,又时是一句诗的重叠,有时整章都会有重叠,这一点在《诗经》中尤其明显。

如《国风·召南·摽有梅》: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其次,为了音节的和谐,诗歌中经常加入无意义衬字,《楚辞》中的“兮”就是很典型的代表。

最重要的一点是章句的整齐,这种整齐是为了便于应舞合乐时群唱的需要,也是为了迁就乐、舞的节奏。中国古典诗歌,无论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等形式如何演变,一首诗内部,哪怕每一句的字数不甚相同,章句在整体上也总是齐整的。因此,节奏是诗歌自产生起就具备的一种内在要素。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诗歌是表现情感的,是最适合于抒情的一种文学艺术。这在今天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共识。

在古代文论中,不难发现诸多与此相似的言说。比如,“诗言志,歌咏言”说,“书以道事,诗以达意”说等等。在这些观点中,其“志”与“意”,已经包含了近代语所谓“情感”的意思;而其“言”与“达”,则相当于近代语中的“表现”。因此,这些论述的具体话语虽然有异,却都在强调诗歌作为情感表现的性质特征。


朱熹《诗序》里的一段话,对此也有着极好的阐释:“或有问于予曰:‘诗何为而作也?’予应之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A}咏叹之徐者,又必有自然之音响节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


那么诗歌的抒情性为什么会导致其在音律上的必然性呢?这是因为诗歌的音律节奏是情感抒发的需要。其内在的逻辑应该是:诗歌起源于情感,因而重在表现情感;而情感表现则必然形成音律节奏,所以音律节奏是诗歌情感抒发的需要。因为诗歌的情感是缠绵不尽、低徊往复的,具有一唱三叹之音,这要求诗歌在形式上具有与情感相一致的音律形式,因此,朱光潜说:“表现情感最适当的方式是诗歌,因为语言节奏与内在的情感节奏相契合,是自然的,‘不能已’的”。换句话说,情感与音律节奏是一致的,情感直接见于音律节奏,正如郭沫若所说:“情绪的进行自有它的一种波状的形式,或者先抑而后扬,或者先扬而后抑,或者抑扬相间,这发现出来便成了诗的节奏。”


可见,诗歌的音律节奏是伴随着情感的产生而产生的,是情感抒发的一种必然需要。因此,朱光潜得出这么一个结论:诗歌是离不开音律节奏的,音律节奏是诗歌的命脉。对诗歌而言,这一论断可谓极其关键,因而得到了诸多学者的一致认同,所以李黎先生说:“节奏、韵律等特点是诗歌情思意绪的天然特征,是构成诗歌本质定性的基本要素”。

2、诗歌是有音律的纯文学

说到诗歌,就不得不提到散文,我们要弄清诗歌为什么具有独特的魅力,就需要把它与另一种相似的文体——散文——进行对比。


从宏观上看,诗歌与散文有着明显的共同点,即它们都是创造性的文字,是有着诗意的纯文学,与叙述事理的科学是不同的。朱光潜强调:“与诗相对待的不是散文而是科学,科学叙述事理,诗与散文,就其为文学而言,表现对于事理所生的情趣。凡是作品有纯文学价值的都是诗,无论它是否具有诗的形式。”


但是,在纯文学的范围之内,诗和散文还是有分别的。这个分别主要表现在音律上,诗是有音律的纯文学,这是诗之所以为诗的根本所在。


那么,音律为什么能够把诗歌与散文区分开呢?朱光潜认为,散文偏重于叙事说理,事理直截了当,可以专从文字的意义上加以领会;而诗歌则偏重于抒发情趣,情趣往往低徊缠绵,所以必从文字的声音上体验。

    

举一个例子,比如《诗经·小雅》中的四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现代散文化的译文则是:“从前我走的时候,杨柳还正在春风中摇曳;现在我回来,天已经在下大雪了。”通过比较,不难发现:翻译为现代散文后,虽然原诗的意义没有多大变化,但原诗的情趣却不知去向了,这是因为译文没有保留住原诗的音律。因此,朱光潜把音律作为区分诗歌和散文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很有道理的。虽然中国古代的散文并非完全没有音律,比如赋这种特殊的文体,它既像散文一样一泄直下,又保持着若干音律,隋唐以前大部分散文都没有脱离诗赋的影响,很多也是用韵的,但是把诗定义为有音律的纯文学比起其他的学说来较为稳妥。

3、音律是表达感情的直接有力的媒介

诗歌是用来表达情感的,因此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使读诗人感受到诗人想要表达的情感。而读诗人所接受到的情感的最直观的来源就是诗歌节奏,也就是音律。


情感与声音的关系,古今中外的学者都有论述。《礼记·乐记》中说:“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这段中国文论史上的著名话语,就把情感与声音的关系说得非常透彻,而且极其精辟。古希腊人也早就注意到了这个事实,他们对当时流行的不同音调的七种音乐进行分析,发现E调安定,D调热烈,C调和谐,B调哀怨,A调发扬,G调浮躁,F调淫荡。所以,亚里士多德最推崇C调,以为它最宜于陶养青年情操。


为什么人们能从声音中感受到情感呢?朱光潜曾借用谷鲁斯的“内模仿说”解释了这一现象。他说:“诗与音乐的节奏常有一种‘模型’(pattern),在变化中有整齐,流动生展却常回旋到出发点,所以我们说它有规律。这‘模型’印到心里也就形成了一种心理的模型,我们不知不觉地准备着照这个模型去适应,去花费心力,去调节注意力的张弛与筋肉的伸缩。”所谓“内模仿”,在此拟可解读为“模仿内”,即只有当外部对象演绎得合乎主体所内置的现存图式时,主体才会认同或赞赏。于是,“内模仿”之发生,与其说是源于主体对外部对象的观赏,毋宁说是主体欲借外部对象来印证内在图式的存在价值。也就是说,诗人在创作诗歌的时候,要使诗歌的语言的节奏符合所要表达的情感的内在的节奏,读者在阅读诗歌时,由于诗歌的节奏与内心已有的情感节奏相适应,进而能感受到诗歌所要表达的情感。


    因此,无论是在诗歌的创作活动中还是欣赏活动中,音律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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