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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宪微论(上集)

 冲霄881 2017-03-03

 

十二年前,在我还求学阶段,和朋友一起逛书店,回来的时候我买了一本《大法官的智慧》,装订的非常漂亮,这本书籍里面有49个司法案例,简要勾勒出了美国司法史,这对我了解法的精神打开了一扇窗,同时美国宪法也进入我的头脑当中。

 

人类的智慧大概来说分为两种,一是对自然的利用和征服,二是人文的进步和探索。前一种属于所谓的自然科学。第二种属于人文范畴,在人文里面,有关制度设计和法的精神是核心内容。

 

我们的历史恒远流长,时至今日,我们尚未完全脱离古人对我们的思想和精神框架的设计,基于这一点的认识,本社的主张之一是敬天法祖,我们不可能完全隔裂历史对我们的影响而走向前进。这是纵向思考。如果横向观看历史,古罗马对人类的巨大贡献就是制度,有鉴于此,本人对查士丁尼所编纂的法学总论丰为圭臬。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研究学习法律与制度呢,简单来说,法即是人类有关自然法则和社会智慧的高度凝结和提炼,然后付诸于每个人的生活当中,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支撑着我们整个的一生,其小至人身,其大至国家,当然了,民即国。

 

美国宪法是人类史上的第一部资本主义成文宪法,这当然体现着一种浓郁的资本主义精神。我们不必对他过誉和迷恋太多,他的产生和发展固然凝聚了当时美国制宪者们的超然智慧,并且这个国家200多年以来以此为基础走向崛起,以致今日独领风骚。

 

但是,我相信,历史没有必然性。所谓的伟大光荣正确,也不过是各种机缘巧合的促成,在不可知不可测的情形之下,偶然产生这部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部杰作,假设重新来过,美制宪者们肯定炒不出同味一道菜来。

 

既便如此,这部宪法毋庸置疑的是人类智慧的极为灿烂的内容。在制定过程中,各州代表进行激烈争论,在修约与制宪、在邦权与民权,在集权与分权等等问题产生了强烈的纷争和撕扯。所幸的是,他们达成了最终协议,而内容不过是一个序言与七个条款,而这就是美国宪法的诞生。下面开始今天的主要内容。

 

一、美制宪者们

 

大家知道,美国有51个司法体系,即49个州司法,1个哥伦比亚特别区,加上一个联邦司法体系,而当时独立州是13个,罗德岛州死活不派代表参加,所以制宪州只有12个。

 

1787年5月,参加制宪的代表们应到72名,实到费城55名,中途离开,到最后的是42名,参加会议的代表们平均年龄43岁,最年轻的是26岁。这其中34名律师,8名法官,42名lawyer·,这个词是法学人的意思,涵盖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学家,开会开了127天,四个月,最后是39名代表签了字,是很柔弱的获得这些人的签字,可不是通过了批准,更谈不上一致通过。

 

我简要列举一下,因为这些人物,在美国他们称之为国父们。看一看,他们认国父的时候,不是一个人。这个简要的名单是群星荟萃,英雄辈出,也可以说是龙虎榜,英雄谱。我们古代政治,恰逢乱世之时,往往说群雄逐鹿,各自争霸。而美制宪者们在当时可以说是群雄争霸,不过他们的方式是共处一室,煮酒论法,围炉话建国。

 

1、各州名单

宾夕法尼亚:罗伯特莫里斯53岁,北美银行创始人,第一富豪,都签过字,晚年破产凄凉。格瓦纳莫里斯35岁发言次数最多,宪法的定稿人,序言以合众国人民名义;詹姆斯威尔逊45岁熟悉世界各国政治和法律,起很大作用,他是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签署人,他说过一句话,每个人按其自然属性都有自己的主权。从政商都不顺,死于精神崩溃。本杰明富兰克林81岁,最德高望重的。

 

弗吉尼亚:乔治华盛顿55岁,詹姆斯·麦迪逊36岁联邦众议员8国务卿8总统8年,真正的联邦宪法之父,头一年做过一个项目测试,研究各州优缺点,喜欢做笔记,联邦会议记录在国会图书馆与林肯葛底斯堡演说的发言稿一样名垂青史。埃德蒙·伦道夫34岁揭开制宪会议主题,但最后拒绝签字。 乔治·梅森62岁农场主主张废奴,拒绝签字,坚决主张必有保护公民权利的条款,是权利法案之父。之后增修10条权利法案。乔治威思61岁,杰斐逊、门罗、马歇尔都是他的学生。

 

 

北卡罗莱纳:理查德斯佩特29岁,威廉戴维31岁俩人促成宪法批准。

 

马萨诸塞州:鲁弗斯金32岁总统落选后标志联邦党人退出政治舞台 埃尔布里奇·格里43岁 美国革命先驱之一,在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都签过字但拒绝在联邦宪法签字。

 

纽约州:亚历山大汉密尔顿32岁美国建国的风云人物,发起人和鼓吹者,联邦党人的领袖,死于决斗。罗伯特耶茨49岁,不发言只投票。约翰兰辛43岁,一起离会以示抵制。

 

康涅迪格州:埃尔斯沃斯42岁联邦最高法院第三任首席大法官,他提出将制宪方案当中的全国政府(national government)改成合众国政府(government ofthe united states)这是建国理念的变化,意味着大家心照不宣的认可新的国家制度,这也就是联邦制的诞生。还有一点是他提出合众国的性质是半国家半联盟,两院两制,折中主义。自我捍卫权是小邦的命根子,一旦有谁剥夺这种权利,立刻就会把美利坚拦腰砍断,他这话似乎预见到南北战争。罗杰·谢尔曼66岁在独、邦、宪都签过字,积极促成宪法批准。塞缪尔约翰逊60岁

 

马里兰:路得马丁43岁积极发言退场抵制,他有一句话说邦的语言就是主权和独立;约翰墨瑟28岁,非常富有反队建立全国政府和制定宪法。

 

南卡罗来纳:约翰·拉特利奇48 查尔斯·平尼克30,科茨沃思平尼克41岁,多次拒绝华盛顿提名,2次参加总统竞选失败。

 

特拉华:贝德福德43岁乔治里德54岁 约翰迪金森54岁,美国独立运动初期的精神领袖,在邦权与民权之争中,他说邦的存在是未来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

 

佐治亚:6名代表。威廉皮尔斯47岁,负债累累无法坚持,但支持联邦宪法。

 

新泽西:威廉·佩特森42岁,反对弗吉尼亚方案,达成妥协后积极支持。乔纳森戴顿27岁,最年轻一位,是父辈和师父的继承者。

 

新罕布什尔州:约翰兰登46岁尼古拉斯吉尔曼32岁从不发言

 

未参加的牛人:约翰亚当斯(英) 托马斯杰弗逊(法)

                                                                          

以上这些人物口中没有伟大崛起等等响亮口号,开完会议各自回家,并未觉得成就了什么伟大的历史,恰恰相反,每个人都觉得不完美,而正是这份存有残缺的不完美,美国这个国家才从真正意义上获得产生,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先有宪法,才有联邦政府的国家。

 

2、背景

各州有关商业的会议、谢司起义、弗农山庄会议、独立宣言、邦联条例。

谢司起义是在马萨诸塞州爆发的,用中国语境来说,苛政猛于虎,农民受不了,闹革命了。谢司是美国独立战争当中的战功卓著,带着农民造反了。

杰斐逊得知此事,写信给大陆会议议员、未来的总统詹姆斯·麦迪逊,主张对起义者实行宽大处理。在信中他讨论了三种社会形式。第一种是无政府社会,如印第安人的社会。第二种是有政府社会,其中每一个公民都有使自己的意愿发挥影响的渠道。英国社会在较小程度上是如此;美国在更大程度上是如此。第三种是专制政府,是狼群治理羊群的政府。这种形式无疑是邪恶的、不可取的。第一种社会形式是否最好,不能肯定,但对于人口众多的社会来说,是不适宜的。第二种形式具有很多优势。它使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员能够享受自由和幸福。但它也有弊病,其中最大者是易于发生骚动。但与专制政府的统治下受到的压迫相比较,这一弊病则微不足道了。杰斐逊说,如果要他选择,他宁可要动荡的自由,而不要安定的奴役。甚至这一弊病也会产生良好的后果。它可以预防政府的腐化变质,培养公众对政治的关注。杰斐逊认为,偶尔发生一些小规模的动乱,是一件好事,在政治生活中是必要的,正如暴风雨在自然界中是必要的一样。民众起义本身表明他们的权利受到了侵蚀;镇压起义,会使他们的权利受到进一步的侵蚀。动乱是使政府保持健康的一剂良药。正直的政府官员应对起义者宽大处理,不要采取高压政策。这封信充分表现出一个杰出政治家的高瞻远瞩和宽广的胸怀。由于杰斐逊等人的影响,谢司起义的参加者后来都被赦免。谢司本人先被判处死刑,但一年后也被赦免。

 

我想,这个起义虽然最后平复,但是给制宪者们的震撼应该非常大,他们害怕民主,害怕独立战争的果园被下山的猴子给糟蹋了。这就有了一场非正式的会面。

 

弗农山庄会议是在华盛顿的农庄召开的,参加者是华盛顿、詹姆斯麦迪逊36、埃德蒙伦道夫34、以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32。他们旨在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那么各州的关系维系是通过邦联条例作为准则的。制宪就绕不开邦联条例,那就只能修约的形式和名义来制宪。那么,邦联条例是什么,出现了什么问题。

 

大家首先要知道,美国建国初期有三份极为重要的政治文件:众所周知的《独立宣言》,阐述了美国的开国之道;《邦联条款》,一份从英国的统治下争取独立而联合个殖民地的简单约法;《美国宪法》,这次制宪会议要拼出来的内容,是美国建国之道。简单附带一下,独立宣言的最重要的精神是什么?那就是人人生而平等(按照英文的意思,我们通过细细揣摩,这个人人生而平等,到底嘛意思,那就是上帝造人的时候无二分别,生来都一样,平等是这个意思,至于你长成什么样,以后如何,那不是平等的含义所能框架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平等这种理念,是一种缘起。),造物主赋予他们不可剥夺或转让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中间建立政府。也可以称之为天赋人权。其实天赋人权是意义之一,按照不可知论来说,什么天赋人权,权利是挣来的。

 

美国八年独立战争期间,根据《邦联条款》,各殖民地结成了松散的同盟。《邦联条款》没有确立中央政府,没有制定宪法,没有设立行政首脑。《邦联条款》的贡献是建立了军队和一个州际国会——大陆会议。大陆会议类似于参院,但权力很小,只能向各殖民地建言,不能立法。大陆会议没有税收权,为此欠了大陆军士兵很多军饷。战争最艰难时期,华盛顿不得不自己出钱给士兵发饷。欠饷造成了大陆军的两次兵变。大陆会议的决议必须要全体通过才能生效,它的效率很低。独立战争胜利后,大陆会议的缺点暴露无疑。1781年夏,英军将领康华里在约克镇投降,消息送至大陆会议,大陆会议连信使的路费都付不起,是其代表代付的。十三个殖民只对自身利益感兴趣,对大陆军毫不关心。大家可以明白,华盛顿自己的钱投进去,没有回本,往大了说建立中央政府,小了说,这事得上会啊,给我把军费报销了啊。

 

二、群贤毕至 大家开会

美制宪会议,从整个过程和结局来说,是一个辩论的大会,是一个大家都不满意的大会,是一个到最后大家都不耐心希望赶紧开完的大会。

即便如此,这四个月下来,这会议确立的内容经过历史的积淀之后,却是在世界开会史上排头把交椅的。

 

1、那这会咋开的啊?

三十五岁的麦迪逊第一个到费城,他身材矮小,已开始谢顶。麦迪逊不善言辞,但永远知道该说什么。麦迪逊对政府体制有着广泛深刻的知识,他对古希腊一直到他的那个年代人类曾有过的政体都很熟悉。麦迪逊认为,美国必需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十三个州应该隶属于中央。麦迪逊也知道,这件事很难办,很多与会代表对权力过大的中央政府缺乏信任。会前,麦迪逊做了充分准备,他带了数百本书,准备回答会上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麦迪逊也要求弗吉尼亚的其他代表提前赶到,以便商讨建立中央政府的方案。麦迪逊认为,其他州不会提这种方案。弗吉尼亚的代表乔治·威思和约翰·布莱尔也提前来到费城。三人对麦迪逊方案进行了反复讨论。

会议于五月十四日召开,华盛顿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来到费城。他领导美国赢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是美国名望最高的人,受到了卫兵和礼炮的欢迎。华盛顿抵达费城后,先拜望了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是美国最重要的政治领袖,也是制宪会议的宾夕法尼亚首席代表。尽管,富兰克林年过八旬,身体虚弱,但头脑依旧十分灵活。凡是到费城的大人物,都会去看望富兰克林,华盛顿也不例外。

                                                                              

1787年5月25日正式开会,到会人数是29人。这主要是选举了华盛顿作为主席,他本来不想来的,主要是照顾他农庄的生意,托词是怕左右大家的意见,但主要是怕冷场,如果是仅仅几个州来,那在道上混面子最重要,就不大好看了。但在麦迪逊和伦道夫劝导下还是参加了,他的到会是这个会议的分量变重。也就是说会议当中要有一个号召力大的。

 

其次是会议讨论通过了一个开会规则,按照这个规则来进行,大家如果感兴趣,可以参阅罗伯特议事规则。这次会议其中比较关键的规则是保密原则啊,在这里说的话,通过的议案不可以告诉外面的人。也就是说这些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果确定的内容告诉外界,在舆论压力下,那就不可能轻易更改了,而开会就是碰撞和妥协的过程,每个人的意见都会在火花当中产生新的浪花。这在法国的杰弗逊,急坏了,不能知道会议进展,那就等于说无法参与了啊。

 

再者会议上埃德蒙伦道夫提出了弗吉尼亚方案,这个方案作为会议的主要讨论内容,这个会议讨论的基础内容大多数是麦迪逊的,有伦道夫一口气讲了三四个小时,这个方案有新政府的15条提纲:

1)新政府由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组成。立法机构实行两院制,制定国家法律;行政机构实施法律;司法机构强制法律的执行。

2)、立法机构的两院席位按照自由人口数、税收或两者综合比例分派。下议院(众议院)成员由民众普选产生,上议院(参议院)由各州议会提名、由下院选举。

3)、新政府设有一个国家元首,或者说国家行政长官;行政官员由立法部门指派且不得连任。

4)、两院共同选举由3人组成的行政委员会,任命国家大法官。

5)、国会可以否决各州议会的立法,而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可以组成“修订委员会”来否决国会和州议会的立法,其中否决国会的立法,国会可以再以三分之二多数推翻,但否决州议会的立法就将是最终否决。

 

有一句话说,世界上肯定有一个自己做着自己同样或不敢做的事情,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29岁的查理·平克尼先生也思路清晰的逐条宣读了他的方案,可内容基本与弗吉尼亚方案相同,可谓英雄所见略同。碍于不是头一个提出,并且太年轻,会议未纳入议程。不过他晚年得意的说,大家当时都称他为宪法查理。这些开国元勋们是有研究法律的传统,早在1774年,即美国宣布独立前两年,宾夕法尼亚的詹姆斯·威尔逊,就对未来国家的发展提出过设想。他说,理想的形式是,各个不同的国家,在同一主权下,彼此独立,互相联合。这就是后来合众国的形式。

 

来自南卡罗莱纳州的平尼克将军,提出会议是否有权制宪的问题。这就是制宪派与修约派的所带来的大小邦之争。也就是说大邦主张制宪,提出权力基础在人民,是民权主义者,主张建立强有力全国最高政府,例如弗吉尼亚和宾夕法尼亚;小邦主张修约,权力基础属于各邦,是邦权主义者,反对中央集权,例如特拉华和新泽西。中等邦如马里兰、纽约、南卡罗莱纳、康涅狄格则见风使舵,顺水推舟。

 

在这里,我想附带一下,现今美国宪法的构成,其实是序言加7条款,这是制宪会议结果,接下来来几年加进去10条权利方案,这是乔治梅森的功劳,从此至今,又加进去17条修正案。总的来说,是一个序言和34个条款。

 

有朋友会说,美国宪法如数家珍,那么美国宪法跟我们社会有毛关系啊。所以我在这里给大家一架梯子,来提高理解。美中两国的共同点(这是本社的新发现)实用主义(中国农耕文化较早形成的一种民族精神:实事求是、不谈怪力乱神,脚踏实地自己的路;威廉詹姆斯的实用主义是美国人的行为准则,他提出来说有用即真理。)、个人主义(争取权利与反求诸已)、投机主义(见机行事随机应变与投资,其实投资跟投机是一个单词,都是invest)

最大的不同是地理大格局,虽然体形横跨东西南北,但是美国的邻居可不如我们多,美国到现在都在秉持地缘政治学,也就是他的邻居拎得清,反过来,偏偏让你烦得不得了。所以有个美国学者说,美国的基础不是宪法,是大西洋。就好比俄罗斯最好的国防是寒冷一样。

 

那么话题回来,制宪会议达成的第一个政治决议是什么?那就是应建立一个由最高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组成的全国政府。那么,接下来的就有了一个基本方向。所以第一点这会怎么开,就三点,号召力、议事规则以及基本方向。

 

2、几个阶段进程以及会议当中主要争论所在

大家要知道,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依赖邦联条例所结成的关系是松散无效的,这群小伙伴,没有国家元首,没有政府首脑,没有真正的政府。对外宣战权、和约缔结权、外交主导权、甚至货币制造权,都由一个一院制的大陆会议来行使。该会议兼立法行政两职,但权力很小。象组建海军、招募军队、解决州际争端等,至少要三分之二的殖民地同意。独立战争的成果因此难以巩固,也无法有效地抗击印第安人的反抗和英国的海上骚扰,及本国的农民起义;也承担不了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国家安全的重任。十三个州各自为政互相排挤,每个州都有陆军,九个州有海军。各州拥兵自重,用自己的武装保护自己,防范其他州。并对经过自己州的外州商船抽税。国家没有统一货币,直接造成了金融混乱。原本松散脆弱的邦联,面临的是动乱、内战、无政府状态和分崩离析的危险。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制宪者们基本都纳入了会议议程,但是会议的焦点主要是下面这些。

1)         邦权与民权

2)         修约与制宪

3)         集权与分权

4)         席位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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