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17-03-04
小陈税务
xiaochenshuiwu
1.先分后税理解 (1)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也就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实务
2.合伙对外投资单独计税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其中:
3.弥补亏损
【例】公司为法人企业,2011年投资了一个合伙企业。在对2016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时公司实现盈利300万,而被投资的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即处于亏损状态。公司的盈利不能用于弥补合伙企业的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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