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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税务:超180天未认证的专用发票能冲红

 刘刘4615 2017-03-04

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实务理解

很多老师理解,超过180天未认证的专用发票都能冲红,不完全正确,从政策个人理解:

1.满足条件“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随时可以冲红,不管是否超180天是否认证;

2.仅仅由于“超过180天未认证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冲红,是不属于上述情况,不允许哦!

如果开了红票,然后再重新开票,属于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万一再说“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责任就大了!

最后一句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并不是超过180天都能办理开具红字发票事项,也并不是说增值税专用发票180天认证期限“取消”了(暂时没有取消,不知道明天会不会)!

开句玩笑:180天的限制有没有取消,您试试不就知道!(后果自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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