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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普通话不必忌讳“汉语”一词

 道2和 2017-03-05
推广普通话不必忌讳“汉语”一词

文/李清

民进中央提交《关于新闻媒体要规范国家通用语言表述的提案》,称新闻媒体的节目和报道中经常出现“普通话”和“汉语”混淆使用,其负面影响不可忽视,在少数民族地区提使用汉语容易造成一个民族要学习使用另一个民族语言的误解,容易引起汉语凌驾于国内其他民族语言之上的误解,进而对民族团结产生不利的影响。提案建议,明确双语教学中“双语”是指民族语言和普通话,在报道对外文教活动时,统一使用“中文推广”。(3月2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等报道)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宪法,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现实中,在民族自治地区,不仅国家机构标牌等使用双语,很多学校里也推广双语教学。同时,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然而,推广普通话,并不需要像民进中央从2015年就提出的那样,忌讳“汉语”这一词汇的使用。

首先,什么是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十八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这都说明,国家推广的普通话就是汉语,只不过将“汉语普通话”给简称为“普通话”了。

而从语言学角度,即使“普通话”的表述避开了“汉语”,也不能否认,普通话对有自己语言的少数民族,是另一种语言。少数民族语言不是普通话的方言,也不存在一种建立在汉语、蒙古语、维吾尔语等各种语言基础上的通用语。媒体“中央领导新疆小学问双语教学,学好汉语找工作方便”之类标题,并不存在问题。

而所谓的“中文”,有狭义和广义两个概念,也不能简单替代“汉语”。民进中央提案中说,国内媒体用《美国总统夫人访华前学说汉语愿品特色中国菜》为标题报道,但美国媒体的报道原文是Chinese,与“汉语”完全无关。其实,Chinese一般译为“中文”,狭义的“中文”就是指汉语,比如笔者大学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又称“中文专业”,美国总统夫人学的Chinese就是汉语,绝非“完全无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用“ 对外汉语教学”的说法。广义的“中文”概念,则包括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如新疆一些高校的中国语言学院、中语系,就包括汉语、维吾尔语等专业,如果改为普通话、维吾尔语专业,是十分荒唐的。

民进中央的提案认为在少数民族地区提使用汉语会有不利影响,其实是误解了民族平等,以及没必要的担忧。宪法中说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主要是说各民族在尊严、权利上平等,并非说不同语言在实际地位上也完全平等。汉族人口占中国总人口超过90%,绝大多数媒体和公共场合都使用汉语,汉语在实际上处于压倒性优势,这是没必要改变也不可能改变的。各少数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甚至国家还对他们进行这方面的扶持,但在实际生活中,学会汉语对少数民族相当重要。需要说的是,学校教育当然应当教汉语普通话,但在民间,不少少数民族同胞学习使用的是汉语方言,如新疆北部就是兰银官话。把少数民族学汉语说成学普通话,原本就不严谨。

在国际上,一个国家主体民族的语言被作为官方语言,基本上也不会讳言它是某民族的语言。比如,俄罗斯是多民族国家,并没有忌讳说官方语言是俄语。我们出现“中文”与“汉语”两种说法,是因为国名没用主体民族命名。当然,平时,各民族同胞可以不刻意强调自己的民族身份,但少数民族在学习普通话时,知道普通话是汉语并没有问题,而且是有必要的。至于有一些极端民族主义者和别有用心分子,把双语教学歪曲为对少数民族“汉化”、“消灭”民族文化,我们用事实去辩驳就行了。少数民族学习汉语,并不会影响对“中国人”身份的认同。相反,刻意回避“汉语”这一词汇,倒有可能被一些少数民族同胞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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