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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宜昌

 宜昌石头书屋 2017-03-05

方志

     志,就是“一方之志”。方,即地方,是指某一区域;志,即记载,是指文字记录。其实,《东周列国志》、《三国志》、《聊斋志异》和《红旗杂志》等书籍中的“志”便是“记”的意思,所不同的它们是小说、文集,并非属地方志。

     翻阅现代汉语词典,不难看到:“方志是记载某一地方的地理、历史、风俗、教育、物产、人物等情况的书,如县志、府志等,也叫地方志。”又有云:“地方志是采用一定体例反映一定单位和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自然现象和自然资源的综合著述。”江泽民总书记也曾说:“地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是记载一个地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从自然到社会,从政治到经济,从历史到现状,从人物到风貌,一应俱全的全面、系统、准确的社会大观的综录。”诸如此类,简言之,方志就是“一方之文献”,是朴实、严谨、科学、丰富的资料汇集。它可以说是一部地方性的百科全书,也是一门社会科学——边缘科学。

     究其源渊,“方志”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地官》:“通训,掌道方志(当时诸候各国的历史,即‘四方之志’),以昭观事。”不言而喻,方志是我国文化的特产,源远流长。纵观我国方志的发展,秦汉以前偏重历史,汉唐时期偏重舆地;自宋以后则史志合一的“史志体”。“史志体”的方志,孕育于汉晋,成型于两宋,发展于元明,隆盛于清代,民国为清之余绪。

     至于宜昌的方志,据文献记载,宋时就有“夷陵志六卷,黄环撰”(《宋史·艺文志》)。由此可见,宜昌一地的方志兴起至迟也在我国“史志体”成型之期。以后,元时有硖州路夷陵志三册,作者未详”(《补元史·艺文志》)。明时有“夷陵志十卷,张春撰”(《明史·艺文志》);“夷陵志,俞彦撰”(《千顷堂书目》)。清嘉庆九年(1804年)特阿通“东湖县志二卷”(《国立北平图书方志目录》、《中国地方志综录》)。只可惜这些方志早已失传。难能可贵的是,明清之际,现存的志书尚有五种。为“信史”起见,笔者遂一一“翔实”记述。

     一、《夷陵州志》十卷,明弘治九年(1496年)刘允、沈宽纂修。

     据《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考录》载:刘跋‘尝阅州志,病其缺略’。当时尚存‘旧志一册,凡十余页’,今不见。这是现存的最早的夷陵州志。卷首刘春序,并附景泰五年(1454年)沈庆重修夷陵州志序、景泰七年李芳序。

     此志与《明史·艺文志》所提到的“夷陵州志十卷”是否为同一志书或续修,笔者也心存悬疑,因为不论是书卷名,还是时间,颇多吻合,只是作者有异而已。但就能得便所查的资料来看,仅知“张春,均州人,景泰四年(1453年)举人,举官柏乡教谕”,余无从稽考。要弄清这个问题,还有待探索和行家的指正。

     二、《彝陵州志》八卷,清徐同功撰(《嘉庆志》)。

    “同功,京山人,举人,康熙初任夷陵州学正,时旧志无存,知州鲍孜得志略一册,授同功编纂。同功又得州人旧藏书一册,因两相参校,此类比附,为书八卷”(《宜昌府志》)。

     鲍孜是奉县人,康熙四年(1665年)任夷陵州知州。他“念地经兵燹,文献无征,延学博徐同功编纂,至今赖焉”(《东湖县志》)。

     三、《东湖县志》三十卷,清知县林有席修(《嘉庆志》)。

     “东湖(即宜昌)自雍正十三年(1735年)设县以来,未有专志,有席莅任,乃创议纂辑,聘其同乡进士严思浚及教谕万绵祖等同修,二十八年(1763年)成书,其体例颇为详整有法”(《宣统通志》)。

     林有席是江西分宜人,进士,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任东湖县令,“时邑方设,一切建置多创举,且无专志,乃取夷陵州旧志,延其乡人严潜庵(即思浚)进士,重加考订,每因公诣四境,考其山川风光,访求文献,手创稿本,授潜庵润色之志成详整有法,郡中城郭学校祠坛保甲育婴诸政,皆其所绘画,至今赖之”(民国《宜昌县志初稿》)。

     四、《宜昌府志》十六卷,清知府聂光銮主持编修,成书于同治三年(1864年)。

     “宜昌自雍正十三年改设府治后,至同治三年,历百余载,郡志阙如,光銮(四川屏县人,同治二年任宜昌知府)莅任后,始聘监利王柏心、黄冈雷春沼创”,“间有舛误遗漏处,则由继任知府桂茂为之厘正补之,俾成完帙焉”,其志“分门别例,记载详明,湖广总督官文为作序,亟称之”(《宜昌县志初稿》)。

     五、《东湖县志》三十卷,清知县金大镛主持续修,成书于同治三年(1864年)。

     金大庸是安徽桐城人,同治元年五月任东湖县令。因“县志久未续修,大镛毅然引为己任,集邑绅谋之,佥以经费难措,岁远采访难稽,对大镛语,邑绅丐同肩共难,募资设局,延监利王柏心比部秉笔,邑中渊雅士咸预编纂,而已综成……上距乾隆癸未林有席创修之岁,凡百有一载,其间邑之典章文献,得以灿然明备,昭垂简册,不至湮没征者,大镛之力也,邑人至今赖之”(《宜昌县志初稿》)。

     从上观之,封建社会的当权者是很重视修志的,并且对志书的编纂与出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国时期,国民党也重视修志,宜昌县曾相应设立县志局,但国无宁日,未能正式出版过一部志书。据林永湘老人回忆录:“先父林方伯(原籍秭归,后迁宜昌)曾任湖北省第六区(宜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秘书长兼保安司令部秘书长,兼修宜昌县志,因之兼任宜昌县志局局长兼总编纂,在历任局长或编修屈春波、王步点、张志恒诸前宜昌名流、硕儒耆宿原编写宜昌志的基础上,经过五六年的进一步审定删增整理,始于民国25年(1936年)才初步成编定稿”。其志稿正文三十卷、副刊五卷,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和当时财政极端困难,未能成书,手稿散失不少,讫至1986年搜集印刷《宜昌县志初稿》时仍失九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成立了地方志小组,1958年毛主席和周总理都曾积极倡议重修方志,但在“大跃进”的形式下,修志工作未能继续下去,并扼杀于文化大革命中。1981年,中央又强调修志,国务院把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列入国家“七五”规划,并列入了重点科技项目。

     在全国各地掀起空前的盛世修志热潮中,1982年6月,中共宜昌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地方志筹备领导小组,同年10月成立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地方志办公室。历经九年艰辛,截止1991年12月底,初步统计,全市共撰写各种专业志专篇130余部计1200余万字。其数量之多,涉及面之广,是以往历代所不及的。但《宜昌市志》何日见诸于世,远还需要修志人员的努力,也需要各界人士的支助,更需要各级领导的关注。

     江泽民总书记说过:“修志工作涉及到各个方面,必须动员各条战线共同努力才能搞好,缺少任何一个部门或行业,都会使地方志失去完整性,各方面的领导要认识编修新方志的重要性,共同努力为编修新方志作出贡献。”若是如此,何患志书不成。

                                                       (载于《宜昌社会科学》1992年第一期。)

    

     附注:1959年,为迎接建国十周年,遵照湖北省方志纂修委员会发文要求,宜昌市档案馆组建了《宜昌市市志》编纂组,在省方志纂修委员会派员来宜指导下,形成十三章的初稿(时间断限为1949~1958年底),并于是年6月印出少量油印本。至2007年,宜昌市地方志办公室整理翻印成“一九五九年·初稿本”《宜昌市志》,准印证系[2008]鄂省图内字第007号。

    在首届新方志编纂中,宜昌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于1986年3月编辑出版了《宜昌地区简志》(1949~1984),内部发行。

    宜昌地市合并后,原宜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纂的《宜昌市志》(时间断限为1840~1991)于1999年6月由黄山书社出版发行。

 

《夷陵州志》

明代弘治九年(公元1496)《夷陵州志》。

宜昌历史上编撰的地方志书,由于年代久远,战乱频仍,兵燹不断,水火无情,能够完善保存下来的已经不多见了。目前,存世最早的宜昌志书,是《夷陵州志》,它成书于明代弘治九年(公元1496),距今已有516年了。这是现在研究宜昌难得的史料文献。

该书的发现纯属偶然,系1982年从浙江宁波市天一阁中找出,由宜昌地方志办复印整理而成。全书共十卷22万字,为宜昌历史提供了可靠的翔实资料。令人遗憾的是,该书漫漶不清,有些章节已无法辨认。但其中,有欧阳修任夷陵县令时的诗文。以及当时的峡州知州朱庆基善待欧公,使他在宜治愈了受贬以后的身心创伤的记载。此亦为一段珍贵史实也。“庐陵事业起夷陵”当为不谬!

[转载]古今宜昌-方志

明代弘治九年(公元1496)《夷陵州志》

 

《东湖县志》

《东湖县志》有清乾隆二十八年本、同治三年本和民国续修版本几种版本。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东湖县志》由林有席修,严思睿等纂,乾隆二十八年刊印。主要介绍了东湖县(今宜昌市)的地理、人文、风俗等内容。全书共30卷,宜昌市档案馆保存了首一卷共8册。

清同治三年(1864年)《东湖县志》由金大镛修,王柏心纂,同治三年刊印。主要介绍了东湖县(今宜昌市)的地理、人文、风俗等内容。全书共30卷。

《东湖县志》民国续修版本,作者不详,1931年版。

[转载]古今宜昌-方志

清同治三年(1864年)《东湖县志》

《宜昌府志》

    《宜昌府志》清同治三年(1864年)刊本,由清聂光銮等修,王柏心等撰。全书共十四卷,112.6万字。该志1970年由台北成文出版社发行影印版;2002年由宜昌市档案局档案馆、宜昌市地方志办整理重印。

[转载]古今宜昌-方志

清同治三年(1864年)《宜昌府志》

同治《宜昌府志》总篡王柏心:

    王柏心主篡同治《宜昌府志》、《东湖县志》。他是杨守敬的老师。陈金祥先生整理民国《长阳县志》曾提到,民国《长阳县志》的篡修者之一谭大勳,杨守敬在日记中称他为自己的四大老师之一。谭大勳也为《百柱堂全集》作有一序,可见谭、王有交游,大概王柏心也是“四大”之一吧。

    王柏心,字子寿,号螺州,1779年出生于本县螺山(今属洪湖市)一书香门弟。其曾祖父王秉道,1765年中湖北副榜。祖父王文模,邑痒生。父王为典博览群书,于诸史研究尤详,为清廷奉直大夫。王柏心自幼随父读书,聪颖过人,过目不忘。后入高等学堂深造,潜心研究经史,著有《枢言十七篇》,为邑痒生。

    王柏心于1843年中举,次年中进士,授行部主事。他乐于穷经,无意仕途,任职一年,即以“家有老母,无人奉养”为辞,告养乞归。返里后,主持“荆南书院”,一面讲学一面著书立说。对治理江河颇有研究。所著《导江三议》一书,就是他的治水思想和治江策略的集中论述。他治水以大禹为师,主张疏导,“因其已导者而导之”。他在《导江三议》一书中写道:“昔者治江,以疏导之法,多留穴口,因而水患小,后之治江,则主要以设堤防水,因而江患随之频生”。在书中他还提出了治理荆江的具体措施,主要拓宽虎渡河口,利用湖北的公安、石首和湖南的澧县、安乡等县的水道,导江水流入洞庭的,与王柏习早所的论述颇相吻合。

    1848年,荆江南岸的公安、石首、松滋县境和北岸的监利县所辖薛家潭等地溃口,王柏心得知,即赴实地考察。回家后,赶写了《导江续议》,主张“勿塞决口,藉以分流杀势”。书中写道:“宿,终有所往,一郡之中,千里终流,自此安矣”。

    1849年,荆江又发大水,松滋县的高家套和监利县的下车湾溃堤决口。王柏心身临堤段,又写了《导江续议》下篇。提出“勿塞决口,顺其势而导之,使水土各遂其性而不相奸,必有成功”。“成功一就,江安虑耳,人有定居,填圩加肥,租赋尚可徐复”。这些精辟论述,惜未被当朝采纳,而对后来的荆江治理,则提供了宝贵借鉴。

    1852年,太平军事起,王柏心以“维护孔教”为名,办地方团练,企图对抗太平军。是年冬,太平军攻克岳州,拥船东下,至监利县杨林山,分兵驻扎螺山,下令捉拿王柏心。王携母逃匿湖南山中,在悠静的环境中,闭门谢客,潜心写作,著有《漆室呤》。时曾国藩率领湘军舟师出洞庭,进攻岳州。与太平军大战于螺山江中,义军大败,曾国藩从岳州出发,占驻螺山,即召见王柏习。曾对王的诗稿甚为赞赏,常褒扬于左右。自此,王柏心遂与湘军将领胡林翼、左宗棠、李孟群等人相识交挚。

    1855年胡林翼署湖北巡抚,王柏心上书,要求更除漕弊。书中以监利为例,称:“漕粮既折米,又折银,又是抽丰,又是券文,每担粮减价定为六串文,不准随意折算和加派  1862年,清廷下诏求言。王柏心撰写“信臣篇、明是篇、谋备篇、辩言篇、正庾篇、疑信篇、择吏篇、导俗篇、广议篇”等经论10篇,作进谏之言;又拟“广师儒、屏嗜欲、搏咨访、开特科、下金陵、备秦晋、择外吏、宽榷算”奏章 8条,托云贵总督张亮基代陈。论奏均为慈禧太后所赏识,传旨将经论10篇存弘德殿,将奏章 8条中的“开特科”和“宽榷算”交部议奏,其余留中备览。此时,王柏心深究经学的声誉远近闻名。安徽巡抚李孟群荐王柏心,他以母老坚辞不出。随后署理湖巡抚严树森以经筵讲官荐用。为同治皇帝讲授经学之师,他仍以母年迈90余为由,固辞不受,终未赴任。

王柏心在“荆南学院”主讲二十余年,并长期从事著述,硕果累累,业绩丰厚。《续修四库全书提要》中谓:“柏心蓄道德,能文章,三楚人士类能言之”。他谦让不以学骄人,大江南北的学者名人赴院受业求教者络绎不绝。其主要著述有《导江三议》 1卷、《百柱棠集》53卷、《螺州文集》20卷。他不仅擅长经文,对于诗词也很有研究。小时诗宗李杜,继乃探源汉魏。认为“汉、魏、唐、宋、明之诗各有从入之途”。“汉魏从兴入,故离中往复,其旨最远;唐人从声入,故抗坠疾徐,其调最永;宋人从理入,故切近详密,其趣日新;明人从格入,故府仰与趋,其变易穷”。他著有《子寿诗抄》1卷、《百柱堂诗抄》8卷。在《晚晴移诗汇》中,也有其诗作《漫兴五首》、《青云行》、《苦雨散愁》、《张军门歌》、《夷陵立秋》、《登六盘山作歌》、《平谷山庄歌》、《丛台行》等。时人称道:“柏心之诗歌,雄丽深情,汪洋恣肆,别辟门径,直上杜小陵之席,天宝后,无此作也”。

王柏心晚年,精天史地之学。他纂有道光《黄冈县志》24卷,同治续修《东湖县志》28卷,同治《宜昌府志》16卷,同治续辑《汉阳县志》28卷,同治《当阳县志》18卷,同治《临湘县志》14卷,同治《监利县志》10卷。皆为当地所推崇,现人所借鉴。

《监利县志》为同治11年版本,是王柏心晚年最后编纂的一部县志,载有5篇碑、记、书、文和4篇诗词,不但文藻感人之深,所述事迹亦情真意切。监利江患最烈,晚清时代,连年溃口,他十分关心监利东防。还以《陡螺埠望江水犹壮》为题,赋七律一首。诗云:
      岷山秋纳洞庭雄,黔粤巴巫众壑通。
      一气混茫尘壤外,万山浮动晚波中。
      村氓市小恒争米,处干荒庐但掩蓬。
      目击滔滔思砥柱,几人无愧障川功。
    他登上高不进数十丈的小小螺山,眼望江水猛涨,想到洞庭这水,发源于岷山,黔粤巫巴万流,汇集天此。秋水和长天接成一体,仿佛处天尘壤之外,万山立于大水包围的江湖里,势若浮动于晚波之中。村民唯恐饥馑之年又将来临,在螺山小市上争着购米;我这身居茅舍的读书人,只好闭着门忍饥挨饿。目睹这滔滔江水,有几人能作中流砥柱,建此江防之功呢?读此,可知他对于山川形势,胸中自有图画,而且睹物生悲,希望有人治理江患,足见他晚年怀为民之忧而忧的深厚感情。

1873年,王柏心病卒于家。1878年,左宗棠收复新疆,奉旨回朝,封爵二等候,闻知柏心病殁,上疏奏称:“王柏心学识过人,熟悉山川形势,请将事迹宣会史馆,载入史册”。朝廷以示优待,下诏敕可。

 

《宜昌市志》

    1959年,为迎接建国十周年,遵照湖北省方志纂修委员会发文要求,宜昌市档案馆组建了《宜昌市志》编纂组,在省方志纂修委员会派员来宜指导下,形成十三章的初稿(时间断限为1949~1958年底),并于是年6月印出少量油印本。至2007年,宜昌市地方志办公室整理翻印成“一九五九年·初稿本”《宜昌市志》,准印证系[2008]鄂省图内字第007号。

[转载]古今宜昌-方志

 1959年《宜昌市志》

《宜昌市志》建置沿革:

    “宜昌”在夏商两朝为荆州地所管辖。周朝归楚国管辖,当时尚无宜昌名称。到楚顷王(即放逐屈原的楚王)时,被秦将白起攻破,大肆烧毁,宜昌才有地名叫“夷陵”。夷陵的意义是“烧为平地”了。此后不久,屈原感到国破家亡,忠言不用,投汩罗江自杀。

    秦朝改夷陵为“巫县”,汉朝始名夷陵县。到三国时,仍名夷陵县。有时属蜀,有时属吴。以后一度又改称“西陵”县。到晋朝有恢复夷陵县名。南北朝先后改称为“宜州”、“拓州”、“峡州”。隋唐宋元四朝,仍叫夷陵县。明朝先叫峡州府,后改夷陵州。到清初仍叫夷陵州。顺治五年因讳“夷”字,后将历史上的夷陵一律改为“彝”陵。雍正十三年,废彝陵州为宜昌府,另设东湖县,为附府首邑。

    民国初年,废宜昌府改东湖县。在国内革命战争以及在日军占领期间,县名均未变。以上历朝,无论称府、称州或称县,其治所多在旧县城地址,即今日宜昌市的前身。

    清光绪二年(1876年)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中英烟台条约”,其中规定开宜昌为商埠。从此,宜昌就遭受帝国主义种种侵略和压迫。直到解放前止,共计七十余年。

    当时,宜昌商埠区域仅限于县城。后扩展至西坝、黄草坝等地。商埠机构:时称宜昌商埠局,时称市政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处,但其行政权仍规为宜昌县管理。

    1949年7月16日午时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宜昌。从这一天起宜昌人民获得民主、自由和解放。党和政府认为宜昌在历史上的政治、经济地位极为重要,将来的发展前途是巨大的,因此,即就原宜昌商埠地区成立宜昌市,设市人民政府,主持市政建设事宜,1955年改为宜昌市人民委员会。

    宜昌市府先后由湖北省政府直接领导。1956年以后,由宜昌专署领导。1959年3月专署撤销,由湖北省宜都工业行政公署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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