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前我国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租房需求剧增,居住出租房屋大量涌现。房东与承租人之间在合租期间,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够在平时的相处中做到和平共处,相安无事。了解必要的房东与承租人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对今后的租房生活都是利大于弊的。 不管你是房东还是承租人 请仔细阅读 绝对有好处 房东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案例 2015年11月至今,网上逃犯冯某与其妻子梁某一直居住在出租房里。由于房东毛某仅与梁某签订了租房协议,半年多来一直未对冯某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 今年7月,公安机关依法将冯某抓获,房东毛某也因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罚款500元。 一、房客“身份”要看清 房东在出租房屋前要对房客身份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房东不能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对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要及时登记。 此外,还要对承租人租房的目的进行询问。如果租房是用于经营,房东还要了解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做经营用途。 二、意外事故要当心 近几年我们还看到,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对意外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越来越多。 一些房东因为将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造成房客煤气中毒、触电等人身伤害事故,被判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甚至受到处罚或刑罚。对此类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房东和承租人都要留个心眼。房东出租房屋前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安装的热水器是否符合规范、电线线路是否存在短路等等。 承租人在入住之前,也应该仔细检查电路、管道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应该马上找房东,房东有责任更换。当然有问题的房子最好还是别租了 三、不良案件要提防 出租房内发生盗窃等不良案件,承租人若是能有证据证明被盗案与房东提供的设施等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如窗户可以进入、门锁损坏或可以用其他钥匙打开等),或者房东在安全方面有过错(如锁坏了不同意更换、明知治安差不加装防盗门等)而使小偷轻易进入,则房东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因此,对于出租房屋的治安状况,房东也要尽到自己的职责,保证出租房的门、窗等安全、正常使用,谨防盗窃等不良案件的发生。 四、日常维修需负责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就是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房东承担。 若因房客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则由房客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五、消防义务 (1)房东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并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2)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房东承担; (3)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 (4)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5)对居住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出租房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结语 有些房东为了规避责任,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增加了许多免责声明。租客要特别留意,依据上面所说来选择房东,租房前和房东说明责任。 房东也不能侥幸心理,毕竟有些免责声明实际上不能帮助房东规避法律责任,所以房东也千万不能'怕麻烦'而对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按照规定来出租房屋才是稳定出租的最好办法。 承租人租房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案例 李小姐年初租下二七百步亭的一个房子。租住进去三个月后发现冰箱损坏,不能继续使用,但由于李小姐平时不做饭,用冰箱的地方不多,索性不用了,就没有通知房东,房东陈女士最近才发现了冰箱损坏的事情,要求李小姐承担所有的维修费用。李小姐认为这不是她应该承担的义务,拒绝维修冰箱。 一、按期缴纳租金 承租人应按期交纳租金,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 在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承租人应该按照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按约定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则属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该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设施变动要经得同意 经过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附属设施,如果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就此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赔偿或修复的责任。 其他 五、承租人有瑕疵通知的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六、承租人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 结语 所以,案例中李小姐在冰箱损坏后没有及时通知房东,置之不理,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李小姐来承担。大家在租房前除了要知道自己应有的权利之外,还要了解自己应尽的义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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