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税务、法律服务新通道---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四季度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分析与初思考

 刘刘4615 2017-03-08
原创 2017-03-08 刘金涛 法税先锋刘金涛

税务、法律服务新通道---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四季度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分析与初思考

20147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公告自2014101日起施行。20151月国家税务总局即公布了2014年第四季度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共计66件。通过分析这66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相关信息,窃以为可以为我们的法律相关服务者提供更多的思考或切入机会。

一、重大税务违法案件概况

(一)从案件性质看,骗取出口退税7件,占比11%;偷税35件,占比53%;虚开普通发票2件,占比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7件,占比26%;其它(含虚开、偷税等的复合型)5件,占比8%

(二)从分布省份看,来自广西、河北、湖南、宁夏、山东、重庆各1件,约占比2%;来自海南、吉林、江西、四川各2件,约占比3%;来自北京、河南、湖北、内蒙古各3件,约占比5%;来自辽宁、上海各4件,约占比6%;来自福建、浙江各7件,约占比11%;来自广东、江苏各9件,约占比14%

(三)从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看,移送司法机关的的32件,占比约48%;未移送司法机关的34件,占比约52%

(四)从罚款情况看,加处罚款53件,约占案件总件数的80%,其中1000万以上罚款17件,约占罚款案件数的32%

二、税务违法企业涉诉情况

201311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326号),自201411日起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全国各地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以下为收集、整理到的上述涉税企业的涉诉情况。

1. 上海赵繁实业有限公司

被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奉刑初字第1500号)。

2. 纽宾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2014)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2245号)。

3. 上海昕承贸易有限公司

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15)金刑初字第102号、(2014)昆刑二初字第0317号、(2014)绍嵊刑初字第151号);

被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昆刑二初字第0127号、(2014)奉刑初字第1500号)。

4. 上海天极实业有限公司

被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5)奉刑初字第277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普刑初字第1240号、(2014)虎刑二初字第0112号、(2014)庐行初字第00032号、(2014)南刑二初字第0016号、(2014)杭拱刑初字第48号);

不当得利,被判返还((2013)金民二(商)初字第17)。

5. 乌海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被判给付((2014)鄂托法民初字第282号)

6. 内蒙古何西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返还原物纠纷((2014)晋民申字第89号)

7. 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纠纷,执行完毕。((2014)深中法执字第1272-2号)

8. 四川斯来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骗取出口退税罪((2012)遂中刑初字第19号刑事判决书)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2014)遂中执字第21号)

9. 湛江市恒河投资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财产被冻结((2014)湛赤法立保字第10号)

10. 张家港保税区聚能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4)张金民初字第0614号)

租赁合同纠纷((2013)张金商初字第0185号、(2014)张金民初字第0478号、(2014)苏中商终字第0095号)

 民间借贷纠纷((2013)宁商再终字第2号)

11. 泗洪县浙庆木业有限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宿中刑二终字第0061号)

12. 淮安润尔华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4)淮中执字第0321号)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2014)民申字第324号)

被盗窃((2015)镇刑二终字第00005号)

承揽合同纠纷((2014)淮开民初字第316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4)淮开执字第0368号)

其它,共计26件。

13. 宿迁市宏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职务侵占罪—公司员工((2015)宿豫刑初字第0044号)

民间借贷纠纷((2014)盐执字第0078号)

其它,共计30件。

14. 焦作市华翔电力有限公司

被盗窃((2014)焦刑三终字第00041号、(2014)站刑初字第00007号)

租赁合同纠纷((2014)焦民二终字第00235号)

15. 安阳市方鼎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3)安中刑二初字第45号、(2014)安中少刑终字第48号、(2014)尉刑初字第8号)

16.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2015)焦民二终字第00048号)

生命权纠纷((2013)马民二初字第00255号)

其它,共计82

17. 丽水市爱丽芬特服饰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4)丽莲南商初字第346号)

民间借贷纠纷((2014)丽莲执民字第2392号)

其它,共计47件。

18. 龙泉市龙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犯罪工具公司((2013)浙刑二终字第147号)

19. 浙江诸暨天沅恒珍珠工艺品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2014)绍诸店商初字第41号)

连带清偿责任((2014)绍诸店商初字第85号)

20. 杭州瑞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4)苏中民终字第0653号)

合同纠纷((2014)杭经开民初字第432号)

其它,共计67件。

21. 深圳市东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般借款合同纠纷((2014)深龙法执恢字第22号)

22. 深圳市中恒基贸易有限公司

税务行政诉讼,撤诉((2014)深福法行初字第1946号)

(备注:被告:深圳国税局;处罚主体:深圳地税局)

23. 湖北金利源医药有限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3)贺八刑初字第498号、(2014)贺刑终字第65号、(2014)鄂硚口刑初字第00365号)

24. 湖北华安医药有限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鄂江岸刑初字第01393号、(2014)鄂武昌刑初字第01015号、(2014)鄂江岸刑初字第01216号)

 财产被执行冻结((2014)鄂东西湖执字第00259号)

25. 湖南天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撤诉((2013)怀鹤民二初字第20号)

26. 长汀县隆成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5)汀执审字第583号、(2014)台椒刑初字第601号)

27. 龙岩市宝亿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台椒刑初字第601号)

28. 辽宁华阳药业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冻结对方财产((2014)沈和民三保字第00026号)

29. 重庆市万州区串通滚装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海事证据保全,财产被保全((2014)武海法证字第00167号)

余下涉税企业,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未发现有涉诉相关信息。之所以未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发布,我想大致有三个原因:1、未在201411日至201547日期间宣判;2、符合不予发布的特殊条件的特别类型案件;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普通发票案件的涉案公司发生纠纷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重大税收违法企业的部分特点

鉴于本人未到上述企业进行过深入调研,此处仅从上述收集到的部分资料做些总结,结果不一定非常准确,希望给大家带来一定思考就好:

(一)沿海地区重大税收违法企业较多,同时企业涉诉情况也较多

从此次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地区发布来看,辽宁、上海、福建、浙江、广东、江苏等沿海地区处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多发区域。根据上述统计,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案发地区看,辽宁4件、上海4、福建7件、浙江7件、广东9件、江苏9件,合计40件,约占案件总数的61%;从统计的涉诉案件地区看,在上述沿海地区有涉诉案件发生的有18家,约占所有涉诉家数(29家)的62%。这除了和当地经济较为发达、企业税收违法可以“做大”有关外,也和当地的人员集中化、资本流动化较高等因素有很大关系。

(二)涉及重大税收违法的企业,同时涉诉的比例也比较高

从此次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来看,重大税收违法企业总数66家,而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涉及上述重大税收违法企业29家(注意:此统计仅限201411日至201547日期间的数据),后者约占前者的44%。我认为这一数据有其必然性。上述企业除了对税收的法律性认识不足外,同样对其它法律的严肃性也缺乏足够的重视,在其它法律的风险控制上,定然投入不足或重视不够,导致税收违法和涉诉情况同时存在,也在情理之中。

四、为律师、税务师提供的机会和需要面临的挑战

根据上述总结发现,税收违法与涉诉大多同时存在于一个企业中有较高的比例(特别是沿海地区),那么是否为律师、税务师提供一些可能的机会或看待问题的视角呢?我认为:

(一)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为律师、税务师提供了服务机会

从世界范围来看,进入21世纪信息化社会后,每次政府的简政放权和政府信息公开,都会产生海量的可公开信息。在监督政府行为、良好治理社会的同时,有识之士总能从中看到一些独特的可供利用的有价值信息,比如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我相信:上述公开信息和从别的合法途径(比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取得的信息相结合,定能产生新的服务领域或更精确地发现服务对象。我认为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就能帮助律师、税务师等服务中介机构更精确第发现潜在客户或处于“麻烦”中的客户,进而提供有价值的专业服务。

(二)如何切入到客户身边并提供综合性服务是当前面临的重大挑战

从上面的统计也可以发现,有潜在服务需求的“麻烦者”情况千差万别,身处全国各地,部分企业主或财务人员可能已经“身陷囹囵”(被限制人身自由)。如何和他们接触上,了解更多的“困难”细节,并让他们相信我们的专业水平,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这些企业除了税收违法问题外,大多都有或重或轻的法律风险问题或内部控制问题,如果能在解决税务违法问题或法律风险问题的同时,顺带解决另外一方面的问题,我相信肯定显得更有价值和意义。我认为:适当引入律师、税务师同时“出战”和市场开发人员的专业技巧也许是一个解决之道。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总结和些许看法,不一定全面,也不太成熟,欢迎大家参与讨论和多指教。谢谢!

刘金涛律师

201547

(联系电话:18612507011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