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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 春

 wps0321 2017-03-10
咬 春

冯 磊

《明宫史》里说:立春之时,无贵贱皆嚼萝卜,名曰“咬春”。这里说的,是400多年前北京的旧俗。

根据刘若愚(《明宫史》作者)的文字可以得知,所谓“咬春”,指的就是啃萝卜。至于为什么是啃萝卜,而不是啃排骨或其他,刘若愚没有细说。不过,《燕京岁时记》里有段文字却足以解惑:“妇女等多买萝卜而食之,谓可以却春困也。”

还有人说,吃萝卜不仅可以解春困,还可以增强妇女的生育机能,立春萝卜又称为“子孙萝卜”。这种观点究竟有没有科学道理,我不是医生,自然是不懂的。

冬天的北中国,天寒地冻。此时此刻,偏偏要买个冰凉的大萝卜啃,不亦晕乎?

话虽这样说,但从各类文字里可以看出,昔日的老北京们确乎是有立春日啃萝卜的习惯。他们不仅买,而且啃得还很带劲,一啃就是数百年。

萧乾先生在《北京的吆喝》一文中,曾耗费了大量的文字描写老北京的吆喝。其中,萝卜是和白薯一起卖的:“栗子味儿的白薯——萝卜赛过梨……”这种推销方式闻所未闻,似乎颇有几分欺诈的嫌疑——白薯烤熟了,确有几分栗子的香味。但是,谁见过梨子味道的萝卜?!这样的疑问,在我的脑海里徘徊了很久。直到有一天,在网上看到作家陈鸿年的《故都风物》一书,才发现浅薄的其实是自己。

陈先生说,老北京冬天啃萝卜是一种民俗。傍晚时分刚撂下碗,胡同里的吆喝声就开始了:“萝卜——赛梨啊——辣了换来。”声音响彻整条巷子。北京的吆喝我没有亲耳听过,但是三十年前鲁南地区鸡贩子的吆喝声却是耳熟能详的:“小——鸡——了——呵,买——小鸡——了……”(这里的了,读作liáo)。一样的稔熟,一样的亲切。

“北京的萝卜赛过梨”,说的并非假话。据说,在街头叫卖的大萝卜一咬一汪水儿,还不辣。

“咬得菜根断,则百事可做。”——人生在世,平淡是真。“鲜衣怒马少年时,一日看尽长安花”固然好,但这样的日子毕竟是少数。明白了这一点,就知道了粗茶淡饭的宝贵:“布衣暖,菜根香,读书滋味长。”就知道了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忠厚传家远,诗书继世长。”

北方的春天,地里多荠菜。农历三月三日之前,村人下地挖荠菜。用热水烫了,加猪油剁馅子,包出的大包子鲜而不腻。这种生活,是农民们包产到户以后的幸福。在此之前,各类菜根一直是粮食的替代品。

我的姨妈今年已80多岁,她早年嫁到寒苦人家,竭尽所能供小叔子上学,自家人因此常吃一种叫作“七七芽”的野菜。这种野菜叶片肥嫩而通体是刺,摘的时候往往会扎破手指。“七七芽”被摘回家来,用开水将刺烫软了再加点油盐,反复煎煮仍然难以下咽。

姨妈的小叔子读书刻苦,后来考上了清华大学。上世纪60年代初期被分配到油田工作,直到退休。谈起吃“七七芽”的往事,老人禁不住感慨万分。他说,一个人懂得了菜根的味道,属于他的春天就要到来了。

一句话,菜根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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