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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真刀实干的时候到了,这些问题您还不明白?

 枫雨书轩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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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刀实干的时候到了!眼下,2016年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在全国各地陆续启动。

本年度汇算清缴有哪些重要的政策变化?

报表填报做出了哪些变动?

与往年相比,汇算清缴的大环境有哪些改变?

税务机关提出了怎样的改革措施?

对于这些变化,企业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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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渡2016年汇算清缴这一大关

让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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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策变化明显,优惠力度加大,哪些项与您企业有关?


2016年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变化,优惠力度加大特点鲜明,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放宽了认定条件、扩充了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简化认定流程,缩短公示时间。

二是降低了研发费加计扣除的门槛。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范围扩大了,可加计扣除的费用也扩围了。


三是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延续。如饮水工程新建项目“三免三减半”、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六类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持有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银行业不超万分之一点六的存款保险保费准予税前扣除、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是多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税优、企业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可依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可以税前扣除,2016年9月起公益捐赠超过年度利润12%部分可以结转3年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申请退税。

五是资本市场税收优惠加大。如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明确。




2

这些报表填报时要注意已经产生新的变化!


 2016年新的报表产生的变化,由税务主管部门明确发文的有以下几类:


一是2014年版A类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部分报表作出修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由新表替换;《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及填报说明、《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填报说明作出部分调整;《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适用范围作出调整。


二是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全面更新。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三是核定征收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


四是《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的填报作出了新的说明。需要注意的是,这两张报表校验规则描述有误




3

纳税信用越来越重要,小心失误变失信


现在税改大力提倡完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就是纳税诚信,纳税信用管理是突出纳税人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让守信者享受更多实惠、失信者寸步难行:


一方面,纳税信用管理让守信者享受更多实惠。税务系统推出了多项鼓励措施,如发票领用、绿色通道、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优先办理出口退税、优先获得信用贷款等,都是针对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推出的激励措施。如税务系统在全国推行的“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守信激励项目,使众多纳税信用优良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受益


另一方面,纳税信用管理也让失信者寸步难行。2016年4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增加了信用修复机制,就是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两类黑名单当事人,如果能按照处理处罚决定按期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可不向社会公布该案件信息;对于已经公布的案件,满足撤出条件,经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则可以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同时通知其他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部门。因此,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一定要格外小心,谨防“失误变失信”。



4

税务总局推出汇算清缴“政策提示和风险预警服务”


近年来,税务总局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加强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也在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与高效的公共服务:


今年,在汇算清缴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就推出了“政策提示和风险预警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2月22日在《中国税务报》发文表示,2017年全面改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模式,建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前、事中监管体系,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纳税申报事前数据校验、事中政策提示和风险预警服务。



事实上,这一服务在此前的汇算清缴年度在部分地区开展过试点或小范围的应用。根据以往的经验,纳税人目前还没有意识到由“放”到“管”的改革态势,还不熟悉目前的办税形态,依然依赖传统的事前审批,并错误地认为,只有税务机关事前审批认可,纳税申报才能放心。在这一心理作用下,反而对税务机关作为“纳税服务春风行动”的一部分,提出的事前、事中“政策提示和风险预警服务”表现得十分紧张,不知所措。





其实,新的办税形态下,只要我们纳税人端正对新形势的认识,全面提升纳税主体意识,充分利用好税务机关的税收服务渠道亿企赢为您提供的全方位财税服务平台,在平时的学习中不断提升自身硬实力,做足功课,那么一定可以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大展身手、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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