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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颁布后,小明的生活有十二般变化

 环球g0kk7og6xo 2017-03-17

《民法总则》于3月15日颁布,全文内容已经霸屏了,有木有?本文摘出部分内容,一起聊聊小明的民法人生。

1

当小明尚在娘胎的时候就可以接受赠与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

小明的法定出生日怎么算?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3

八岁打酱油,收红包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4

监护权,请尊重小明的真实意愿。

父母吵架,要闹离婚,都想要监护权。小明探出头说,请先问一下我的想法。

法律是个有温度的法律。

第三十条 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5

小明旅游时,飞机不幸坠毁

小明去外面看世界,却遭遇飞机失联,被有关机关证明无生还可能。

爸:去宣告死亡吧

妈:儿子也许还没死,还是先宣告失踪吧

法院

爸爸是对的


妻:自宣告之日起便与小明不再是夫妻。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6

撤销死亡之婚姻篇

假如小明意外获救,死亡宣告被撤销。

小明:真好,还活着,我去找小丽,我们的夫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的。

妻发来了微信:我恋上了单身生活,已经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7

小明做公益

他设立了捐助法人。设立了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主动担任理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

捐助人经常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小明总是及时、如实答复。


8

我说的话什么时候能生效?(意思表示何时到达?)我有沉默权吗?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沉默权?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9

我想撤销以前赠给甲的房产,但是撤销权却消灭了,怎么回事?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10

小明做好人好事

小明为救落水的老太太,老太太到岸上,由于他推的太用力,致使老太太腿受伤了,自己也因体力不支生病住院了,怎么办?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1

请不要抹黑英雄烈士

小明是个爱国的人,对于一些人利用歪曲事实、诽谤抹黑等方式恶意诋毁侮辱英烈的名誉、荣誉的行为,他总是特别愤慨。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2

小王欠我的钱已经2年半了,我诉讼的话晚不晚?NO,不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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