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笔货款是在现在股东合作前发生的,款项合作后收回,合作时,股东协议说明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这笔账收到,原股东已经把这笔款取走了,请问这笔业务该什么做账? 这样操作是不规范的,股权转让是股东的事,不应该影响企业的经营,债权债务归原股东,那差额怎么处理?就算是正常结平,那也要有三方协议,转让债务债权(公司、债权债务人、原股东三方),债权收到 他取走了,那债务呢,债务人最终还是要找公司要钱的,建议你们股东重新确权。  答

问2 我们现在买了一块地,是要建加油站,与石油公司签了一个加油站经营权转让协议,期限是21年,我单位出100万元建设工程款(基本设施),另外石油公司出8000万经营权费用,每年合380.95万元,这个业务按什么核算?如何核算? 工程款计入在建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经营权费用可以计入无形资产,在使用期内摊销。  答

问3 我公司跨省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服务,请问需要去注册地国税开具外管证吗?如果要开具,开具之后再经营地需要办理哪些事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外管证》。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答

问4 关于企业对外包的项目收取的管理费用及扣下的所得税,增值税等怎么账务处理?  答

问5 增值税,转收入时才贷记应交增值税,就是说没转收入之前应交增值税一直是借方余额吗?一直交着税,但贷方无数? 财会[2016]2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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