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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仲方:不拘病之命名,但求“证”之切当

 鶴崧軒森 2017-03-23
“处方不论古方或后世方,必须丝丝入扣地针对着“证”,切不要离开了“方”。只考虑某一药治某一症状,片面地对症用药,这种堆砖为方,缺乏理解整体病态的观念,其方剂构成亦缺乏统一的联络性能,是很难收到效果的。”

夏仲方:不拘病之命名,但求“证”之切当

文/夏仲方

中医的治疗法则是“不拘病之命名,但求‘证’之切当”。因此,正确的治疗处方,最重要的是要判断出一个确切的“证”。

所谓“证”不同于“病名”是在具体分析客观症状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而形成,反映一种“病态”本质的,互相有关联的一种综合征。

“证”是处方的客观主要依据,是分析客观症状的基础上所得来的结果。

因此,正确地、全面地通过四诊收集症状(包括体征),如果收集症状时有遗漏,判明症状时有错误,当然不可能求得正确的“证”,也不可能有正确的处方了。

判断“证”的方法或从经络方面考虑,或从脏象方面着想,要看症状表现在哪一方面,就运用哪一种理论为指导。


一般地说,对于外感病,主要在经络上考虑,而联系到脏象;对杂病主要在脏象上着想,而考虑及经络。

不论运用哪一种方法来辨析症状,判断为什么“证”,归根结底,必须弄清为虚为实,虚实不明,也就无从处方,同样是一个太阳证,就有表虚表实之分。

判定了“证”,就可以选方了。仲景书中记载着许多定型的“证”,并肯定了主治的方。

最妙的是以方名证,把治疗和病证结合在一起,而且行之亦最有效。这固然便于我们学习,遇到定证可以直接引用定方。

尽管《伤寒论》一书中记载了很多条例,但怎能像临床病例的千变万化,往往因为一症之异,就会找不到条文;或者选方不够确切。由于一药之差,或剂量不合,所得效果相反。最多也只能做到教条式的引用条文,局限于条文之下,不能灵活广泛应用。

因此,除了熟读条文以外,更重要的是深刻理解它所列症状的实质,也就是病态的主要病理生理,方剂配合的意义和其中药物的性能三者的统一。

这样在临床运用时就不致于光抓住几个症状,片面地追求处方了。


在临床工作中最后确定一个处方是经过多番考虑,反复推敲,全面审核,最后才能确定下来的。

要求所选的方,既适应于判定的证,更要使所有药物符合客观所表现的全部症状,无一矛盾。

在实践中常因查对症状、深入追问病史,发现处方不对或诊察有缺点而最后得到纠正。

兹举许叔微二案说明:

夏仲方:不拘病之命名,但求“证”之切当

一徐姓,得伤寒,背强,汗出恶风,前医用葛根汤二剂,汗出愈加,病如旧。许改用桂枝加葛根汤,微汗而解。

夏仲方:不拘病之命名,但求“证”之切当

又一杨姓,病伤寒,无汗恶风,项能屈而强,医者以桂枝麻黄各半汤与之。许谓非其治也,是谓项强几几,葛根汤证也。服后濈濈然微汗解。翌日项不强,脉已和矣。

:徐案之误,误于无视病者具有汗出一个症状,因而误断它为“表实证”。如其能够审慎地诊查症状,追问病史,核对一下药性,如发现麻黄有发汗性能,与汗出矛盾而除去一味麻黄,也就成为一张桂枝加葛根汤了。

杨案误于没有重视项强几几的重要症状,而且桂枝麻黄各半场的原方剂量很小,亦不合于无汗恶寒的表实证。足证由于一症之忽视,一药之错,剂量之不合,就会得不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有人认为,对待一般的外感病,情况不复杂者,审证处方,困难还不大,对于杂病而情况复杂者,主诉多,病期久,要系统地整理出一个头绪来就比较困难。

实际上,症状多者并非增加诊断上的困难,相反地丰富了辨证的资料。掌握了丰富的资料,可以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来判断它是个什么“证”,有了“证”,亦就可以对“证”选方了。如果主诉简单,缺少旁证资料,要得到确诊,倒是不太容易。

例如一男子,以眩晕大发,几几欲吐,腰酸痛为主诉。有二十多年哮喘病,每届秋冬,频繁发作。平时易伤风、鼻塞、流涕,大便秘结和泄泻交替为患,小便不畅利、尿道感不适,并有高血压病。

望其面色,晦滞微浮,眼缘发黑如染墨样,舌苔满布厚浊白腻,上罩大片灰黑色,脉象大而无力。

据色脉,认为肾虚证 ,理由是肾在色为黑,而脉软。肾为水脏,体阴而用阳。由于肾阳不振,水的调节失熙,为眩晕泛逆,为大小便异常,为秋冬季哮喘频发。易伤风亦是阳失护卫之故,苦腰酸更是肾虚之证。

这样的分析综合,形成了一个肾虚水泛证。据此选方,还须考虑到预防哮喘发作。

选方主要从温阳利水方面考虑。

按其头眩,小便不利,舌苔灰白,胃口呆,可用五苓散。但五苓散医治不到眼缘黑,腰酸痛症。

如用八味丸,则对眼黑、面晦、眩晕、腰痛、小便不利是对的,但是对泛逆、胃呆,舌苔灰白腻有矛盾。

再想到苓桂术甘汤对眩晕、泛逆、小便不利以及宿病哮喘、舌苔灰白腻等都可顾及,可是对肾的症状如腰痛、面晦、眼黑等却放弃了。

夏仲方:不拘病之命名,但求“证”之切当

这样反复推敲,最后选用一首真武汤,本方原文主证:头眩、身润动、振振欲僻地、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或咳或下痢或呕

在条文虽不具腰痛症,但可以包括在四肢沉重疼痛中。对于感冒和哮喘,既有预防作用亦可治疗。

选定此方服一周,眩晕泛逆愈。满舌之灰白腻化半,胃口开、大便转正常,服至二十帖腰痛亦除,小便如常。面色暗晦消去,脉转有力,改服附子汤巩固之。


另一病人,主诉:十多年来每夜下半身出汗,冬季夜寝,上身暖特别多,下身只盖两条毛巾,还是汗出湿巾,胃口、大便正常,但小便次数较多。望其面色正常,舌苔薄腻,脉沉。

这时正是盛夏,看他上身还穿毛线马夹,他说:热天上身也不出汗。

这样一个病,除了下半身出汗外,没有其他诉苦。以为简单,抓头子就不容易。

追查病史,一个月前,发过哮喘症,服小青龙汤即愈。想到其人有留饮,当水饮上泛,则发哮喘,下注则为下身自汗,小便多,亦是这个机理。

处方用苓姜术甘汤,是据《金匮》肾着病论:“身劳汗出,小便自利,饮食如故,病属下焦”等语句而借用为治。服十帖无效。

夏仲方:不拘病之命名,但求“证”之切当

再细问病情,背部经常发冷,于是想到《伤寒论》:“少阴病,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炙之,附子汤主之”,对于脉沉亦无矛盾。本方效力具有强肾利水作用,服八帖汗出减,半个月后全愈。


选用处方尽可能从方剂群中去考虑。历史上遗留下来许多有代表性的名方,已经通过无数次实践,经受了长期考验,总结出了它的适应证。

学习中医首先必须把这种方和证熟记下来才能临证选用。如果能够懂得辨证和处方的基本法则、熟悉分析归纳病态的实质,那么,即使遇到不是一个方剂所能解决的“证”,就可以合用几个方剂化裁使用。

只要使方义和病理吻合,就可以灵活借取,广泛运用了。但是对于这种合方的使用,必须慎重,还是整体地对“证”处方为好,方中品味不宜过多,多则冲淡了主药的力量。

处方不论古方或后世方,必须丝丝入扣地针对着“证”,切不要离开了“方”。只考虑某一药治某一症状,片面地对症用药,这种堆砖为方,缺乏理解整体病态的观念,其方剂构成亦缺乏统一的联络性能,是很难收到效果的。

总之,法非方不徒行,方非法不能用,二者相因而俱良。

文选自《夏仲方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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