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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一痴 还书一痴

 书法修养 2017-03-24
  陈益

  归有光先生有一个学生王执礼,字子敬,两人既是同乡,又在同一年考取进士,王子敬出任福建建宁(今建瓯)推官,比他年长十几岁的归有光则去浙江长兴当县令。归有光对这位学生评价很高,说:“可与评论古今者,独执礼一人。”不难想见他们间关系之亲密。归有光有了好书,常赠予王子敬,他的《水利录》付梓后,一下子寄去了四部,也希望王子敬寄来奇书。但他遇到不肯借书的人,也着实令人懊丧。清王士禛《池北偶谈》中有一则,记述归有光给王子敬的一封短札,说:“东坡《易》、《书》二传,曾求魏八不与。此君残俗恶,乞为书求之。畏公作科道,不敢秘也。有奇书,万望见寄。”借书,本来是一件十分文雅的事。可是某些人很俗恶,怎么也不肯拿出来。借书也须狥势,莫非像昔人有豪夺,也得豪借不可?

  清人梁绍壬的《两般秋雨庵随笔》在引用了这则故事时,还引了唐代人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借人书一痴,还人书一痴”。意思是说,借别人书的是一个傻瓜,还别人书的也是一个傻瓜。到了后来,有人把借书还书的痴,说得更加全面,称之为借一痴,与二痴,索三痴,还四痴。明知道人家不借,开口向人借书,为第一傻;明知道人家不还,偏把书借给人家,为第二傻;对不肯还书者拉下脸皮去讨,为第三傻;人家一讨就乖乖地给了人家,为第四傻。显然,读书人的种种做法,无不充满了迂腐穷酸之气。

  但,话也要说回来,古时候书籍印刷困难,常常靠抄写流传。若想看书,借阅是最合理的。借了别人的书,赶紧动手抄,抄完了,把正本送还给人家。“借人书一痴,还人书一痴”,痴得有道理,也挺可爱。梁绍壬说,后人发现了这句话的真相,所谓“借书一痴”者,其实是“借书一瓻”的口头误传。瓻,有时也写作鸱,是一种肚大口小的贮酒器,孙愐《唐韵》瓻字注云:“瓻,酒器。大者一石,小者五斗,古借书盛酒瓶也。”黄山谷想跟朋友借书,写过一首诗,其中有这么两句:“愿公借我藏书目,时送一鸱开锁鱼。”我想借读你的藏书,到时我会给你送去酒礼,请你打开你书箱的鱼锁。原来,古人讲究礼尚往来,找人家借书,去时要提去一瓶酒作为贽礼,还书时还要提一瓶酒作为谢礼,所以有“借人书一瓻,还人书一瓻”的说法。秦少游有一次闻听朋友正在撰书,很想借来一读,于是写了这样的诗给他:“知续《春明退朝录》,借观当奉一瓻还。”借书随礼,这是真正体现了书籍的价值,体现了文化的尊严。然而,文人爱书,却往往囊中羞涩。苏庠是一个穷文人,家里穷得只剩下几箱子书,想跟人家借书都没有酒礼送人家。他的“休言贫病唯三箧,已办借书无一瓻”,写的就是如此窘境。

  当然,也有不少人借了书,舍不得归还,占为己有,让书的主人讨也不是,不讨也不是。长此以往,就多了一分心眼。事实上,凡是喜欢藏书的人都怕别人来借,即使你送来了一瓻酒,也不太愿意松手。宁波天一阁主人范钦就是一个典型。他给子孙定下规定:“代不分书,书不出阁”。黄宗羲《天一阁藏书记》中,记有归有光谈藏书的另一句话:“书之所聚,当有如金宝之气,卿云轮囷,覆护其上。”正是把书看得比什么都珍贵,天一阁藏书楼才保留至今。据说,清末学者、刻书家叶德辉为了防止亲友借书,在书橱上贴字条:“老婆不借,书不借”。这犹如现代人在轿车尾部贴“车与老婆,恕不外借”的标签,表明是最私有者,令人莞尔。

  (原标题:借书一痴 还书一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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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一痴,还书一痴的意思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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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原来应做“借书一瓻,还书一瓻”“瓻”和“痴”音同,本是古代乘书的器皿,此话原意就应该是借书应该原物奉还,完壁归赵之意乍一看大家可能不认得这个字,念chi,解释为古代的一种陶制酒器。宋.朱敦儒的《闻见后录》中有记:“霓裳拽住裙休去,待我醒时更一瓻”。 说个典故大家就明白了,古代有借书还瓻的典故,意思是但凡藏书之人都怕人来借,好友相邀不得不借,书又不能白借,借书之时,必须相书的主人送上一瓻酒,还书时同样还的人送上一瓻酒,谓之“借书一瓻,还书一瓻”。就是提醒借书者该向书的主人送点酒,意思意思,同时这才体现了书的价值。
  这个谚语传到唐代,唐人在记载中把“嗤”改成了“痴”。如段成式《酉阳杂俎续集》卷四:“今人云:借书还书,等为二痴。”意思是说,自己有书借给别人看,是傻瓜;借了别人的书还给别人送去,也是傻瓜。这谚语这么一说,意思似乎好理解一些了:它是对俗间常有的借物不还的恶习的讽刺。不少人借了人家的东西,使着顺手,舍不得归还,就佯装忘了,心安理得地据为己有,让人家讨也不是,不讨也不是。恕我直言,这毛病在知识界也很严重,尤其是在私人之间借书的问题上。本来,书是给有知识的人看的,有知识者应该有教养,但事实并非如此,知识和教养不是一回事,君不见,孔乙己先生偷了别人的书,因为他偷的是“书”,就可以大言不惭地说:“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至于“借”,那更是小小不言,整天满脑子研究学问,何暇拘挛于借、还这些小节?于是借书不还是正常的,借了还的反而是傻瓜;也正因为借书者有这样的行径,所以那些藏书者也就长了心眼,有书概不外借,谁把自己的书借给别人,谁就是傻瓜。这就是“借书一痴,还书一痴”的谚语的根据。据说马克?吐温有一句名言:“千万别把书借给你的朋友,因为我书架上的书都是借来的”。他还在自己的书架上贴了个小纸条:“书和老婆恕不借人”。看来此风气不光在中国,在美国也是这样。后来,“借书一痴还书一痴”这两句谚语在传说中还踵事增华,从“一痴、二痴”发展到“四痴”。李匡乂《资暇集》:“借书:俗谓借一痴,与二痴,索三痴,还四痴。”它说得更细致、更全面:明知人家不借,开口向别人借书,此为一傻;明知人家不还,偏把书借给人家,此为二傻;对不还书者拉下脸皮去讨,此为三傻;人家一讨就乖乖地给了人家,此为四傻。贷、借、索、还他全给否了,这实际上就是说,读书人这种贷借行为本身就是迂腐穷酸的冒傻气。
  但是话需要说回来,古往今来,书籍的流传方式,主要还是靠贷借。现代一般人看书,主要靠图书馆。古代除了皇家,没有图书馆,一般人如果不是大财主,也置办不起藏书楼。故看书主要还是靠友朋之间的借贷。借了别人的书,赶紧抄,抄完了,把正本好好给人家还回去,这就是古时图书出版、传布的最普通的流程。如果自古以来借书、还书像上述谚语所说的那样为世所忌,以致被嘲为傻瓜,那么就很难解释古来图书在民间的迅速流布,而且也不符合大多数中国读书人在知识传授方面的奉献精神和人际交往方面的友善品格。所以唐人所说的“借书一痴,还书一痴”虽有现实根据,但还不是这句古谚的本义。后来宋人通过对这古谚语的深入研究,终于发现它原来的真相。按“嗤”“痴”与“瓻”为同音字,所谓“借书一痴”者,是“借书一瓻”的口头误传。“瓻”,有时也写作“鸱”,它是一种肚大口小的贮酒器,孙愐《唐韵》五之字韵“瓻”字下注云:“酒器。大者一石,小者五斗,古借书盛酒瓶也。”又《集韵》“瓻”字下注:“古以借书,借书馈酒一瓻,还书亦馈酒一瓻”。原来,古人讲“礼尚往来”,找人家借书,去时要提去一瓶酒作为贽礼,还书时还要提一瓶酒作为谢礼,此谓“借书一瓻,还书一瓻”也。黄山谷跟朋友胡朝请借书,写过一首诗,其中有两句:“愿公借我藏书目,时送一瓻开锁鱼。”——我想借读你的藏书,到时我会给你送去酒礼,请你打开你书箱的鱼锁(古象物铸器,鱼昼夜不闭眼睛,象征警戒,所以锁头多铸成鱼形)。他有一次出远门之前和人借书,书的主人不放心,他写诗说:“莫惜借行千里,他日还君一瓻。”苏东坡也很懂得古代的借书还书之礼,所以他在诗中也说:“不持两鸱酒,肯借一车书?”秦少游有一次得知朋友正在撰书,很想借来一读,于是写诗给他:“知续《春明退朝录》,借观当奉一瓻还。”苏庠是个穷文人,家里穷得只剩下几箱子书,想跟人家借书都没有酒礼送人家:他的“休言贫病唯三箧,已办借书无一瓻”,写的就是这样的况遇。诗人艾性父也穷,一次为了校勘古籍,想跟一位退休的官员借书,可就是发愁掏不起借书还书的打酒钱,此所谓“校雠未必及三豕,还借最惭无一鸱”。全祖望有一首《题瓶花斋酒器》,其中说:“日饮无何犹不尽,一卮留供借书瓻”,意思是,好酒舍不得喝,每天喝点,不敢喝光,总得留一杯当作借书的礼物。……

借书一痴,还书一痴
翻书的黄生 2013-06-10
周越然的《书与回忆》一书里的<书书书>这一篇是其日记中关于购买书籍之事的日记选录,第九则是"借书还书",谓"借书一痴,还书一痴"之说始于宋代.杜元凯遗其子书云,"书勿借人”,赵令畤在《侯鲭录》中云“比来士大夫借人之书,不录,不读,不还,便为己有。”
  
周自述他曾向西友某君借得一书,其封面后粘一短歌,其大意译为三字经体如下:
   一, 君姓谢,我名夏;我有书,君可借。
   二, 我购书,化大价;君取去,莫乱卸。
   三, 要读书,趁闲暇;读完了,速归架。
   四, 第三者,最可怕;他人产,毋转借。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从小学到中学一方面零花钱太少无力购置,另一方面地方偏僻无处买书,起初镇上和县里的新华书店还是不开架的,隔着柜台根本看不了书,只能看到一些书的封面或者书脊,小学三年级时父亲买给自己的一本《新华字典》一本《成语词典》这就是小学期间属于自己的工具和课外书。从三年级开始就开始向同学向熟人借书。借到手之后连夜赶着看,为的就是早点看完早点还给人家,然后再借下一本。现在脑海里有一本日本的儿童文学的书,因是借看的看的太匆忙,书名都全然不记得了,找谁借的也不记得了,但记忆里还有点残存的碎片,当时真的是被故事和里边的真情所吸引和感动了,如果能灵光一现想起那本书的书名或者主人公的名字我想我竭尽全力去找回一本来回放这段儿时的回忆。

读初三的时候和镇上一个同姓的同学慢慢要好了,后来有一天下午下课后他带我去他家,因为听他说他家里有一大柜子的书,于是极力怂恿他带我去。是他爷爷留下的藏书,当我站到那一柜子书面前的时候真是太激动了。很久没人动过了柜子上满是灰尘,我也顾不上吃灰,一本本轻轻拿出来看书名看目录,折腾了老半天,搞的很晚心想学校也关门了进不去了干脆在同学家住一晚。同学沉沉睡去了,我一个人还在那看书。多是古典文学和一些评书之类的书,第二天早上找同学借了一本《儒林外史》,高高兴兴和他一起去学校上早自习。后来又借过两次,一本《七侠五义》一本《老残游记》,书看完就还他了,给他的回报是帮他写过两篇昨文。再之后就初中毕业了,我去了另外一个镇上上高中,而同学后来好象是搬走了,再没有见过,过了这麽多年还是很怀念在他家书柜前的一晚。

回想初三那年,有没有借了其它同学书而没有归还的呢?老实说是有的,印象里就两套:一本《诗经鉴赏集》一套《契诃夫小说选》,也不是不想归还,只是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无从查询到书主,或者说是自己没有着意去找书主,时光流逝,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想来心里惭愧。

高中学校里有图书室,里边有很多书,可是却不对学生开放,只有老师才能借。图书室就在我们班旁边,守着一个书库却不能借书也是痛苦。高二时学校成立文学社和广播站,于是我就成了文学社的成员和广播站的编辑,利用广播站编辑这个条件可以从图书室借出每天的中国青年报之类的报纸和几种杂志,校园里有个读报栏,贴在上面的报纸经常被学生“取”走,我借的是全份的可以一睹为快,再编节目用,有时自己则向管理员借点其他书看。

那时候对看书真是狂热啊,中外文学名著看的多,可以说自己所看的书相当部分就是那时看的。如果看到同学正在看一本自己没看过又想看的书,那一定要想办法去借来看,不然睡觉都在想。高中那会零用钱多了一点但也不能任性去买书,会买一些但还是借的多,甚至于和其中一家店主很熟了之后他拿来出售的新的文学书也被我借来看,前提是归还时要完好如新,然后我付给他一些租金。

现在周围认识自己的人知道自己书多,也有同事和朋友提出要借书的,人家开口了不能不借,但有一个原则是只借无关紧要的书,一般借出去就难归还了,普通书和杂志不还也就罢了.

刚来广州那年还去广州图书馆借书,第二年就不去了,就开始买旧书了。头几年还没怎么接触网络,下班后回来吃完饭冲完凉躺床头随手拿上一本书或者拿上昨完看的书接着看那是一种享受。现在买书越来越多,看书却越来越少,要看也是走马观花,没了以前的心情和兴致。那时就在想总有一天我要买一屋子的书,要有一间属于自己的书房。书现在是买了不少了,可是书房的梦想不知何时才能实现。

2008-06-11 14:34阅读:476
“借书一痴,还书一痴”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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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私人藏书活动发展和兴盛的唐宋时期,社会上流传着“借书一痴,还书一痴”的古谚,有不少藏书家以此为借口,将书籍幽闭深锢,宁可秧饱蠹鱼,也不示人,甚至诫子孙以“鬻书借人为不孝”的庭训。然而亦有不少学者和藏书家,对这句古谚产生了疑问。考辨其来历,人们发现,这句古谚原应为“借书一瓻,还书一瓻。”所谓“瓻”,又通作“鸱”,为贮酒器。据《汉书·陈遵传》载杨雄《酒箴》曰:“鸱夷滑稽,腹如大壶。尽日盛酒,人复借酤”,颜师古注:“鸱夷韦囊以盛酒”。后略称为鸱,久乃别制“瓻”字。故唐人孙愐在《唐韵》“瓻”字下注云:“古者借书以是盛酒。”“瓻”虽然以“瓦”作部首,但并非土陶制品,而是一种革囊。它作为酒器为人所用,在两汉以后不再见有典籍记载。这句古谚原意表明,至早在两汉以前,藏书家与借书人之间就有一个约定俗成的礼仪。借书人在向藏书家借书时,往往以一瓻酒相酬,还书时又以一瓻酒相谢,这可能是我国藏书史上最早时期的有偿服务吧,藏书家当然欣然允借。
到了魏晋时期,这句古谚被误传为“借书一嗤,还书一嗤”。据《玉府新书》谓,晋代曾任荆州都督的藏书家杜预在给他儿子杜贶的信中说:“书勿借人,古谚借书一嗤,还书一嗤”。唐人段成式《庐陵宫下记》记载的更详,谓:“杜荆州书告贶云:知汝颇欲念学,今因还车致副书,可按录受,当别置一宅中,勿复以借人。古谚云有书借人为嗤,借人书送还为嗤也。”可见,当时社会上已有人对正常的借书还书事抱以讥笑的态度。到了唐宋时期,又讹为“借书一痴,还书一痴”。唐人李匡乂在《资暇集》中称后人更生其辞为:“借一痴,与二痴,索三痴,还四痴”。由“鸱”到“痴”,以“痴”易“瓻”,主要是 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书籍制作全靠人手工抄写和刻印,流传甚少。随着魏晋时期文士地位的提高和唐宋时期科举制的实行,书籍制作远不能满足读书人增长的需要,因此人们对书籍格外珍惜。藏书家和读书人在借书还书的交往中,由于过于惜护书籍,不能再以礼相待,以致形成“有书不借,借书不还”的社会风气。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自然会引起人们的不满。我们可以从大量的古代笔记中看到人们对此谚传的不满情绪。宋人邵博在《闻见后录》中说:“借书与人为一痴,还书与人为一痴。予每疑此语近薄。借书还书,理也,何痴云?”。周辉在《清波杂志》中说:“借书一瓻,还书一瓻。后讹为痴,殊失忠厚气象。”曾慥在《高斋漫录》中说:“痴瓻二字两出,疑痴字为刻薄子妄改尔”。元人刘祁在《归潜志》中据理力辩:“昔人云借书一痴,还书亦一痴。故世之士大夫有奇书多秘之,亦有假而不归者必援此,予尝鄙之。以为君子惟欲淑诸人,有奇书当与友朋共之,何至靳藏,独广己之闻见。果如是,量亦狭矣……。其假而不归者尤可笑,君子不夺人所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岂有假人物而不归之者耶。因改曰:有书不借为一痴,借书不还又一痴也。”明人陆容在《菽园杂记》中更是一言中的:“以书借人,是仁贤之德,借书不还,是盗贼之行,岂可但以痴目之哉。”其激愤之情,溢于言表,见乎笔端。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借书一痴,还书一痴”谚传喧嚣尘上之时,却出现了一些“痴”心不改的藏书家。如北宋时期的宋敏求,有藏书二万卷。因其乐于借书与人,所以士大夫喜读书者多在其居住的春明坊周围建宅赁屋,以便随时向他借阅。一时春明宅子的租金高于他处。丞相苏颂,家藏书万卷。他以书宴客,颇许人假借传写。他在《客来》诗中说:“有客过我门,开颜喜相见。贫居何以侍?案上书千卷。高论到古人,终日自忘倦。非同豪富家,丝竹留饮宴。”丹徒尉叶梦得从其借抄,获致甚多,成为苏颂家的常客。梦得每对士大夫言亲炙之幸,则感激不已。藏书家郑嘉会官于惠州,闻得大文学家苏轼迁谪到地处偏僻的儋州,无书可读。便两次用海舶载书千卷,送至儋州,借给苏轼阅读。苏轼当即写下《和陶赠羊长史》,以“不持两鸱酒,肯借一车书”的诗句,对其无偿的外借,无私的帮助表示感谢和赞赏。藏书家李公择将其九千余卷书籍尽藏于庐山之白石庵,而不藏于家。有人问其故,他回答说:“将以遗来者,供其无穷之求。”因而受到人们的称赞。苏轼为其撰《李氏山房记》,誉其为“此仁者之心也。”清人陆敬安在《冷庐杂识》中称此为“不藏之藏,其识远,其量宏矣。”这些藏书家之所以“痴”心不改,是因为:一、他们深谙将藏书秘庋禁锢的弊病,认识到藏书的生命在于流通。藏是流的条件,流是藏的保证,藏而不流与流而不藏同样会使书籍遭至毁厄。流通外借可以化单本为复本,可以化独家收藏为众家收藏。这样,有利于书籍永久的保存。二、他们深谙书籍为作者精神所寄,作者希望他的书籍为世人所承认,所接受,并得到继承和发展。书籍只有在广泛的流通外借中才能和更多的读者见面,才能得到利用,才能发挥其作用。三、他们深谙求知者渴望读书的心情。能够体谅求知者向人借书时的苦衷,能够推己及人,设身处地的为求知者着想,尤其是为无力购书的贫士着想。由此可见,这些“痴”心不改的藏书家,热衷于将藏书外借流通,使之公诸于众。他们不仅不是愚痴,而是具有远见卓识。
我国古代的一些具有流通意识的藏书家,乐于将书外借他人,并非不珍惜自己的藏书,毕竟这些藏书是他们竭一生辛力蒐聚而成的。明代藏书家徐渤在《徐氏笔精》中说:“置书之劳,不毕世不已”。尤其是对那些“重帙善本”书籍的采访,要有一定的条件、机遇和时间方能获致。“非通都大邑不购,非良缘奇遇不值,非阅年积时不成”。既获之不易,当然更惜乎有加。因此,他们借书与人是有所选择、有所限制的。所借对象必须是自己的同好,来者或蓄疑难,或稽异同,或补遗简,或搜其秘,与书相知也。清代藏书家魏裔介在《兼济堂文集》卷十五《借书说》中以为:书不可不借,“不借则无由开发之”,但不可轻借,“轻借如同捐送之”。藏书家当明确“外借”的对象,“其人为吾性命之友也,则可以性命之书借之。其人为吾经济之友也,则可以经济之书借之。其人为吾文章之友也,则可以文章之书借之。否则,虽稗官小说,且不可假手,而况帐中之秘乎。”魏裔介所说的借书对象,都是一些读书求知之人,他们尊重藏书家的辛勤劳动,借书后当然会遵守信约,妥善保管,准期归还,甚至也会以鸱酒谢酬。如宋代大文学家黄庭坚就是这样的借书者。他曾向某藏书家借书赠诗曰:“愿公借我藏书目,时送一鸱开锁鱼。”、“莫惜借行千里远,他日还君又一鸱。”倘若借书不看对象,书一旦出手,到了自私刻薄之人手里,损伤点污者有之,屡催不还者有之,遗失湮灭者有之。如此外借,岂非“借书一痴”乎?当然,这里的“借书一痴”是特指,并非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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