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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部位标识制度与工作流程

 何培根网络文摘 2017-03-25


为加强我院对手术患者的医疗安全管理,保证手术患者正确、手术部位正确、手术方式正确,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病人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手术部位标识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手术风险评估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二、手术病人术前必须做好识别标示。术前由手术医师用记号笔在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提倡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对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共同确认。

三、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手术侧及部位均应做标记。

四、患者手术部位标记方法:

(1)体表有皮肤切口的——在相应手术切口部位用记号笔画一直线。

(2)腹腔镜手术——在切口位置用记号笔画 “×”。

(3)眼科——在患侧眼部覆盖纱布。

(4)会阴部经自然腔道或窦道手术——在耻骨联合上方用“↓”标示。

(5)骨科——开放性骨折以包扎或固定作为标识。

(6)对于不便在体表作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患者,术前由手术医生在手术患者左腕加一红色腕带作为标志,并于该腕带上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和手术名称。

五、术前一日夜班护士认真检查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情况,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六、接病人时,手术室人员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体表标识,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将患者送到手术室。若无标示,禁止将患者接入手术室。

八、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在麻醉开始前和手术开始前,

严格按照《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进行三方核对,查看即将手术的患者身体切口位置是否有标示,并查对术前切口标示是否和患者即将进行的手术部位一致,特别是涉及侧别和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及手术部位体表标示。经反复核对后,方可开始麻醉、手术。若标示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生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由手术医生、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共同确认清楚后方可进行麻醉。

九、术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再次核查实际手术方式是否与手术患者及部位相符。切实做到手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确认” 。


手术部位识别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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