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敬天爱人,上同于天的天志信仰。 《法仪》: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息,其明久而不衰。 《天志中》:天且吾所以知天之爱民之厚者,有矣。曰:以磨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 《尚同下》: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也,百姓为人。 《天志中》:天兼天下而爱之,交万物以利之,若豪(毫) 之末,莫非天之所为也,而民得而利之,则可谓厚矣。 《天志上》:天欲义而恶不义。 《天志上》: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 02.食色本性,性如湍水的人性观。 《七患》:时年岁善,则民仁且良;时年岁凶,则民吝且恶。夫民何常此之有! 《七患》:民无仰,则君无养;民无食,则不可事。 《七患》:周书曰:‘国无三年之食者,国非其国也;家无三年之食者,子非其子也。’ 《辞过》:人情也,则曰男女;禽兽也,则曰牝牡雌雄也。真天壤之情,虽有先王不能更也。 《告子上》:告子曰:“食色,性也。' 《告子上》: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 03.疏人性,导良道的墨学主旨。 《七患》:夏书曰:“禹七年水” 《兼爱中》:古者禹治天下,西为西河渔窦,以泄渠、孙、皇之水。北为防、原、派,注后之邸嘑池之窦,洒为底柱凿为龙门,以利燕代胡貉与西河之民。东方漏之陆,防孟诸之泽,洒为九浍,以楗东土之水,以利冀州之民。南为江、汉、淮、汝,东流之注五湖之处,以利荆楚、干、越与南夷之民。 《所染》: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 《所染》:“非独染丝然也,国亦有染。”“非独国有染也,士亦有染。”“诗曰:必择所堪(染),必谨所堪(染)”。 04.墨家义政的三大超法律原则:非攻、兼爱、交利。 《天志下》:顺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别也。兼之为道也,义正;别之为道也,力正。 《兼爱中》: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 《天志下》:曰:“义正者,何若?”曰: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 《兼爱上》:“禁恶而劝爱”。“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 《兼爱中》:既以非之,何以易之?子墨子言曰: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 《天志上》: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 05.非命修身,刚健自强的人生哲学 《非乐上》: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 《天志下》:天……兼爱天下之人也。 《非命下》: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非仁者之言也。 《墨子间诂-墨子佚文》:时不可及,日不可留。 《非命上》:上世之穷民。贪于饮食,惰于从事,是以衣食之财不足,而饥寒冻馁之忧至。 《经上》:“勇,志之所以敢也。”《修身》:“君子战虽有陈,而勇为本焉”。 《非命下》:“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故不敢怠倦。”“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故不敢怠倦。”“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暖,不强必寒。故不敢怠倦。” 《经说上》:“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七患》:“心无备虑,不可以应卒。” 06. 志强智达,言信行果,义利重同,志功相从的进取观 《修身》: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 《修身》:“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 《修身》:“君子以身戴行者也”“动于身者无以竭恭” 《经上》: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 《鲁问》:钓者之恭,非为鱼赐也;饵鼠以虫,非爱之也。吾愿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观焉。 07.淫逸则亡,慎染辞过的危机意识 《杂守》:安则示以危,危示以安。 《辞过》:俭节则昌,淫佚则亡。 《所染》:所染不当,故国残身死,为天下僇。 《所染》:所以安者何也?以其行理也。行理性于染当。 《亲士》:“缓贤忘士,而能以其国存者,未曾有也。”“归国宝,不若献贤而进士。” 《尚贤中》:“此道也,大用之天下则不窕,小用则不困,修用之则万民被其利,终身无已。” 《修身》:先王之治天下也,必察迩来远,君子察迩而迩修者也。见不修行见毁而反之身者也,此以怨省而行修矣。 08.务实安本,恪尽天职的事业观。 《修身》:名不可简而成也,誉不可巧而立也,《修身》:名不徒生而誉不自长。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 《墨子佚文》: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 《修身》:“置本不安者,无务丰末;近者不亲,无务求远;亲戚不附,无务外交;事无终始,无务多业;举物而暗,无务博闻。”“本不固者末必几,雄而不修者,其后必惰,原浊者流不清” 《修身》:君子力事日强,愿欲日逾,设壮日盛。 《非乐》:王公大人,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此其分事也。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此其分事也。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此其分事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捆布,此其分事也。 09.敬天明法,慎独慎行的法律意识。 《天志上》: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 《天志中》:本察仁义之本,天意不可不慎也。 《天志下》:“以天志为法也”“故子墨子置天之以为仪法。” 《天志中》:又以先王之书驯天明不解之道也知之。曰:“明哲维天,临君下土。”则此语天之贵且知于天子。 《天志上》:“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将恶避逃之?”曰:“无所避逃之。”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天志中》:顺天之意者,义之法也。 《天志下》:当天之志而不可不察也。天之志者,义之经也。 《天志中》:桀、纣、幽、厉,焉所从事?曰:从事别,不从事兼。别者,处大国则攻小国,处大家则乱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谋愚,贵傲贱;观其事,上不利乎天,中不利乎鬼,下不利乎人,三不利无所利,是谓天贼。聚敛天下之丑名而加之焉,曰:“此非仁也、非义也。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也。 10.重信贵义,兼相爱,交相利的人际交往伦理 《修身》:“善无主于心者不留,行莫辩于身者不立” 《兼爱下》: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无言而不行也。 《经上》:信,言合于意也。《经说上》:信:不以其言之当也,使人视城得金。 《贵义》:万事莫贵于义。 《耕柱》:所为贵良宝者,可以利民也,而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 《修身》:事无终始,无务多业; 《法仪》:天欲人相爱相利,而不欲人相恶相贼也。 《兼爱中》:兼相爱、交相利 《兼爱中》: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 《非攻中》:君子不镜于水,而镜于人。镜于水,见面之容;镜于人,则知吉与凶。 《天志上》: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 11. 害中取小,利中取大,取大择良的选择经济学 《大取》: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 《非儒下》:远施周偏,近以修身,不义不处,非理不行, 《尚贤下》:“有一牛羊之财不能杀,必索良宰;有一衣裳之财不能制,必索良工。”“有一罢马不能治,必索良医;有一危弓不能张,必索良工。” 《修身》:守道不笃,遍物不博,辩是非不察者,不足与游。 《兼爱下》:谁以为二士,使其一士者执别,使其一士者执兼。……天下无愚夫愚妇,虽非兼之人,必寄托之于兼之有是也。 《兼爱下》:“意可以择士,而不可以择君乎?”姑尝两而进之。谁以为二君,使其一君者执兼,使其一君者执别。……天下无愚夫愚妇,虽非兼者,必从兼君是也。 《亲士》:良弓难张,然可以及高入深;良马难乘,然可以任重致远;良才难令,然可以致君见尊。是故江河不恶小谷之满已也,故能大。 12.人弃我取,人取我与,为士天下的墨者人生价值论 《兼爱下》:言而非兼,择即取兼,此言行拂也。不识天下所以皆闻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 《兼爱下》:兼即仁矣,义矣 《兼爱下》:《大雅》之所道,曰:“无言而不雠,无德而不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即此言爱人者必见爱也,而恶人者必见恶也。 《修身》:思利寻焉,忘名忽焉,可以为士于天下者,未尝有也。 13.“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的贤者君子观 《兼爱下》:君子莫若审兼而务行之。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当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圣王之道,而万民之大利也。 《尚贤下》:为贤之道将奈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 《天志中》:“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 《尚贤上》: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 《天志下》:若事上利天,中利鬼,下利人,三利而无所不利,是谓天德。 《天志中》:“遵道利民”。 《尚贤中》:“既曰若法,未知所以行之术,则事犹若未成。” 《天志中》:观其言谈,顺天之意,谓之善言谈;反天之意,谓之不善言谈。 《小取》: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 《贵义》:翟闻之:同归之物,信有误者。然而民听不钧,是以书多也。今若过之心者,数逆于精微。同归之物,既已知其要矣,是以不教以书也。 《尚贤中》:谨其言,慎其行,精其思虑;索天下之隐事遗利。 《贵义》:子墨子谓二三子曰:“为义而不能,必无排其道。譬若匠人之斫而不能,无排其绳。” 《非命下》:贤良之人,尊贤而好功道术。 《大取》:今人非道无所行,唯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困也,可立而待也。 14.以言举行,知行合一的实践理论观 《耕柱》:子墨子曰:“言足以复行者,常之;不足以举行者,勿常。不足以举行而常之,是荡囗也。” 《贵义》:子墨子曰:“今瞽曰:‘鉅者白也,黔者黑也。’虽明目者无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无以易之。兼仁与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 15. 有能则进,无能则退的尚贤竞义学说 《尚贤上》:“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 《尚贤中》:“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 《尚贤中》:“虽天亦不辩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 《尚贤上》:“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 。” 《尚贤中》:“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 《尚贤上》:……国中之众、四鄙之萌人闻之,皆竞为义。 《尚贤上》:……虽在农与工肆之人,莫不竞劝而尚意。 《尚贤中》:是以民皆……,相率而为贤者,……。 16.层层取同,归纳民意,上同于天的尚同学说 《尚同上》:“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腐朽余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 《尚同下》:“此皆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是以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义也,……” 《经上》:“同:异而俱于之一也。”《经说上》:“二名一实,重同也;不外于兼,体同也;俱处于室,合同也;有以同,类同也。”“同异交得” 《尚同上》: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画分万国,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既已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 《尚同下》:“然则欲同一天下之义,将奈何可?……试用家君发宪布令其家?曰:“若见爱利家者,必以告;若见恶贼家者,亦必以告。”……家既已治,国之道尽此已邪?则未也。国之为家数也甚多,……故又使家君总其家之义,以尚同于国君,国君亦为发宪布令于国之众,……国既已治矣,天下之道尽此已邪?则未也。天下之为国数也甚多,……故又使国君选其国之义,以尚同于天子。天子亦为发宪布令于天下之众……天下既已治,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 《尚同上》:天子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过则规谏之,下有善则傍荐之。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赏而下之所誉也。 17.以天志为法仪,依法从事的自然法哲学 《法仪》: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 《经上》:“法,所若而然也。”《经说上》:“法,意规员三也俱,可以为法。” 《法仪》: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放依以从事,犹逾己。 《法仪》:子墨子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 《法仪》: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 《法仪》: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学,奚若?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学,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当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故父母、学、君三者,莫可以为治法。 《法仪》: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 《经上》:功,利民也。《经说上》:功,不待时,若衣裘。 《经上》:赏,上报下之功也。《经说上》:赏,上报下之功也。 《经上》:罪,犯禁也。《经说上》:罪,不在禁,惟害无罪,若殆。 《经上》:罚,上报下之罪也。《经说上》:罚,上报下之罪也。 《法仪》: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 18. “言必三表”,注重经验、实用、实利的社会学方法论 《非命上》: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 《非命上》: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耕柱》:子墨子曰:“不然。人之其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述,今也善者不作。其次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述,己有善则作之,欲善之自己出也。今述而不作,是无所异于不好述而作者矣。吾以为古之善者则述之,今之善者则作之,欲善之益多也。” 《尚同下》:古者有语焉,曰:“一目之视也,不若二目之视也;一耳之听也,不若二耳之听也;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之强也。” 《鲁问》: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