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交通事故认定书 · 解决之道 元甲┃ 只为受害人代言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作为交通参与者的一份子,不管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难免会发生磕磕碰碰。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最关心的是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收到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各方当事人往往都会觉得对方应该在事故中承担到更大的责任。 那么在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该怎么处理呢?元甲给你支几招。 一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
提出复核申请时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的记载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是否正确。 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基本事实记载错误,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人、车、路。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记载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可以在复核申请中对相关情况及证据予以说明。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对于各方的责任认定不公正,应当围绕“各方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展开,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从下列方面分析: 1、对比各方行为所违反法律规定还是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违反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还是具体规定。 例如:一方违反“右侧通行”规定,另一方超速行驶,一般来讲,违反道路通行一般规定“右侧通行”的过错比违反道路通行具体规定的“超速行驶”的过错更严重; 2、对比各方注意义务的不同(机动车驾驶人比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尽到更高程度的注意义务); 3、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是否有因果关系。 例如,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在正常经过十字路口时,被闯红灯的小轿车撞倒,造成双方车损及摩托车驾驶人胫腓骨骨折的交通事故。本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虽然存在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但是,该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若以此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未免有失公正; 4、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属于免责情形。 例如,非机动车不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但是,在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该情形,则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应因此而承担事故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如果当地有相应的细则和标准,请读者充分重视并仔细阅读。充分了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标准,对于“评价责任认定是否公正”、“对复核结果进行预估”、“明确复核的重点”、“提高复核的成功率”,均有极大帮助。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二不受理复核申请的 6 种情形
三不受理复核申请时怎么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是属于交警部门作出的综合性、专业性鉴定意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的一种,人民法院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时应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关联性、合法性和客观性进行审查。法院可以作出是否采信的判断。 这时,你就应该收集相关有利于自己的证人、证据、视频监控,等等。 还有,不要忘记委托一个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元甲作为一家致力于做交通事故法律服务的专业所,经过五年的沉淀和积累,迅速成为中国代理交通事故案件数量最大的律所,累积代理过的交通事故案件近10000件,常年领跑中国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市场。如果您有交通赔偿上的困惑就请交给我们,元甲,只为受害人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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