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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提升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川后 2017-03-29

张金贵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司法局


2016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司法局以创建和谐社会关系为前提,秉持“司法为民、司法惠民”的服务宗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这根主线,加快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将人民调解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道德模范促进社会和谐关系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从而实现“调处一起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社会效果,达到“应调尽调”的工作目标,有效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46件,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巩固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

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着力抓好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工作规范、作用发挥。以“规范化调委会”创建为抓手,结合社区司法惠民服务站建设,建实建强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均达到了规范化建设标准,真正实现了矛盾排查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二、着力强化区、街道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

按照《关于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区、街道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好管理体制规范、人员队伍能力提升、排查调处绩效提高,彰显调处中心信息研判、直接调处、指导管理职能作用。全区16个乡镇(街道)调处中心均达到了市级规范化标准,水渡口街道、武墩镇、城南乡、闸口街道调处中心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区调处中心实行实体化运作。


三、进一步规范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工作

2016年以来,我区先后调整了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环境保护、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交通事故、诉前调解等专业调解组织,每个专业调解组织均明确了两名专职调解员。在去年建立的“公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区划调整后,我们首先对城南、浦楼、清安、北京路、长西等5个公安派出所“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了提档升级。此外,市银行业协会、市工商联新建了涉银行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非公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市中级法院设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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