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公司控制权之争的火力点(一)

 江中鸟6933 2017-03-30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控制权之争中的作用

公司控制权问题是公司法人治理的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公司法人治理的永恒主题。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转型的深入,公司控制权之争表现得尤为突出。从此前媒体报道过的“蒸功夫”、“雷士照明”“国美”等控制权之争,到今天的“万宝之争”,公司控制权之争无时无刻不在上演。

而展现在公众面前的,仅是问题的冰山一角,公司控制权问题远比相关报道或几个案例庞杂的多。其中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的方方面面,包括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关系、股东与管理层的关系等,也包括我国公司法立法不到位等问题。我们通过对多年服务过的公司发生的实践案例进行研究,总结了一些有效的经验,借此与大家分享、探讨,以便更好地防范其中的法律风险,最终实现减轻公司经营成本的目的。

公司在实际运营中,离不开具体人员的执行,尤其是公司中的关键部门或重要岗位人员的实际控制和操作。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财务等在公司经营中都至关重要。因此,这些职务的人员选任就成为公司控制权之争的重要环节。本期我们谈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控制权之争中的作用。

一、法定代表人是什么职务


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自然人。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必须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才有资格担任。


二、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法人代表的区别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公司等机构本身。法人必须依法设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代表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日常生活中,常常有人将法定代表人称之为法人代表,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法人代表不一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可以是经该法人或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或授权的代表,在一个法人内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具有非固定性,只要是经该法人或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或授权,谁都可以担任。


三、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及权力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或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公司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对外以公司的名义,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不需要法人授权。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的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四、实践案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控制权之争中的作用


基于以上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及权利,大多数股东在设立公司或重组公司时对法定代表人这一职务十分的重视,但也有一部分股东或投资者对这个职位的认识和重视不够。一旦发生公司控制权之争,委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一方往往能够占据主动和优势。下面是笔者担任法律顾问的公司投资一家目标公司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案例,足以让法定代表人的作用在公司控制权之争中窥见一斑:

目标公司由五家股东投资设立,我们服务的顾问单位是目标公司的大股东,但其所持有的股权份额并不控股,占股权的45%,另外四个小股东中的一方担任经理并且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该小股东运作,同时公章也由该小股东把持。后来大股东与该小股东在经营理方向上发生严重分歧,不但大股东所有的经营安排都无法实现,并且办理任何事项还要请示小股东同意。还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大股东一方担任,经过我们的分析和安排,在关键时刻法定代表人依其职权代表公司签署了一系列限制小股东所委派经理的法律文件,并且代表公司对经理提起了返还公章之诉。经过一系列的运作,我们代理的大股东一方在纷争中逐步收回了对公司的控制权,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五、我们的建议


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我们建议在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中约定清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它重要职务由哪一方股东委派的人员担任,这样就会避免出现争议或其他股东合谋对该等职务的人选进行更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