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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吗?

 阿汤360 2020-08-05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那么,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责任吗?

网友咨询:我是法人,不参与管理与经营,我要承担什么法律?

广东艾特朗律师事务所符丹律师解答:

法定代表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以协议排除。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此,企业法定代表人应该积极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法人出现违法经营情况,作为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未履行职责,则应负有个人责任。我国刑法中的若干罪名中也规定,单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负责人也应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法定代表人对内不参与经营管理造成公司损失或其他后果的,应对外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符丹律师解析:

法律对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46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与禁止担任董事、监事的情况相同,即因为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刑的(主要为经济犯罪),以及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自刑满之日起5年内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民法总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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