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2条行人交通秩序混乱的重点路段
南岸区:海铜东路、海峡路沿线、南坪东路女子医院路段、南坪西路福天大厦路段
九龙坡区:渝州路、石新路立交
北碚区:北碚车站路口
沙坪坝区:沙杨路、三角碑转盘、南开下穿道
江北区:五里店十字路口、洋河立交(黄泥塝立交)
据重庆市交巡警总队统计,仅2016年,重庆市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起数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数的41.66%;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42.24%;行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占全年因交通事故受伤总人数的32% 行人引发交通事故一般是以下三种原因: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 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由于行人违法具有普遍性、群体性、随意性、反复性等特点,行人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非死即伤。 当大家在埋怨行车秩序混乱,交通设施不健全,交通事故增加的时候,却很少正视“人”自身的问题。从警方交通事故数据分析中了解到,因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较为突出。 重庆12条行人交通秩序混乱的重点路段 南岸区:海铜东路、海峡路沿线、南坪东路女子医院路段、南坪西路福天大厦路段 九龙坡区:渝州路、石新路立交 北碚区:北碚车站路口 沙坪坝区:沙杨路、三角碑转盘、南开下穿道 江北区:五里店十字路口、洋河立交(黄泥塝立交) 下月起,交巡警将对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处罚,翻栏杆、闯红灯可能被罚20元。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一、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20元。 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罚款20元。 三、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四、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五、行人进入城市快速道路的,罚款20元。 六、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罚款20元。 七、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罚。 八、在执法中,违法行为人实施辱骂、阻挠、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阻碍公安、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实施暴力或其它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对行人处 2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罚款,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开具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十、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确无法当场缴纳罚款的违法人,可以采取自愿协助交巡警劝导其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 罚款不是目的 是为了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珍爱生命,遵守交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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