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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荒谬可耻的制度,夺取汉人的处女权?

 昵称413468 2017-04-02

元朝的保甲制,流传到了现代,在叙述上主要有这么几条:元朝制度规定十户为一保,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保长,这十户的财产和女人保长可以随时、随意取用;汉人、南人不得拥有金属刀具,十户人家只能共用一把菜刀,且菜刀平日里须寄放在保长家;保长对汉人新娶的妻子享有初夜权,汉人娶妻后必须先将妻子送至保长家,三日后再接回。

元朝对待汉人的高压政策,比如说汉人或南人杀了一个蒙古人,得连坐,亲戚要跟着一起掉脑袋;而蒙古人杀了汉人或南人,则仅需赔偿一头牛。倘若保甲制中真的含有“夺取汉人初夜权”的律令,那的确是汉人的奇耻大辱,但是仔细琢磨却不免让人生疑,“初夜权”不仅在任何史料中都没有明确记载,且从逻辑上也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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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 “初夜权”的概念来看。“初夜权”一词最早出现在中世纪的欧洲。当时欧洲人相信少女第一次的“落红”是不祥之物,会给男人带来厄运,只有高贵地位的领主才能抵抗这种力量,所以贫农家的少女都会自愿将第一次献给领主。在我国的南宋、西夏时期,西夏也曾小范围有过“初夜权”,原因在于西夏人普遍信佛,上层妇女往往自愿将自己的初夜奉献给“有道”高僧,以示虔诚。

无论是欧洲还是西夏,初夜权最大的特点是妇女“自愿”,而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汉人显然不会也不可能自愿,虽然当时的汉人只要有一口饭吃,不被逼到没有活路,就会逆来顺受继续忍下去,但是对于汉人女人来说,失去贞操比丢了性命更可怕;对于汉人男人来说,再窝囊,“夺妻之恨”也绝不能容忍。倘若蒙古人强行施行“初夜权”,别说他们能统治90年,可能连9年都统治不到就被推翻了。

从蒙汉的人口比例来看。根据考证,元代人口大约有1亿2000万,其中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不过区区30万。这30万蒙古人中大部分是随着军队迁入的,他们的职业是军人,必须按照编制集中安家。其余部分的蒙古人虽然散落在中原各处,但是人数上已经少得可怜。在与汉人人数上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当时即使有“初夜权”的律令,蒙古人也有行使“初夜权”的权利,怕也是力不从心吧。

虽然“初夜权”没有作为单独颁布的律令,但不可否认,元朝统治时期是中国汉人最黑暗的时刻。所以不排除它成为蒙古统治者的隐性权利。毕竟在那个汉人作为奴隶的年代,尊严和自由的丧失让他们成为蒙古人待宰的羔羊,别说初夜权,即使是性命,也随时会被肆意剥夺。

在元代的宫廷之中,有许多画像、塑像,都是男女双修图,图形是尊神与称为明妃的女子合欢,藏语称为雅雍。这种男神与女性配偶合欢的造型,称为双修,就是通过与女性配偶的性交来超度自己,从而达到一种修炼的最高境界。元世祖以北京为大都。当时,北京镇国寺中,建造了一座十分雄伟的佛母殿。

大殿之中,雕塑了许多高大威猛的喇嘛神像,这些神像,造型都是与一位美丽的女性配偶相拥。双修神像展示的仅仅是男女交合的场面,男女的神情虽然紧张,但还看得过去。可是,在一些书籍之中,有关双修的描述则近乎恐怖,是一种疯狂的淫乐修为,也是一种让女人献祭、成为祭坛上的牺牲品的血淋淋的修炼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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