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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请注意!新增60天产假不纳入生育保险?答案看这里→→

 孟溪ProbeT连山 20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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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对产假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那么新增加的60天产假到底纳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发放范围呢?

  

这个问题,长沙12333微信公众号近期终于给出了答案。

首先,湖南的文件是这样说的:

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待国家《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按上述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016年1月1日至11月14日,已按其他情形发放生育津贴的地区,不进行追溯处理,2016年11月15日起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所以,答案是


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发放范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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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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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值得注意的是,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如果因生病引起了疾病,治疗的费用也是可以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同时参保人员应该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除非是急诊和抢救的情况。所用药也需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才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其他符合规定的项目费用。比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要注意,这部分费用有限额规定,超出规定的部分就需要职工自己负担了。


生育津贴:主要指产假和休长假期间照拿的工资。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给我们缴纳了生育险,那么生育后由生育保险基金为我们支付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生育险,并不代表我们就拿不到任何补贴了,单位是有义务必须给我们支付生育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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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能领取多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工资基数指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也就是说,按照你的工资和单位平均工资之间的高者发放生育津贴。


举个例子:如果小M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而小M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0000元,则小M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


由于小M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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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吗?

虽然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大家缴纳生育险,但也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能取得生育津贴等待遇,仍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一般来讲,首先要满足缴费的年限和连续性。即用人单位至少要为职工在生育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不同地区有所不同,有的地区要求分娩月前连续缴纳9个月(含分娩当月)且分娩月必须为正常缴费等。


此外,还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不同地区对享受生育险待遇还会有其他具体规定,建议大家生宝宝之前详细咨询下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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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生育险怎么用?

以上说了那么多生育险的相关情况,很多人会问,男同胞们交了生育险有啥用呢?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全职太太们生完小孩之后不用担心不能报销了,只要丈夫买了生育保险,全职太太生孩子的医疗费就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同时,符合条件的已参保的男职工是可以按规定享受看护假假期津贴的,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各地天数有所不同,大部分是在10天左右。


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 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来源:综合长沙12333 12333保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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