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2017年04月05日 06:43 我省将统筹城乡师资配置。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将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 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无校籍”管理,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严禁各种形式“吃空饷”。 各地将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在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我省还将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责任编辑:康鹏飞] |
|
来自: 鹿茸图书馆 >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