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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武功县四初中生厕所内打架一死一伤,谁之责?学生应负主要责任

 高尚强大 2017-04-12

学校发生命案,谁之责?

201年4月10日中午12点半许,武功县河道中学两名初二学生与两名初三学生在厕所里面打架,致使一名初三学生死亡,另一名初三学生受伤。直至笔者写稿时为止,了解到有受害者家属带人堵住学校殴打了校长和个别老师这样的传言,是否属实还有待于进一步证实。

现在,对家长来说,孩子没有了,这的的确确是天大的不幸,我们每一个有怜悯之心的人都会为之感到同情,甚至也一样为之悲伤。

然而,出了这样大的事情,就是把校长老师都打死了孩子绝对是救不活的。当然,这样说话并不是笔者这里故意为学校,为相应的老师,包括校长来推脱责任。或许还会有人说,死的不是你的孩子吧。但笔者这里要说的是,学生的死,确确实实是与相应的学校领导和相关的老师有责任,但你能够说他们要负全责吗?难道平时学校就没有讲过吗?再说了,是不是哪个老师哪位校长指使孩子们这样去做呢?

那一定也不是。那么,谁先要来承担责任呢?这里,我必须要说的是,应该是学生,打架的当事者双方。

为什么呢?

因为,平时学校和班主任或者相应的任课老师不是没有讲过,有事要找老师,要给家长说。既然学生不愿意说,还要私下处理,那他们就要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相应后果与影响。这一点,依我讲,就像文章开头提到的发生了这样的命案,打架的双方至少至少应该承担后果的一半责任以上。

这里,不妨举一个笔者曾经做班主任遇到的例子,这还是早些年的事情了。那时有学生将家里非常贵重的东西带到学校里来了,也不知他的家长是知道还是不知道。我见到后既没有没收也没有批评,但我却郑重其事的先是背地里对着这学生,后面又公开当着全班学生的面没有点明的说,你带来的东西不管家长知不知道,但这是你的东西,你就有决定权,支配权了。当然以不影响大家为前提。你借给别人就要想到别人可能会无意有意损毁它丢失它的后果,同样你丢失了老师和大家可以帮助你寻找,但绝对没有一定帮你寻找的责任和义务。还有,你听与不听当然也在于你。一句话,你应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要承担责任。后来,果真发生了这东西不见了的情况,因为有言在先,这位学生不好意思向我说,还是其他学生告诉我的。但自己能力有限,和全班学生没有给他找回丢失的东西。

今天,笔者之所以啰嗦讲这个事情,就是想说,我们的教育绝对绝对不是万能的如果说学校没有对此类事情对学生讲过那就是学校的疏忽和失职;如果说讲过了学生依然不听,你能够将所有的板子都要打在老师身上校长身上吗?同样,禁止带刀子进入学校,学校也不是没有对学生进行教育过,只是疏于了监管,自然要承担责任,但绝对不是全部责任。

以上谈的是学校发生命案涉事学生方面要承担责任的情况,下面再从外因和其他方面谈谈。

现在,我们的社会和少部分家长,包括某些无良记者,一味的放大学校,放大老师,放大校长的责任,难道孩子的教育就与家长没有一丁点关系了吗?更为有甚者,某些家长平时根本不去有力有效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孩子本来就问题多多,而把孩子一放入学校,似乎全部就是学校老师和班主任的事情了。

如果真要是那样的话,容笔者粗野,请教一下,出事的这些孩子是老师生的孩子吗,孩子以后负责老师的养老送终吗?

孩子是没有了,我们的老师心里不用说也不好受的,但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卸给了我们的学校,我们的老师和相应的领导,说白了这就是对中国教育和教师的野蛮摧残,是一种强盗的行径。

还有,那些整日喊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的混账东西此时此刻最好闭上你们的臭嘴,要么,给你整一些这样的学生你敢试一试吗?

另外,让学生整天成了书写的机器,把他们个人兴趣发展的空间无情的挤占得丧失殆尽,难道与这些好为人师的家伙脱得了干系吗?

再有,我们的一些无良媒体,我们的某些网络,让那些打打杀杀,黄色的图像与视频已经弥漫了和毒害着我们的未来,又是谁有力的行使着自己应该行使的权利义务在监管着呢?

近些年来,之所以在教育界发生惊人的数量众多而又是形形色色的恶性事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与我们的社会包括教育已经变得庸俗,世俗,低俗,功利化大有关系。让所谓的追求自由,人权的西方文化侵占了我们古老的东方文化的领地有关,并且,在这场撕杀中,我们大有败下阵来的倾向。

也正因为如此,不管是学生的死还是老师的受伤,从大环境来看,难道这不是东方文化被蚕食的恶果吗?

学校发生命案,内因自然在学生自己,外因却在他们的家庭,学校和周围的环境,还有我们的社会,而谁来检讨自己,没有。

所以,学校发生命案的类似悲剧今天继续着,明天一定还会再重演的。

呜呼!(作者:豫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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