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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连载|《大秦帝国》|62吕不韦之死

 梁园处士 2017-04-15


 

 

比“莫须有”更荒唐的罪名

   

秦王嬴政迎回了太后,仍让她居甘泉宫,自然不再与问朝事。驱逐了吕不韦,吕氏门下的那些宾客也同时遣散。现在他终于实现了独断国政的第一步。

但吕不韦还活着,辅佐两世君主的影响还存在,总是叫他不放心。

他派出一批又一批的探子,快马来回飞驰于咸阳——洛阳道,决不放过吕不韦及其门客们的任何一点动向。

接连传来的消息都是令人不安的:吕不韦封地的百姓如何欢迎他的回归;吕不韦原先的门客和慕名求访的天下儒生纷纷拥向三川郡;特别使秦王嬴政感到可畏的是,山东各国也正在向这位秦国的下台丞相伸去他们的触角,《史记》本传中就有这样一段记载——

 

岁余,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请文信侯。

   

秦王嬴政当不会忘记先祖惠文王时代那个苏秦的故事吧?苏秦是东周雒阳人,四处鼓吹合纵说,先后在燕国、齐国做事,说动六国联合起来抗秦,给秦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但苏秦毕竟只是一个外敌,而吕不韦却在秦国做过多年丞相,对秦国内政外交、山川人情一概了若指掌,倘若他也像苏秦那样佩起六国相印来抗秦,既是外敌也是内奸,其危害程度,绝非昔日苏秦可比!

不能再犹豫了,他决定除掉吕不韦,才能放心大胆地“独断”。

但秦王嬴政要杀掉这个儿童时代的叔父,当上国王后的仲父,他得首先战胜自己。就是说,首先得一剑砍断与生俱来的恩恩怨怨,抽空自己的血肉感情,换上一副单知道权力至上、不明白感情为何物的铁石心肠。

设想一下,如果嬴政一直是个寻常百姓,那么他只要具备起码的人生常识,便会把吕不韦认作恩人。他会杀恩人吗?这是绝对不可思议的事!

但他现在已是国王,坐在芸芸众生之上的王位上。

当一个人坐上这个特殊的位子时,便立刻有了专属于他的特殊逻辑,这种逻辑恰好与平常人的逻辑倒了个个:越是亲近越不可信。可以称之为“帝王术大全”的《韩非子》,在《奸劫弑臣》篇里认为有八种情况对君主最危险,列在前面的三种便是:“一曰同床,二曰在旁,三曰父兄。”真的,如果吕不韦与寡人素不相识,那又与寡人何干呢?正因为他与寡人太亲密了,所以寡人必须杀了他!

倒也不能说嬴政特别残忍,特别的忘恩负义。因为在他之前和之后,不知有多多少少与他地位、处境类似的人,叫帝王也好,叫别的什么也好,已经这样做过,或者正在这样做和准备这样做!

好在现在他要做这件事,已经比两年前方便了好些。至少用不着担心再有宾客辩士说情。华阳太后那里也不会惊动了,吕不韦已在远离咸阳的三川郡,他只要派使者送去一道谕旨就可以了!

这是秦王嬴政对吕不韦作出的第四次处理,谕旨主要内容录于《史记·吕不韦列传》——

 

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

 

这是比“莫须有”更荒唐的罪名。

“莫须有”只是不须有,它却把黑白是非全颠倒了过来。

“封君河南,食十万户”,是谁封的呢?那不就是你父亲庄襄王吗?他居然不问青红皂白地骂起了老子!

“号称仲父”是谁尊称的呢?不就是你自己即位时尊称的吗?他居然可以翻脸不认账!

平心静气地说嬴政写出这样的东西来,也该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他毕竟也是一个人,正常的人都是有记忆的,此时他自然不会健忘到已经不知道这封地、这尊号的真实来历。但他居然还能这样写!可以想见,当时他肯定有一个强大信念控制了他的情绪:我必须独自享用这至高无上的权力,独自去创造我的盖世功业。凡是妨碍我这样傲的,就得灭亡!于是便写出了这样一段奇文。

撇开道德人性,如果站到嬴政的地位上想一想,他若是不趁这刚刚成年之际,一发而上,冲破和挣脱无论资历、声望、影响都远远超过他的吕不韦和太后的控制,那么历史就不会在此后短短十余年后就出现一个秦始皇!

秦始皇十二年(公元前235年),这道索命的谕旨发到了雒阳。

这时,吕不韦在他自己封地这座仍然相当豪华的府第里,已经住了将近两年。除了《史记》记载的有“诸侯宾客使者相望于道”,他可能得花一点时间接待以外,再也不能找到文献可据在这近两年时间里他还做了点什么。

但我猜想,有一件事他正是在这段时间里做成的,那就是最后润色、校定并设法秘密保存《吕氏春秋》。

这部恰好与秦王嬴政思想对立的著作由秦国保存下来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中原诸国也不可能,何况它们不久便相继沦亡。十有八九是吕不韦自己和若干个始终忠实于他的门客,做了这件对中国文化史具有重要意义的好事。不妨说,这件事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吕不韦的那个买国奇计和全部政绩。运筹帷幄也好,叱咤疆场也好,毕竟都已随着时光流水远逝而去,但由这部著作记录下的整整一个时代的智慧、道义以至世态、人情,将永存。

读过秦王谕旨,吕不韦知道自己已到了人生的终点。

以老迈之身,携带全家老幼,踏上比登天还难的蜀道,说是“徙处蜀”,实际上是送他入坟墓。

他读懂了,王上正是要他自己去死。

于是他举起了满斟鸩酒之爵。

鸩是传说中的一种毒鸟,雄的叫运日,雌的叫阴谐,以蝮蛇为食。若是将它美丽的羽毛置于酒中,则饮之立毙。历史上,君王对臣下“赐死”,好多就用这个高雅而残忍的办法。

 

审知生,圣人之要也;审知死,圣人之极也。

 

吕不韦饮下鸩酒前,不知是否再一次思考了他在《吕氏春秋·节丧》中亲自写下的这个充满着生死哲理的命题?

顺便提一句:秦王谕旨是要吕不韦“其与家属徙处蜀”的,吕不韦饮鸩而亡,他的家属们能否幸免呢?《史记》没有说明,《水经·江水注》上有这么一条材料:汉时蜀地有“永平郡,治不韦县,盖秦始皇徙吕不韦子孙于此,故以不韦名县”。

若依此说,吕不韦饮鸩自绝后,嬴政对他的家属依旧不肯放过,仍令遵旨徙蜀。所幸的是到迁徙地后,其中部分后裔还是存活了下来。

 

变化中的历史评价

 

有句成语叫盖棺论定,对吕不韦可不怎么适用。他死后,人们对他的评价一直分歧很大。

自汉代至清代,大多取不屑一顾的态度。有的讥之为“小人”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有的斥之为“乱民”(梁立绳:《史记志疑》);还有骂他为“梁上君子”一类人物的,即所谓“穿窬之雄”(扬雄《法言·渊骞》)。明代的方孝孺具体列出了吕不韦的三条过错,即:“以大贾乘势市奇货,致富贵而行不谨,其功业无足道者。”(《逊志斋集》)

吕氏其人既然如此卑劣,吕氏之书自然就跟着倒霉。因而自从东汉高诱首次对《吕氏春秋》作了注解,而后数百年此书身价日趋低落,训诂家们也大多表示冷淡,因而长期只有高氏一部注本传世。以至到了宋代,有人不禁要发出“愈久无传,恐天下无有识此书者”(黄震《黄氏日抄》引韩彦直语)的感叹了。但书毕竟还是与人有点区别,如何做到废人而不废书,学者们颇费斟酌地提出了两说。一是区别说,主张把人与书区别开来。如清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就说:“论者鄙其为人,因不甚重其书,非公论也。”清人徐时栋更以蜜蜂毒而蜂蜜可食用、衣工贱而衣服可暖身为喻,说明不能因人废书的道理:“恶蜂而倾其蜜,贱工而裂其服,则岂不悖矣。”(《烟屿楼文集》)二是无与说,即认为吕不韦没有参加编撰《吕氏春秋》,他与此书无关。如宋代蔡伯尹(《黄氏日抄》引)、清代卢文弨的《抱经堂文集》等均持此论,但对“无与”的根据则无说。徐时栋的《杂记序》中有一句话勉强可作此说的依据:“其书瑰玮宏博,幽怪奇艳,上下钜细事理名物之故,粲然皆具……岂阳翟大贾与奔走于其门下者之所能为哉?”这种推理方法是先已肯定自己假设的大前提,然后推出结论:既然吕不韦是那样一个丑媳妇,他如何生得出像《吕氏春秋》这样的俊孩子来呢?

问题是:吕不韦是丑媳妇是否已成铁案?

就以方孝孺列出的他的三条过错来说吧。第一,“以大贾乘势市奇货”。“市奇货”自然是指吕不韦以异人进行政治投机。但运用智慧、计谋以至阴谋而得跃居高位的在当时以及后来都大有人在,为何独独对吕不韦要提出这样苛刻的指责呢?看来,问题还是出在他的“大贾”这个身份上。既做过媵臣、又当过庖人而后成为商汤贤佐的伊尹,几千年来一直为人们所传颂,而唯一以“大贾”出身而同样成为相国的吕不韦却被视为不齿。这个对比说明,商贾地位远比媵臣、庖人低贱,此中原因只能从我国古代社会长期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中去寻找。至于第二条“致富贵而行不谨”,我们如果把《史记·吕不韦列传》仔细读一遍,实在挑剔不出他有多少“行不谨”的地方。唯一可以作为诟病的大概就是与赵姬私通了一段时间后来又推荐嫪毐自代。这类事在貌似堂皇的宫廷生活中原也不足为怪,而且吕不韦后来所以要那样做,原初的动机倒还是出于自我克制,至于后来嫪毐的叛乱,实在扯不到吕不韦头上去。古人讲究“不以一眚(shěng,过失)掩大德”(《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载秦穆公语),总不至于因此一事就判定吕不韦终生“行不谨”吧?恐怕主要还在第三条:“其功业无足道者”。确实,吕不韦是个失败者。在嬴政成为一统天下的“始皇帝”前十余年,他便被迫饮鸩死去。任何失败者当然都有其个人原因,但若仅仅据此而偏废他曾经有过的成就,未免有失公允。然而千百年来以成败论英雄的偏见,却不知冷落、抹煞了多少本有成就的古人,“出身不好”的吕不韦自然更难幸免。

自汉至清,历经两千余年,但对吕不韦及《吕氏春秋》真正能作出持平公正评价的,恰恰还是历史上第一个评价人,多么难能可贵啊!他就是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

太史公为吕不韦立传,确实做到了像班固所赞颂的那样“不虚美,不隐恶”(《汉书》本传),结语中他对吕不韦的评价是:“孔子之所谓闻者,其吕子乎?”孔子的所谓“闻者”,是次于“达者”的一种人生境界。《论语·颜渊》对二者作了如下比照与解释——

 

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在邦必达,在家必达。夫闻也者,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在邦必闻,在家必闻。

 

        确实,吕不韦是十分注重功利的,特别在他年轻时代。他没能做到“达者”,却也不至于就是“小人”、“乱民”、“穿窬之雄”吧?

历史常常喜欢导演巧合。突然有一天,司马迁因李陵案的牵连而陷落到与吕不韦暮年类似的境地。他身受被他认为最可耻的宫刑,并被幽禁于粪土之中,但心连广宇,思游古今,那些在文化史上作出过卓越贡献的古人,一个个向他迎面走来,于是他用沉甸甸的、生命的和历史的体验,写下了一段流传千古的话——

 

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报任少卿书》,并录《太史公自序》,字句稍异)

 

在这里,司马迁已把吕不韦及其《吕氏春秋》,与文王、孔子等圣贤和他们的《周易》、《春秋》等经典,视为同列。并认为这些前圣先贤,正由于拘、厄、囚、逐等坎坷遭遇,才使他们彻底摆脱了往昔怎么也无法完全摆脱的权位威势的笼罩,功名利禄的羁绊,终于回归到本真的人生,以一颗赤子般的纯正之心去接近、拥抱真理,从而使他们的人生,也使历史焕发出永恒的光辉。

耐人寻味的是,有《史记·吕不韦列传》为证,司马迁明知吕不韦是在“迁蜀”之前就完成了《吕氏春秋》,但在这里他却说“不韦迁蜀,世传《吕览》”。这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迁蜀”非但不影响吕不韦的人品,反使他的作品得以“世传”。这种“世传”当然绝不可能是秦王的权力使然,只能是人心使然。当年,吕不韦能以他拥有的权位和声威招来众多门客编撰此书,自然也是一件好事;然而每每读到本传中“书布咸阳城,一字赏干金”那段文字,那种急于炫耀权势和才智的神态跃然纸上,总不免会使人有多少带点滑稽意味的感觉。设想一下:如果秦王嬴政能略示宽容,在下令吕不韦“就国河南”后,还让他有一个宁静的环境和足够的时间,重新修订《吕氏春秋》,使其得以从容地将自己兴衰荣辱的人生体验纯净地倾注于中,那我们今天读到的将会是怎样一部《吕氏春秋》啊!

本世纪以来,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商贾之讥、饮鸩之嫌逐渐为论者所屏弃,因而对吕不韦及《吕氏春秋》研究有所深入,评价也有所提高。四十年代中期问世的郭沫若的《十批判书·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第一次提出吕不韦“在中围历史上应该是一位有数的大政治家”;《吕氏春秋》“含有极大的政治上的意义,也含有极高的文化史上的价值”。在“文革”期间,因政治领域有“《十批》不是好文章”一语广为流传,连累学术界对吕不韦的历史评价也跌入了低谷。这种有失公允之论是在不正常的社会背景下作出的,1976年后很快有了改变。近几年来可作为代表的是任继愈主编的《中国哲学发展史·秦汉卷》,在肯定吕不韦是一位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的同时,对《吕氏春秋》也作了新的评价,认为它是先秦思想文化的一次重要总结,具有继往开来的意义;不仅是汉初黄老之学的先声,还对有汉一代的学术哲学,乃至实际政治,都产生过重大影响。

当然,历史发展无有止境,每个时代都会依据受制于该时代的观念对历史现象作出新的评价。也许将来有一天,人们又会认为吕不韦的行迹属于卑劣,或《吕氏春秋》内容并无多少意义,只要不是外界因素强加于学术,仍应视为正常。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盖棺,但永无定论。

吕不韦“饮鸩而死”,是《史记》本传作了明确记载的。遥想当年丞相在涧水之畔毕命前后,不由胸中郁勃,因填《浪淘沙》一阕,为这位千古奇贾送行——

 

举鸩且回首,虎啸狮吼。千金一掷定国谋。莫问行人当年事,尽付东流。   涧水长悠悠,谪相小楼。秉烛捻髯著春秋。帝业祖龙仓促去,吕览永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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