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医生处方要经药师“前置审核”了

 驿站hi0688 2017-04-17

       随着医改进程的推进,执业药师的作用越来越突显了!

       近日,北京朝阳医院召开了“处方前置审核”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院46个科室全面实现处方前置审核。以后在朝阳医院,医生开具的处方,需要药师借助“电子眼”实时审核用药安全,处方只有通过审核才能抵达患者手中。

       而这项工作流程,已经列入北京市医管局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今年,这种处方前置审核模式,将在北京五六家市属综合医院率先启用。

       据了解,在药品到达患者手上前,由执业药师负责把关是全球通则,而目前,国内医院普遍应用的处方点评体系,大多是对已经开出的处方进行事后的抽查点评,颇具“亡羊补牢”色彩,与国际普遍推行的处方前置审核存在差距。

       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也规定,医生要根据疾病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经验给予患者适宜处方,当药师发现处方存在潜在风险时,药师有义务干预和纠正,如果医生不听从药师建议,根据法律规定,药师有权拒绝发药。

       但现实情况是,大型医院门诊处方量大,药学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很难做到处方前置审核,事后“问题处方”的点评,会对患者的用药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而这一现状,或许会随着朝阳医院的破冰之举而得到极大改善——患者的用药安全将更有保障,执业药师的重要作用会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发挥。

       执业药师的作用有多重要?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院长、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李甦雁认为,“药师是医生用药错误的把关者,是医生处方、用药医嘱的审核者;是处方点评的实施者;是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执行者和监管者;是用药信息的收集和反馈者;是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者;是患者安全、有效、经济用药的指导者;是药品质量的保障者。药师是医师临床药物治疗的合作者、临床用药直接参加者。”

       药师们的重要作用也正在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其中就明确提出,要落实药师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并明确,各地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时,对药师开展的处方审核与调剂、临床用药指导、规范用药等工作,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探索合理补偿途径,并做好与医保等政策的衔接。加强零售药店药师培训,提升药事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药师法立法进程。探索药师多点执业。合理规划配置药学人才资源,强化数字身份管理,加强药师队伍建设。

       可以预见,未来执业药师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对于执业医生的处方审核话语权也将越来越大了! 


本文为转载,我们不对其内容和观点负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