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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处处存在辩证关系

 陶然0755 2017-04-20


【生活中的自然辩证法】

老子说: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所以,有和无互相转化,难和易相互形成,长和短互相显现,高和下互相充实,音与声互相谦和,前和后互相接随,这是永恒的。以上八个方面就是老子通过日常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阐述了世间万事万物存在并都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论述了对立统一的规律,确立了对立统一的永恒、普遍的法则。

是的,宇宙间的事物都是处于变化运动之中的,事物从产生到消亡都是有始有终、经常变化的,宇宙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所有事物都是有其对立面,都是以对立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没有“有”,也就没有“无”;没有“长”,也就没有“短”;“相生、相成、相形、相盈、相和、相随”等都是指相比较而存在,相依靠而存在,这就是东方古典哲学中所谓的“相反相成”的朴素道理。

【和谐生活的法则】

接着,老子讲如何在生活中把握和谐生活的普遍法则。

老子说,所以,圣人以“无为 ”的态度去对待世事:实行“不言”的教导,任凭万物自然地生长变化而不去强为主宰,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培育万物而不自恃自己的能力,功成名就而不自我夸耀。正由于不自我夸耀,所以他的功绩不会泯灭。以上是老子提出和谐生活要以“无为”的心态去为人处世的五个原则。

由此我们看出,“无为”不是无所作为,也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要以自然界的“无为”规律去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去达到有为的目的。老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重视矛盾的对立与转化。因为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在矛盾对立的状态中产生的,对立着的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并能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老子把这种变化看作是自然的根本性质,所以,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章说道:“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的辩证法是基于对自然和社会综合的概括。

【不言之教、无为之益】

老子以超前的眼光提示我们,让我们以圣人为榜样。

首先,老子所说的“行不言之教”,就是教导人们要有所作为,但不是强作妄为,不要随便去发号施令,不要滥用行政命令;不要硬去发布许多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制度,不要强制实行自己的主观意志。

“行不言之教”与“处无为之事”是同一个意思,就是希望众人能遵守自然法则。老子这里所说的圣人,是以虚静、不争为理想生活,追求心灵的自由,也就是心灵与自然合一的人。老子让我们以圣人的大思想要求自己处无为之事,老子这里所说的“无为”不仅是一种老子所提倡的生活态度,也是老子的一个哲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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