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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一百零三】

 廿氏春秋 2017-04-20

马子莘问:“‘修道之教’,旧说谓圣人品节吾性之固有,以为法于天下,若礼、乐、刑、政之属,此意如何?” 

先生曰:“道即性即命。本是完完全全,增减不得,不假修饰的何须要圣人品节?却是不完全的物件。礼、乐、刑、政是治天下之法,固亦可谓之教,但不是子思本旨。若如先儒之说,下面由教入道的,缘何舍了圣人礼、乐、刑、政之教,别说出一段戒慎恐惧工夫?却是圣人之教为虚设矣。” 


【译文】 

马子莘问:“朱熹认为,‘修道之教’是指圣人品节吾性中固有的道,是天下人效法的标准,比如礼、乐、刑、政之类,这种认识正确吗?” 

先生说:“道,就是性就是命。道,本是完完全全的,不可增减,不用修饰,何需圣人去品节?如此不就成了不完美的东西了吗?礼、乐、刑、政是治理天下的办法,当然可称为教,但并不是子思(孔子之孙)的原意。若依先儒的解释,中下资质的人通过教育可通达大道,为何要弃圣贤礼乐和刑政的教化,而另说出一种戒慎恐惧的工夫呢?圣人之教难道仅为一种虚设吗?” 


【评析】 

道家称人的心性为人神,称天道为天神。人神有为而天神无为。因此,有为的人神都不可能与无为之天神相勾通,如果想与天神勾通,那就得修人神之无为去对应天神的无为。因此,每一个修道的人,都必须使自己有为的心神逐渐的收敛为无为。当然,这里的“人神”和“天神”,确实是道家为了便于表达而虚设的一种名词吧。 


【Amore】

念及当世之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之类,真真可谓是走上了不一样的道路,以教驯民,以信仰区分天下民众之善恶良善,真所谓不同的价值观产生不同的行为标准和道德标准。有他们各自的仪式,有各自的坚持,对异见者大多是排斥居多。今之世人,更多的仍然以自身潜在的道德标准或价值观评估他人,以己之私,贴标签,示喜恶,此乃教育或或父母之辈耳提面命之恶果。若长此以往,则谬之远矣。从这个角度来说,圣人无教。以上纯属个人见解,如有谬误,指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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