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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田坎、田埂所有权归属国家、集体!

 千里独行之2014 2017-04-21

田坎、田埂是土地的一部分,而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国家和集体所有,因此农村田坎所有权归属国家、集体!但自古以来,农民默认田梗的归属权(此处应该是归谁管理,仅为管理职责)为“上田下梗”。即,田梗和紧贴的上面的田为一体。(一般以梯田居多)

因为:

1,自已要保护好下面的田梗,才能保证田地的水土不流失。

2,在田梗上种的树,吸收的是上面田的营养。

3,如果上面的田梗垮塌,上田的主人应负责修理,否则上田地面积会变少,下田面积会增多。

所以:下面的田主人,不能挖上面的田梗,也不能栽种其它作物,因为归属权是别人的。

如果田梗自然生长的杂草、杂树影响到下田农作物,下田主人需自己清理。

如果在田梗上栽树,树长大后,树阴会同时档住上下田地周围的阳光,对作物生长不利,不论是谁栽种都是不对的。除非上下田都是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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