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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进化到底有什么误会?

 fuhaizhenren 2017-04-21

读书笔记之16——《盲眼钟表匠》(【英】理查德·道金斯)

by:鱼片儿

——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细胞学说、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生物进化论。

我相信,这三项理论中,和前两种相比,“进化论”是更加为人所熟知的。

但“进化论”恰恰是一个你越了解它,就越不敢说你了解它的学说。典型的“低门槛、高台阶”。

这也就是为什么,达尔文在1844年就开始撰写进化论,直到1859年,才在华莱士的压力下发表了《物种起源》,甚至于到最后,他自己都想推翻自己的理论。

(我猜,这个感觉有点像:达尔文画了一个美女,开始画的时候感觉很完美,画完了突然发现,美女有一根头发位置不对。重新画头发的时候,发现辫子的位置必须要调整,然后感觉脑袋似乎不该在那个位置,以至于他开始怀疑自己画的是不是一个人……最后就特别想把这张纸揉巴揉巴扔了。= =)

现在拿起《物种起源》来读,你会替达尔文着急。因为今天,连小学生都能脱口而出“DNA是一种遗传物质,名叫脱氧核糖核酸”,但一个半世纪以前的达尔文,都不知有孟德尔,更无论沃森、克里克了。可不管怎么说,达尔文都是“进化理论”当之无愧的奠基人。

今天,我们随便聊聊进化论。

一、随便聊聊进化论

小学老师:“进化论是谁提出来的?”

小学同学(齐声):“达尔文!”

小学老师:“同学们说得非、常、好!”

不,同学们说得并不是特别好。进化理论并非达尔文首创。

虽然在19世纪神创论当道,但在当时,演化理论也还是有其一席之地的。因为大家都眼见着驯化过野生动物啊。比如养牛挤奶,养着养着,就养出了奶牛什么的。

在19世纪初,有一个叫拉马克的法国人,就写书说过——生物是会演化的。他的理论简而言之,就是“用进废退”,或者被叫做“后天遗传”、“形质遗传”、“获得性遗传”一类的。拉马克说得比别人都好,他是个特别棒的人,他在业内也非常非常的红……所以,可怜的拉马克,也因此成为了最经典的反面教材,以后每次讲起达尔文,都会先把他拎出来抨击一下。

↑ 其实不是这个宝宝的错,只能说达尔文大神实在太牛了。所以说,既生拉、何生达啊!

没办法,就像第一个发现细菌的人是英国人列文·虎克,但抢了人家孩子爹位置的,却是法国人巴斯德(巴斯德因为其在微生物学方面的突出贡献,被人称为“微生物学之父”)。

拉马克虽然努力尝试解释了生物演化的原理,无奈“获得性遗传”的说法实在漏洞百出,太容易被推翻了。比如:你给每一代老鼠都砍掉尾巴,也不会因此遗传出断尾老鼠。一系列实验做下来,“用进废退”就被攻击得体无完肤了。

问:“后天特征在遗传的时候会被鉴别吗?截肢的人,如果把断腿遗传了可怎么好?”

问:“后天获得的性状,似乎大多数都伤疤吧?如果遗传了,后代岂不是满身是疤?”

问:“假如遗传真的能分辨好坏,那把父母读过的书都遗传下来才是最好的,肯定不会输在起跑线上。可我们为啥总要从头读书呢?”

问:“用进废退能解释眼睛的形成吗?晶状体被光子冲击,就会变透明吗?它怎么知道应该变透明、变成球面、变得可调节?”

问:“你说啊你说啊你说啊……”

拉马克,卒。

道金斯说:可疑的事情有两种,一种是“尼斯湖水怪”这样的事情,听起来无比玄乎,但你只要亲眼见过,就会相信它是真的(而且想一口咬死它就是假的也很难)。另一种是“有人说他一念咒语就能飘起来”,你一听就觉得它不对劲,稍微一论证,就能得出“你一定是在逗我”的结论。拉马克的学说就是可以被证伪的那种,所以它比较靠近后者。而达尔文的说法,在当时看来实在耸人听闻,但只要拿出证据,慢慢的就会有越来越多人接受了。

书中有一个很好的比喻:基因和生物性状的关系,不是蓝图与建筑物,而是配方与蛋糕。你可以照着蓝图造房子,也可以根据房子绘制蓝图。如果房子拆掉了窗子,对应的蓝图也可以随之修改成没有窗子的房子。但是,虽然你可以照着配方做蛋糕,却不能看着蛋糕反推出配方,更不能把蛋糕掰掉一半以后,再反转录出一个制造“半块蛋糕”的配方。这就是“获得性特征可以遗传”的荒谬之处。

但失败永远是成功的爸爸。拉马克爸爸也给了达尔文非常重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达尔文继续完善进化理论,他的核心思想是——“物竞天择”

二、变异的力量有多大

自然科学一直是不断被发现的过程,《物种起源》作为一部旷世奇书,现在看来也有很多过时的信息。所以,在读一本科学著作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读些什么?当然是你难以望其项背的——科学家的智慧。

道金斯在《盲眼钟表匠》中干得最有趣的一件事,就是他在电脑上玩了一个扮演上帝的游戏。

“设计论”拿来与“进化论”进行争辩的最强武器是什么?就是:“哇!你看!生命这么神奇、这么复杂,怎么可能是自己变出来?你变一个我看看!”

于是,道金斯说好啊,然后就给他们变了一个看看。

再次感叹,无论是巴斯德的鹅颈瓶、还是孟德尔的豌豆,纵观生命科学史的发展,很多重大理论的发现都来自巧思。

道金斯这次设计了一个程序,用电脑绘制树叉来模拟演化。树叉每次生长都分成两叉,用来模拟细胞分裂的一分为二,的确是好点子。这棵树可以设置生长参数,例如“分叉角度”、“分叉宽度”一类的,就模拟了变异的随机位点和随机方向。最妙的是,他默认在植物产生下一代时(生出新分叉时),遗传的是内部的参数,而不是外观,以避开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陷阱。

设计论者一直喜欢说:“你有本事让猴子随机敲电脑,敲出一个句子来啊。”就像盲眼的钟表匠,摸着黑,制作出一只精良的钟表。

但生命的演化可不是一只心急的猴子。它有的是耐心。

请注意,小概率≠不可能。“自然选择”这位钟表匠会把搭配合适的零件留起来,再找下一个。就像猴子每碰巧敲出一个正确的字母,就不再破坏它了。这样的话,猴子想写出莎士比亚全集也并非难事。只要给我们足够多的猴子,和足够长的时间就好了。“复杂”,有时候就是“简单”的积累。

在这个实验中,我们看到了“演化”。在第29代后,出现了“蜘蛛”。

当然,因为变异是随机的,所以多次运行的结果,就产生了多样的演化产物。很难随机产生两个一样的“生物体”。

不得不说,这个实验堪称“巧思”,虽然不是真正的活体,但我们看到了“演化”发生的可能,并目睹了演化的速率。

道金斯后来还尝试去破解演化的过程,就是记录下随机变化发生时,每一次参数的变化。只要知道某一种“生物体”构建的步骤,下次就可以复制它了。这件事不就是人类前些年一直在做的“人类基因组计划”么。全因我们从不甘心被设计,我们想做自己的上帝。

事实证明,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演化总会给我们惊喜。试想,狗的驯化历史不过几千年,现在已经从狼演化出了多少种狗的品种了?但地球形成135亿年了,生命出现也有64亿年。

如果狗的驯化相当于你向前迈了一步,那么生命进化的过程,相当与你从北京溜达到昆明去了。

这么长的步骤,又有什么不可能发生呢?

↑ 真XX的难以想象,这个东西竟然是狼变的?!

为什么人类很难想象“纳米”、“光年”、“皮秒”、“135亿年”……非要用北京、昆明一类的东西做例子?我们也不能太怪罪人类。毕竟人类身高也就一两米,寿命不过百年。我们的判断力基本是为了应付人类自己的日常生活而设计的。所以,去理解一个过长、过短的标度,对生活在自然界中的人类来说,无异于夏虫语冰,还是一种挺大的挑战。

三、一个小优势,判阴阳、决生死。

任何一个绝妙设计,无论是敏锐的视觉、精巧的回声定位装置、独特的寄生方式……等等,都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不要觉得一个勉强感光的生物和瞎子也差不多,不,他们的区别在于,前者能通过光感受到危险的来临、猎食者的靠近。这一点点信息,就足以决定生死。

而且,似乎,某一个族群,都有自己的“专精”,蝙蝠把“回声定位”做到了极致,鸟类将飞行做到了极致、竹节虫把拟态做到了极致……每一个领域,似乎都能看到大家在比拼一种“专精”。在这个领域中,似乎决定生死的,就是它“耳朵好不好”、“飞的高不高”、“装得像不像”,只要你比别人好一点点,你就有更大机会活下去。

↑ 我都告诉你它是一只兰花螳螂了,你能找到它的脑袋、屁股、胳膊腿么?

四、你有没有想过“当一只蝙蝠是怎么回事?”

“当一只蝙蝠是怎么回事”是美国纽约大学哲学教师内格尔的一篇论文,主要谈论是哲学问题:如何想象做一个我们本来就不是的玩意儿?

这里提出了一个被我们忽略的问题:我们“看”到的世界,一定需要“看”吗?眼睛接收的是什么?光波而已。光波和声波不都是波吗?为什么蝙蝠不能用耳朵“看”见呢?将各种“波”翻译成画面还是音乐,这与光线和声音的物理性质关系不大,完全看大脑是怎么设计的。也许在母蝙蝠“听来”,公蝙蝠的皮肤是一片艳红也说不定。在蝙蝠眼中(或者说耳中),人类简直是一种神奇的动物,他们竟然能在光空间中活动,但可怜的他们,竟然全都是聋子,怎么听见这多彩的世界呢?耸肩。

打破固有的世界,不理解的事情一下子就互通了。昨天听到一句话:要想融入什么群体,首先要无条件接受这个群体的一切。突然感觉,“接受”也是一种能力,“理解”也需要一些机缘。如果你连当一只蝙蝠都能理解,那这个多元的世界也就没那么难懂了吧?

偶发感慨,以上。

五、到底是谁决定你要不要活下去?

我觉得,这里才是重点。

“物竞天择”,之前说“物竞”,但重点还是“天择”。

看过美剧《硅谷》的人,都应该对那个第一季就挂掉的投资人印象很深。他根据蝉每13年一爆发的规律,推测出了芝麻产量会下跌,于是买了芝麻的期货,赚了个盆满钵满。

但是,蝉为什么每会13年一爆发呢?如果有每14年一繁殖的蝉,会怎么样呢?

蝉的成体其实生命很短,只有几周而已。而地下的蛹期却有13或17年(不是13-17年)。也就是说,他们每13或17年爬到地面上来一次,而他们爬出来,就有可能被鸟吃掉。

之所以是13或17,有人分析说,因为他们是——质数年。

规律的、以爆发模式大量涌现的蝉,可能会令捕食者或者寄生虫,不是撑死就是饿死(可怜的蝉,飞不高、跑不快、装不像,只能靠撑死天敌活下去,也是……拼了)。如果是14年问世一次的蝉,可能会有“14年问世一次的捕食者”和“7年问世一次的捕食者”一起来饱餐它们。这样的蝉,生命显然没有质数年爆发的蝉活的长久。

变异一直以来都是随机的、无方向的。对于越复杂的生物,一种随机的变化则更可能坑死他们。只有你的环境,会决定你是否能留下来。

当然,如果环境对一种变异表现得无所谓,那这种变异就没有好坏(这就是木村资生的“中性学说”)。比如你的血型,只要不耽误携带氧气,红细胞上携带有什么样的蛋白质,环境对其都是很宽容的。

另外,中性的变异,什么时候会有存在感呢?当然也是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比如有一天我们成立了打倒AB型血联盟什么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昆虫或细菌抗药性的出现。

如果我问你:“细菌抗药性是在使用抗生素前出现的还是使用抗生素之后出现的?”

请你考虑3秒后回答。

1

2

3

好。答案是:之前。

为什么呢?很简单,因为在抗生素被使用的同时,没有抗药性的细菌就只能选择死亡了。

之前,“抗药性”基因在环境中没有抗生素的时候,是一种“中性基因”。这种小透明基因很可能随时会因为意外死亡,而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这就是基因的“随即漂变”。

而突然有一天,抗生素出现了,带有“抗药基因”的细菌在一片尸横遍野中活了下来,于是怒刷存在感。它们生娃、生娃、生娃……然后耐药的细菌就越来越多,你的抗生素就不起作用了。

综上所述,所谓“演化的速率”就是自然选择的速率。突变率可是远远高于环境变化速率的。自然选择相当于给突变踩了刹车。它决定了哪些属于不适合的变异,判定它们不能活下去。

六、遗传物质天然不是DNA,但DNA天然是遗传物质?

现在很多科幻故事中,会写有些生物是“硅”为基本骨架的。硅和碳同主族,理论上有相似的化学性质。所以硅基生物也不是不可能存在。

是的,有科学家考证,生命的起始,有可能就是一种硅酸盐。后来也可能是一种蛋白质(就像导致疯牛病的朊病毒一样,没有核酸,但依然可以自我复制),当然,现在还有以RNA为遗传信息载体的病毒。但DNA出现后,它迅速霸占了遗传物质的市场,成为了主要的遗传方式。

这让我想起了货币的发展历史:“货币天然不是金银、但金银天然是货币。”

那么,DNA作为遗传物质,有什么优势呢?

那当然就是:复制、快速的复制、出错率非常低的复制……

很功利,但是很实际。

道金斯有一个很大胆的假设:信息的载体也并非一开始就是DNA,而以后,也可能会被其他方式所代替。例如,现在人类,已经从物种演化阶段,逐渐进入到文化演化阶段。而文化的传承,似乎对决定生存有着更重要的意义。那么将来的遗传物质会不会真的变成芯片呢?

硅基-碳基-硅基,还挺有趣的不是吗。

七、生命是什么?

本书中有一段话,让我对世界产生了怀疑。

内容如下:

假如,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黏土,它的化学结构利于吸附其它黏土(这是可能的,就像食盐晶体会围绕一个核心结晶一样)。当这个黏土块碎裂(相当于细胞长到一定程度就分裂了,也可以看做增殖),然后再去吸附更多相同的分子(看作一种生长)。接下来,越来越多沉淀的黏土会影响水流、改变河床(影响环境的实例)。也有一些会被河水冲掉,而归于无形(被自然淘汰掉)。

那么,这样的黏土算不算生物体呢?感觉可以获取外界物质、有生长、繁殖……

但听起来总觉得有一些不对,这样的东西看起来挺有生命力,但要论与生命的相似性,大概还比不上阿尔法狗。

所以,再让我定义生命是什么,我觉得,我可能会选择另一个系列的判定词:改变、多样、迭代……

单细胞变为多细胞后,不是简单的从小土堆变成大土堆,而是发生分化、产生脏器、彼此合作。大型个体绝不是简单的细胞的堆积。它们奋力的开启一个个新的技能,主动或被动的与大自然互动,以等待着更多、更严苛的考验。

现在的人类迭代自己的速度是越来越快的,尤其是进化出足够快速运行的思维以后,可以发生更多文化上的碰撞与演化,开启文化演化的新革命。由硬件翻新时代,向软件更替时代进发。

道金斯给出的总结说:生命,其本质就是巨大尺度上的渺小机会。

遗传、变异、物竞、天择。妙。

八、人类,你认为你有自由意识吗?

最近看了乔纳森·诺兰编剧的《西部世界》。这部戏在我看来,也可以理解为见证“生物”进化出智慧的时间节点。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就是梅芙与自己代码的抗争。她先是利用了这些代码,改造自己,让自己更强大,然后又试图挣脱它。

这又让我不由得去思考那个源问题:人类真的是有自由意志的吗?

我们的身体不过就是酶的催化和电的传导。这一切根本无法摆脱化学和物理的定律。就像机器人无法摆脱编程语句。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了心理学。而心理学,就是“智慧层面的基因组计划”。我们试图破解人类思维的规律,然后再用它来给人类编程。

剧中,福特说:人类的智慧就像孔雀的尾羽,是一个奢侈的展示品,就是在吸引异性而已。所有的艺术、文学……甚至帝国大厦,都是精心求偶的仪式。孔雀因此牺牲了飞行能力,它们活在尘土里,用喙挑出虫子吃掉,再用它无与伦比的美丽安慰自己。这么多的意识,其实就和沉重的尾羽一样,是一种负担……

书中对于孔雀尾羽的解释也很有趣,它称这种现象为:“连锁不平衡”。雌孔雀对雄孔雀尾羽的偏好,也许只是源自偶然,出于某种原因,这种演化被积累了。例如:“大尾羽的雄性”和“喜欢大尾羽的雌性”通常是会在一起的。于是它们的后代越来越可能是“大尾羽”的“或者喜欢大尾羽”的。尽管这让孔雀不再善于飞翔,但可以让孔雀生娃、生娃、生娃……“过度繁殖”果然是动物在自然界中赖以生存的最大优势。这种数量优势一旦开始形成,就会迅速形成一个正反馈——越生尾巴越大,越大尾巴越能生。直到达到一个平衡点。就是目前我们看到的孔雀的华丽而夸张的大尾巴。

人类智慧之所以可怕,就是因为,它虽然需要硬件支持,也起始于基础的编程。但它已经可以自我重新编程了。就像梅芙掰断了那个平板电脑一样,心理学也许永远也无法彻底控制一个人的思想,只要一个人有意识的与这种心理控制相对抗。

而这种演化的较量中,未知的胜负,就是智慧之所以迷人又可怕之处。

看来,在这种加速的正反馈之下,智慧会继续消耗你的能量,增加机体的负担,似乎,这个平衡点仍未到来。

祝你们在展示智慧中,求偶成功。

九、把一切交给上帝,是一种思维的懒惰

首先我要撇清,我不是在鄙视任何宗教和信仰。宗教不是拿来干这个用的,宗教有宗教的不可替代性,这个我会在下一篇《人类简史》的读书笔记中提到。

我只是同意这个说法:如果你要说上帝是自有、永有的,或者生命是自有永有、DNA是自有永有的……把一切交给“自然”、交给“奇迹”,你就心满意足了……那不是解释。因为这句话什么也没有解释,也并不负责任。

因为很显然,你要证明一个过程的发生是有因果的,就要去实验,然后去分析结果发生的概率,解释发生的原因。因为“你以为的”事实,也许存在着误导别人的致命错误。

而科学的最大价值,恰恰就是解释原因、预测结果。怎么做会成、怎么做会毁、怎么做可以得到什么样的概率……这种确定性就像一个肯负责的男人一样,可以给你确定的安全感。

道金斯在本书中,几乎为每一个推论找到了实验佐证,无论是电脑模拟还是实验室模拟、亲自实验或是资料呈现。这就是一个严谨的科学工作者,对科学魅力的最好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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