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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律历志上

 廿氏春秋 2017-04-23

  历数之起上矣。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后三苗乱德,二官咸废,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失方。尧复育重、黎之后,使纂其业,故《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岁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官,众功皆美。”其后以授舜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至周武王访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纪明历法。故自殷、周,皆创业改制,咸正历纪,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三代既没,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记,有《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鲁历》。战国扰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颇推五胜,而自以获水德,乃以十月为正,色上黑。

  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以北平侯张苍言,用《颛顼历》,比于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然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是。

  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是时御史大夫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服色何上?”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推传序文,则今夏时也。臣等闻学褊陋,不能明。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圣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唯陛下发圣德,宣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于是乃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历未定,广延宣问,以考星度,未能雠也。盖闻古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则上矣。书缺乐弛,朕甚难之。依违以惟,未能修明。其以七年为元年。”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议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躔离弦望。乃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姓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减,以造《汉太初历》。乃选治历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与民间治历者,凡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与焉。都分天部,而闳运算转历。其法以律起历,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与长相终。律长九寸,百七十一分而终复。三复而得甲子。夫律阴阳九六,爻象所从出也。故黄钟纪元气之谓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与邓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新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先藉半日,名曰阳历;不藉,名曰阴历。所谓阳历者,先朔月生;阴历者,朔而后月乃生。平曰:“阳历朔皆先旦月生,以朝诸侯王群臣便。”乃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宦者淳于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

  后二十七年,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可。诏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凡十一家。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各有第。寿王课疏远。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寿王非汉历,朔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有诏勿劾。复候,尽六年。《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岁。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杯育治《终始》,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寿王又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皆不合经术。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又妄盲《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以故阴阳不调,谓之乱世。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袄言欲乱制度,不道。奏可。寿王候课,比三年下,终不服。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谤益甚,竟以下吏。故历本之验在于天,自汉历初起,尽元凤六年,三十六岁,而是非坚定。

  至孝成世,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因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余一之岁为首。故《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于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在建戌,史书建亥。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之不伏也。自文公闰月不告朔,至此百有余年,莫能正历数。故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法于《春秋》。《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言告朔也。元典历始曰元。《传》曰:“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德为善。又曰:“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于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也。三统合于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十一三之以为实。实如法得一。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因而六之,以九为法,得林钟初六,吕之首,阴之变也。皆参天两地之法也。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损之,皆以九为法。九六,阴阳、夫妇、子母之道也。律娶妻而吕生子,天地之情也。六律六吕,而十二辰立矣。五声清浊,而十日行矣。《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毕,言终而复始。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传》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两之,是为月法之实。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之会。以会数乘之,则周天朔旦冬至,是为会月。九会而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经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时所以记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启、闭者,节也。分、至者,中也。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故《传》曰:“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誖。”此圣王之重闰也。以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为章月。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参闰法为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而约之,则七之数,为一月之闰法,其余七分。此中朔相求之术也。朔不得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故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三统,是为元岁。元岁之闰,阴阳灾,三弦闰法。《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次三百七十四,阳九;次四百八十,阳九;次七百二十,阴七;次七百二十,阳七;次六百,阴五;次六百,阳五;次四百八十,阴三;次四百八十,阳三。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是以《春秋》曰:“举正于中。”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故善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极于牵牛之初,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日至其初为节,至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视其建而知其次。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也”。《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三微之统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与三统相错。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隆于六体。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阴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能事毕矣。

译文


  历法推算的兴起已很久远了。传说颛顼任命南正重掌管天文,火正黎掌管地理,后来三苗道德败坏,这两个官都被罢黜了,从而出现一年所剩下的日子错乱,正月消失,木星所应在的位置错误的现象。尧帝重新抚养重、黎二官的后代,让他们继承祖业,所以《尚书》上就说:“于是任命羲、和,让他们恭敬顺应上天,观察推算曰月星辰的运行,让百姓知道时节。”“一年有三百六十六Et,用闰月来调节四时节气,形成一年的岁时,用来治理百官,各种功业都很美好。”后来把它授给舜说:“舜啊,以后天体的历数就属于你了。”“舜也对禹这样说。”到周武王时询问箕子,箕子说出了《洪范》九畴,其中五纪阐明历法。所以从殷、周开始,都在建立帝位时改换制度,确定历法的计算,用相应的服饰的颜色,顺应时令节气,来迎合自然规律。三代衰败之后,五霸以后史官丧失记录,而世代懂历法的于孙都分散了,有的人到了夷狄,所以他们所记载的,有《黄帝历》、《颛顼历》、《夏历》、《商历》、《周历》以及《鲁历》。战国时,天下大乱,秦兼并天下后,一时来不及改定历法,但也推崇五行相胜,白以为得到了水德,就以十月为正月。崇尚黑的颜色。

  汉朝建立后,国家纲纪刚建立,万事都处初创之时,就承袭了秦朝的历法。又采用北平侯张苍的建议,用《颛顼历》,和其他五种历法相比较,在差距中它最为贴近。但历法对朔的计算和对所应祟尚的服饰的颜色都未取得真切的方法,而且朔、晦时月亮的出现,月亮的弦、满和亏,多与真实情况相异。

  到武帝元封七年时,汉朝已建立了一百零二年,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人说“历法已不能再用了,应改正历法”。这时御史大夫倪宽懂得经学,皇上于是就命令倪宽

  说:“你去同各位博士一同商议,现在要如何计算朔日?服饰要崇尚什么颜色?”倪宽同博士赐等人讨论,都说:“帝王一定要改换历法和服饰的颜色,用来表明是受命于上天。创业后制度要更改,没有重复的,从历史文献推论来看,那么现在应使用夏正。臣下等人学识狭隘浅陋,不能明晓事理。陛下身有圣德可以与天地相匹配,臣下等人认为夏、商、周的制度,后代重复前代的,是因为二代在前面。现在二代的制度已经绝迹没有记载了,希望陛下发圣德,广泛考察天地四时的极限,调顺阴阳以确定历法,作为万代的法则。”于是下诏命令御史道:“前不久有主管部门说历法没有确定,要求多召集一些人询问对策,用来推算历法的星度,但还没有完成这件事。听说古时候黄帝能与自然相合而不死,能根据命名的来考察进退,确定律声的清浊,推演五行,建立了节气、万物、历法的推算。但这些都是很早的事了。现在书籍缺乏,音乐废弃,我对这件事感到很为难。左思右想,还是没有能够弄明白。就以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于是就命公孙卿、壶遂、司马迁同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人讨论制造《汉历》。开始确定方向,安装测El影以定时刻的仪器,下面放上计时的漏壶,用来测算二十八星宿间隔分布在四方的方位,最终来确定朔晦历数春、秋分冬、夏至,Et月所运行的所在和弦望。就依照前一历法的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年,到元封七年,重新出现甲寅年,仲冬十一月甲子初一天明时冬至, 日月在建星之处,太岁在于,已经得到太初星度的正确数值。射姓等人上奏表示不会计算,希望招聘研究历法的人,重新制造更精确的计算方法,各自增减,来制作汉朝的《太初历》。于是就选拔研究历法的邓平以及长乐的司马可、酒泉的候宜君、侍郎尊以及一些民间研究历法的人,共有二十多人,方士唐都以及巴郡的落下闳也参加了。唐都划分天上星宿的分布,落下闳推算历数。他的方法是根据律度来确定历数,说:“律的容量是一龠,积是八十一寸,正好是一天的分数。与律长相始终。律长有九寸,到一百七十一分时又重新开始,经过三次重复就成甲子。律中的阴阳数字是九和六,这是从爻象所演化而来的。所以用黄钟来调理元气就叫律。律,也就是法则,没有不以律为法则的。”研究结果正好同邓平相同。于是,大家便都来观察新的星度以及Et月的运行,重新加以推算,与落下闳、邓乎的结果一样。法则是一月有二十九天八十一分之四十三。先借半天,叫做阳历;不借,就叫阴历。所谓阳历,就是朔

  日前可见到月亮;所谓阴历,就是朔日后才可见到月亮。邓平说: “使用阳历,朔日平旦时可见到月亮,是为了方便诸侯王和群臣的朝见。”皇上便下令要司马迁使用邓平所造的八十一分律历,废除相差甚远的十七家,又命令继续校验该律历中是否还存在不正确的地方。宦官淳于陵渠又重新推算《太初历》的晦、朔、弦、望,都比其他历法精确,日月如璧合,五星如珠连在一起。淳于陵渠把情况报告给皇上,皇上便使用邓平的历法,任命他为太史丞。

  二十七年后的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给皇帝上书说: “历法是天地的大事,是上天所为。相传下来的黄帝《调律历》,汉朝建立后就使用它。现在阴阳不调,是改用了《太初历》造成的。”皇帝就命令主持历法工作的使者鲜于妄人去质问,张寿王不服。鲜于妄人就请求与研究历法的大司农中丞麻光等共二十多人一同观望日月的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节气,来验证各历的情况。他的请求被批准了。皇上就命令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一同在上林清台观察天象,来验证各种历法的粗疏与精密,共有十一家。从元凤三年十一月初一天明冬至开始,到五年十二月完成,十一家历法都有自己疏密的次序。检验证明张寿王的历法相差甚远。实际上汉朝建立后不使用黄帝的《调律历》,他非议了汉朝的历法,背离天道,不是他所应说的,犯下大不敬的罪。皇上下令不要追究他的罪责。又重新观察,用了元凤六年一整年。结果是《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研究《太初历》的结果也得出是第一的结论。张寿王以及待韶李信所研究的黄帝《调律历》,试验的误差很大,又说从黄帝到元凤三年有六千多年。丞相委托实、长安单安国、安陵梧育研究《终始》,说从黄帝以来有三千六百二十九年,与张寿王的不合。张寿王又转移到《帝王录》,舜、禹的年岁不合人的年龄。张寿王说伯益替代禹为天子,骊山女在殷、周年代也为天子,这些都不合经学。张寿王的历法就是太史官的《殷历》。张寿王歪曲地称哪裹能得到五家的历法,又荒谬地说《太初历》差四分之三天,去掉小余七百零五分,因此阴阳不调,称作乱世。有人弹劾贬张寿王官为八百石,古代的大夫,身穿儒生的衣服,述说不吉祥的话,制造怪诞的邪说想扰乱国家制度,犯大逆不道之罪。皇上批准了弹劾。张寿王观察试验,连续三年都属下等,但始终不服。又弹劾他该当死罪,被赦免,张寿王便不再说了,但说他坏话的人更多,最终被交给法官审讯。所以历法验证在于天,从汉朝的历法开始实施,到元凤六年,经过了三十六年,是与非才确定了。

  到孝成帝的时候,刘向汇总六种历法,罗列出正确与错误,写了《五纪论》。刘向的儿子刘趑探究其中的微妙,写成《三统历》和《谱》,用来解说《春秋》,所推算的精确得其要领,因此在这裹要说一说。

  《春秋》一书的编年,是按照天时来进行的,依照天时来排列人事。传说:“人呼吸到天地的中和之气而有生命,造就是所谓的命。因此有礼、义、动、作及容貌举止的法则来决定命,有能力的人就以此作为修养而得到幸福,不能修养的人就去败坏它们而招致祸患。”因此就列出十二公共二百四十二年的事情,用阴阳的中和之气来制定礼。所以春天是阳气的中和之气,万物得以生长;秋天是阴气的中和之气,万物得以成熟。因此事物都列举中心部分,礼就选取谐和部分,历数就是以闰月来协调天地之中,用来指导人们的各种活动使生活充裕,这些都是用来定命的。《周易》上金、火相革的卦说“汤、武实施变革以应天命,顺应了天命和人事”,又说“研究历法可以阐明天时的变化”,是用来与人道相应合的。

  周朝王道衰微,周幽王去世后,天子不能颁布历法,鲁国的历法又不正确,它以一年中闰还剩一作为首。所以《春秋》一书讽刺说“十一月乙亥H朔,太阳又出现亏食”。于是斗柄指向在申,但掌管历法的人却认为在建戌,史书上记载在建亥。哀公十二年,也是以建申大火星在黄昏时位于西方天际的月份为建亥,却怪冬眠的动物不去冬眠。从文公闰月没有颁布朔日,到这时已一百多年了,不能校正历数。因此子贡打算不送为告朔而准备的牲羊,孔子坚持要行这种礼仪,就把这种方法写进《春秋》之中。 《春秋》说:“冬十月初一,又出现日食。” 《左传》说:“没有记日,官员有失误。天子有日官,诸侯则有日御,日官居卿位观测、祭祀太阳,这是礼。曰御不遗失日期的记载,以便在朝廷上告诉百官。”这是说的颁布朔。以常规而言,历数的起始称为元。传说: “元,是善良的人中的佼佼者。”供养三种品德叫善。又说:“元,是体裁中最长的。”把《风》、《雅》、《颂》三种体裁合起来称作元。在春季的三个月中,每月都记载春王正月、春王二月、春王三月等,是元的三统。三统合成一元,因此用元一乘以三的九次方形成法数,用三的十一次方作为实数。实数如法数得一。黄钟初九,是律的头一个,阳的变化。用六来乘,以九作为除数,就得到林钟初六,是吕的头一个,阴的变化。这都是参天两地的方法。上生六就加倍,下生六就减半,都以九作为除数。

  九六是阴阳、夫妇、子母的规律。律娶妻而吕生子,是天地的常情。六律六吕,十二辰就形成了。五声中有清浊,这样就形成了十日。《左传》说“天六地五”,这是数的常数。天有六气,下降则形成五味。五六是天地的中合之数,人凭藉它们得以生存。所以曰有六甲,辰有五子,相加得十一,天地的规律全都在这裹了,它们周而复始。太极中央元气,所以为黄钟,它的容积是一龠,用它的长来自乘,所以八十一作为日法数,因此产生了权、衡、度、量,礼和乐也由此而产生。经过万物惟一的本源来统一开始,是《周易》中太极之首。春秋二季来表示一年,是《周易》两仪的中间。在春天每月记载春王正月等,是《周易》三极之统。在四时即使没有事件也要记时令和月份,是《周易》四象品质。月份有斗建之分,节气有立春、立夏和立秋、立冬之分,这是《周易》中的八卦之位。仿效事物的成败,是《周易》中吉凶的验证。诸侯定期朝见天子和霸主,是《周易》大业的根本。所以《周易》与《春秋》,是天人的规律。《左传》说:“龟,就是形象。筮,就是数。万物出生后才有形象,有形象后才繁衍,繁衍后才有数。”

  因此原始时象数衹有一,春秋有二,三统有三,四时有四,合起来就是十,形成五体。用五乘十,得到大衍之数,道占其中之一,还余四十九,是可以用的,所以蓍就把它作为数。用四十九二(象两)、再乘以三(象三)、再乘以四(象四)、再加上十九(归奇象闰),再加上一。以其总和再乘以二,造就是月法的实数。如曰法则得一,是一月的日数,这样天、地、人三辰的轨迹就交会了,因此能产生吉凶。所以《周易》说:“天为一地为二,天为三地为四,天为五地为六,天为七地为八,天为九地为十。天数有五个,地数有五个,五个数相加各有一个和。天数总和二十五,地数总和三十,天数、地数的总和是五十五,它们就形成了卦爻变化的依据,从而推演占卜起来有如鬼神一样灵验。”把天和地的终数相加为十九, 《周易》的规律是穷尽以后就变化,所以是闰法。天数九的三倍,加上地数十的两倍,是为会数。天数之和二十五的三倍,加上地数之和三十的两倍,是为朔望之会的数。用会数来乘以朔望交会的数,就是会月的数。九倍会月又到了正月,是黄钟初九的数。经过四季,即使没有事件也要记下时月。时是用来记立春、立夏和立秋、立冬等节气的,月是用来记春分、秋分以及冬至和夏至等的中气的。立春、立夏等是节气。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等是中气。节气不必某一个月有固定的对应关系,而中气则必须同某个月份有固定的对应关系。因此《左传》说:“先王的正时,从开端开始,举中气来正月,把余曰留在后面。从开端开始,顺序就不会有错误;举中气来正月,百姓就不会迷惑;把余日留在后面,事情就不会惑乱。”这说明圣明的君王是重视闰的。用五位乘以会数,就形成朔旦冬至,造就是章月。把月法分成四份,用其中之一乘章月,造就是中法。用三乘以闰法就得周至,用周至来乘月法,以此减中法,再以通法约之,则为奇零之数七,是一个月的闰法数,所余的是七分。造就是求中朔的方法。没有中气的月份叫做闰月,是说阴阳即使相交,没有中气,也不会生长。所以曰法乘闰法,就是统岁数。用三乘以统岁数,得元岁数。元岁之中的闰有水旱灾害,用三乘闰法即五十七次。《周易》九厄说:从开始进入元年,一百零六年中,有九次旱灾;再过三百七十四年,有水灾九次;再过四百八十年,有旱灾九次;再过七百二十年,有水灾七次;再过七百二十年,有旱灾七次;再过六百年,有水灾五次;再过六百年,有旱灾五次;再过四百八十年,有水灾三次;再过四百八十年,有旱灾三次。共有四千六百一十七年,与一元一起结束。经过了四千五百六十年,有灾害五十七年。因此《春秋》上就说:“举中气来正月。”又说:“闰月不颁布朔日,是不符合礼的。闰是用来使时令正确,时是用来生产劳作,事情做了才能令万物生长茂盛,养育人民的方法于是乎就有了。不颁布闰朔,是抛弃正时,那用什么来治理人民?”所以表扬僖公“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是朔日,冬至,僖公就去视朔,于是就登上观台来观望,然后记了下来,造就是礼。凡是春分、秋分、冬至、夏至以及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一定要记下天象云气的变化,是为了备用的缘故”。到昭公二十年二月己丑,冬至,少了一个闰月,冬至所在的月份不对。梓慎见到云气也发现月份不对,是不从开端开始的缘故。所以《左传》不说冬至,而说太阳南至。太阳位于牵牛宿初度时,在中午的时候曰影最长,由此可以知道太阳是南至。北斗星的柄端连通营室,婺女宿的天区指向牵牛宿的初度,用来记曰月,所以叫星纪。五星从它的初端开始运行,曰月从它中间开始运行,共有十二次。太阳运行到它的开端是节气的开始,运行到中间斗建处为中气的开始,以下为十二辰。看见斗柄就知道它的运行次度。所以说:“根据礼,上供物品,不过十二,这是周天的大数。” 《春秋》上记载说春王正月,《左传》中解释说是周朝的正月。“大火星出现,在夏代是三月,在商朝是四月,在周朝是五月。夏历与天文现象吻

  合”。对四季的安排是正确的。三代各占据天、地、人三统中的一统,明了天、地、人三统常重合,所以轮流为岁首。升降三统的岁首,是周旋于五行之道啊。所以三五之数相容相生。天统开始于子之中,太阳开始出现红色。地统发生于丑初,太阳生出黄色的光,到了丑之中,太阳生出弱光发白。人统发生在寅初,曰光萌发出现黑色,到寅之中,日光渐亮成青光。天发挥作用在子,地生万物从丑开始结束于辰,人功自寅开始成在申。所以历法三统术,天统首日甲子,地统首甲辰,人统首甲申,第一、第二、第三轮流为统首。三统已经形成,那么五行从青色开始,次序是一样的。五行与三统之数相交错对应。《左传》上解释说“天有三辰,地有五行”,所以三统术和五星运行的规律可知道了。 《周易》说:“三五之数的变化,错综复杂,概括所有的数。知道了它的变化规律,于是可以成为天下的大理论家。全部了解了它的范围,遂能判定天下的变化。天上的太极运转三辰、五星在天上,地下的元气运转三统、五行在地下,至于人,皇权统理人间的三德和五事。所以三辰暗合三统,H合天统,月合地统,斗合人统。五星与五行相合,水应合辰星,火应合荧惑,金应合太白,木应合岁星,土应合镇星,三辰五星相纵横配合运行。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行相克之数相乘,用来生成小周之数,用以乘“干”“坤”的策数,而成大周之数。阴阳对应排列,交错相成,所以阴阳卦象的转变生成来自于六爻。三正开始的数为“着”,三乘以“着”得“象”,二乘以“象”得十八变数而成为“卦”,再乘以四为“易”,是七十二,是三倍的三与两倍的四相乘得出的数。三倍的“易”得“干”卦的策数,二倍“易”得“坤”卦的策数。以阳九数乘它,得六百四十八,以阴六数乘它得四百三十二,两者相加得一千零八十的数,是阴阳各一卦相合的起始策数。用八乘它是八千六百四十,此数为八卦小成之数。以此推算,再乘以八是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为二,再相乘,得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而后成就大成之数。大成之数是五星运行都能俱终会合的年数,再类此而推广它,用它乘以章岁(十九),得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这时是五星运行舆月分、月食之分都能俱终相会合的年数,三次会合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年,这时日分、月分、食分与五星运行都能俱终相合,这是三统之会。三倍三统之会数二干三百六十三万九千零四十年,后又回到H、月、五星开始运行的初始之点。九乘章岁(十九)又乘六的得数,用它去除H、月、五星一次会合俱终的年数,此得数一分为二,阴、阳各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当是万物的气数,依此观测天下,所有的事物规律就能计算完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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