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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去世,妻子忘记取款密码——家人如何才能取出存款

 神州国土 2017-04-25
存款人去世,妻子忘记取款密码——
家人如何才能取出存款

    □ 本报记者 赵媛媛

    “这是父亲的工资卡,里面除了有父母的一部分存款外,还有单位发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现在父亲去世了,这笔钱是要作为母亲的生活费的,可是我们去银行取钱时,被告知,必须出具遗产继承证明,才能取出来。”石家庄市的马先生向记者介绍说。

    市民:父亲去世留下存款

    马先生父亲离世后,马先生和哥哥们商量决定将钱取出,可他们不知道密码。马先生告诉记者,父亲身体还好时,曾和母亲到银行将一部分积蓄存这个银行卡里,可母亲患阿尔兹海默症把密码忘了。

    马先生说,父亲去世后,其丧葬费和抚恤金被打到工资卡里了。随后,他带着母亲,拿着父亲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户籍证明等多种证明来到银行,银行的工作人员认为他不能凭此取走银行卡里的钱。因储蓄存款人已去世,除了领款人的身份证,还必须提供公证处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才能执行此操作。马先生想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做。

    银行:取款人需出具有效的遗产继承证明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来到银行,值班负责人表示,按照银行规定,由于储蓄存款人已去世,储蓄存款人的遗产继承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的遗产继承证明文件文本,才能取出这笔钱。

    律师:可先办理遗产公证后,再去支取银行存款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王家琛律师认为,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储蓄存款人死亡后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对继承方式的规定及第十条对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的规定,银行在不好判断谁是有权的财产继承人情况下,为避免将存款支付给错误的继承权人而受到实际权力人的索赔使自身陷入纠纷的角度出发,要求出具公证文书或判决后方可支取也并无明显不当。结合本案而言,马先生可以与其母亲及兄弟姐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等证明身份及财产情况的材料同去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后前去支取银行存款。如继承人之间就继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作为支取凭证。

    现实中很多人对于写遗嘱都比较避讳,或认为身体好且财产状况又会时时变化,写下遗嘱无用又晦气。在此,律师提示,遗嘱是可更改的,包括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作出后,立遗嘱人反悔的,也可以进行变更,且变更手续并不复杂。最后,律师建议,对于有立遗嘱意向但是又希望保密的,可以参考国外的相关遗嘱执行制度,委托自己信任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对遗嘱进行保管,一旦不幸真的发生,继承人可以减少类似本案的麻烦,并且遗嘱中清晰的财产分配,也可以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争夺财产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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