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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效霞:脏腑本义——脏是仓库,腑也是仓库

 岚岫斋 2017-04-26

藏,古作“臧”。《汉书·礼乐志第二》曰:“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臧于理官。”颜师古注云:“古书怀藏之字,本皆作臧。《汉书》例为臧耳。”在《汉书》中,凡“藏”都是作“臧”的。如《汉书·食货志第四下》云:“民有饥饿者,谷有所臧也。”《汉书·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曰:“吸新吐故以练臧,专意积精以适神。”颜师古注云:“臧,五臧也。”凡此等等,皆其证也。对此,宋·徐铉按曰:“《汉书》通用臧字,从艸,后人所加。”由是可知,“藏”最早写作“臧”,至于何时加上了草字头,写作“藏”,钮树玉《说文解字新附考》说:“汉碑已有藏字,知俗字多起于分隶。”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也说:“以从艸之藏为藏匿字,始于汉末。”

“藏”之为字,读音有三。一读为cáng ,其义有二:作为动词,有保藏、隐藏之义。如《荀子·王制》云:“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意谓冬天把谷物保藏起来,后引申为收藏、储藏。《礼记·檀弓上第三之三》云:“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韩非子·难三》曰:“术者,藏之于心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说文解字》“藏,匿也”是其本义也。作为形容词,则有“深”之义,如《广雅·释诂》云:“藏,深也。”王念孙疏证:“藏者,《韩诗外传》云:‘窥其户,不入其中,安知其奥藏之所在。’藏,犹深也。故《考工记·梓人》‘必深其爪’,郑玄注云:‘深,犹藏也’。”《素问·长刺节论》曰:“在头头疾痛,为藏刺之。”王冰注曰:“藏,犹深也,言深刺之。”二读为zāng,其义亦有二:一为草名,《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云:“其卑湿,则生藏、莨、蒹葭。”裴骃的《史记集解》引《汉书音义》云:“藏似而叶大。二是通“赃”,如《左传·文公十八年》云:“毁则为贼,掩贼为藏。”三读为zàng ,在这一读音上是作为名词使用的,其本义是指仓库。如《玉篇·艸部》云:“藏,库藏。”《史记·平准书第八》曰:“山海,天地之藏也。”又专指古代帝王储藏珍贵之物的处所。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云:“晋侯之竖头须,守藏者也。”“守藏者”,即专为晋侯监守宝库之人。又,《史记·老庄申韩列传第三》说老子曾为“周守藏室之吏也”,司马贞的《史记索隐》解释道:“按:藏室吏,乃周藏书室之吏也。”意思是说老子曾任监守文书宝库之官。再,汉代朝庭专设有中藏府,各省称中藏,专管文书贵重之物。

府,本义是指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亦为仓库之义。如《汉书·郊祀志第五上》曰:“史书而藏之府。”颜师古注云:“府,藏书之处。”《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第二十八》云:“县官费众,仓府空,贫民大徙。”颜师古注曰:“府,钱所聚也。”《说文解字·广部》曰:“府,文书藏也。”《玉篇·广部》云:“府,聚也,藏货也。”但“府”尚有许多引申义,正如《说文解字注》所云:“文书所藏之处曰府。引申之为府史胥徒之府。《周礼》:‘府六人,史十有二人。’注云:‘府治藏史掌书者。’又《大宰》:‘以八法治官府。’注云:‘百官所居曰府。’”

仓,本义是指储藏谷物的处所。如《荀子·富国》云:“垣窌仓廪者,财之末也。”杨倞注云:“谷藏曰仓,米藏曰廪。”《汉书·公孙弘卜式儿宽传第二十八》曰:“县官费众,仓府空。”颜师古注云:“仓,粟所积也。”库,本义是指储放兵车的地方。如《礼记·曲礼下》云:“在府言府,在库言库。”郑玄注曰:“府,谓宝藏货贿之处。库,谓车马兵甲之处。”是知府、仓、库三字本义不一:“府”保藏文书或财物,“仓”储藏谷物,“库”储放车马兵甲。后来府、仓、库三字几乎成了同义词,都是指藏物之处所。

藏、府二字之本义虽都是指仓库而言,但所藏之物的性质却不相同。《史记·龟策传第六十八》曰:“至周室之卜官,常宝藏蓍龟。”指出帝王为国事而占卜之辞属于重要机密文书,自当秘而不传。正如《说文解字注》所云:“凡物善者,必隐于内也。”也就是说:“藏”是贮藏珍贵物品(善物)之所;而“府”则仅储藏文书、财物、谷粟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从上述例证得出这一结论,或许有牵强附会之嫌。但在我们今天的日常用语中,有“宝藏”、“宝库”,而无“宝府”。“宝藏”之“藏”,当为“仓库”之义,与“宝库”为同义语。一个“宝”字,形象地道出“藏”与“府”所藏之物的性质是确有不同的。

综上所述,脏腑二字最初写作“臧府”,隶变后写作“藏府”,大约魏晋南北朝以后,又加上“肉”字旁,写作“臓腑”,作为医学专用字而使用,写作“脏腑”则是简化字兴起以后的事情。脏腑作为中医的概念术语,其语言属性自当是一名词。如此看来,目前的中医基础理论著作和教材在论述脏腑之本义时皆称引《说文解字》“藏,匿也”的做法是欠妥当的,因作为“匿”之义的“藏”不是名词,而是动词。

藏、府二字引入医学后,随之便具有了医学属性。《灵枢·胀论》云:“脏腑之在胸胁腹里之内也,若匣匮之藏禁器也,各有次舍,异名而同处……夫胸腹,脏腑之郭也。”《灵枢·师传》云:“身形肢节者,脏腑之盖也。”《素问·诊要经终论》云:“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脏。”明确指出脏腑位于人体胸腹腔内;《素问·五脏别论》云:“五脏者,藏精气而不泻也……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灵枢·本神》云:“血、脉、营、气、精神,此五脏之所藏也……是故五脏者,主藏精者也,不可伤。”《灵枢·本脏》云:“五脏者,所以藏精神血气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化水谷而行津液者也。”《灵枢·经水》云:“六腑者,受谷而行之,受气而扬之。”《灵枢·卫气》云:“五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受水谷而行化物者也。”隋·萧吉《五行大义》亦云:“脏者,以其藏于形体之內,故称为脏,亦能藏受五气,故名为脏。腑者,以其传流受纳,谓之曰府。”所有这些,都指出“脏”贮藏的是对人体弥足珍贵的“精气”,而“腑”则仅储藏、传送水谷之物。清·冯兆张针对如何区分脏与腑,曾十分形象地说道:“以脏腑统而言之,则脏如一家中之上人也。各藏其神、魂、意、魄、志,为神明之脏,以运用于上,传注于下,此所谓劳其心者也。腑如一家中之奴婢,块然无知者也,承接上令,各司乃职,溲便糟粕,传运启闭,此所谓劳其力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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