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
落英缤纷的季节,笔者与大家探讨一下迷茫错综的增值税5种比例:税率、征收率、预征率、扣除率和减按征收率。 税法规定 会计协调 案例分析
A企业为建筑企业,注册地在甲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在乙市为B公司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式。合同约定工程完成30%进度时,应收取含税工程款555万元。2017年6月双方确认了30%的工程进度,并收到该工程款,同时支付该项目的分包方工程款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11万元。2017年6月还发生以下业务:取得高速路通行费发票1.03万元。处置一批2009年之前购入的设备,取得变卖收入20.6万元。将使用10年的办公楼出租,收取承租方2年的房租630万元,适用简易计税方式。
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 工程进度结算
借:应收账款——B公司 555 贷:工程结算 5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5 [555÷(1+11%)×11%]
2. 2017年6月确认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5
3. 支付外包工程款
借:工程施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 贷:银行存款 111
4. 7月征期在乙市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8 [(555-111)÷(1+11%)×2%] 贷:银行存款 8
5. 报销高速公路通行费
借:管理费用等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03 贷:银行存款 1.03
6. 固定资产清理
(1)清理收入及应纳税额
借:银行存款 20.6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 [20.6÷(1+3%)]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6 [20.6÷(1+3%)×3%]
(2)1%的减免税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2[20.6÷(1+3%)×1%] 贷:营业外收入 0.2
(3)7月征期减按2%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4 [20.6÷(1+3%)×2%] 贷:银行存款 0.4
7. 办公楼出租
(1)收到2年租金
借:银行存款 630 贷:预收账款——房租收入 630
(2)计提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预收房租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 [ 630÷(1+5%)×5%]
(3)分期计提收入
借:预收账款——房租收入 26.25(630÷24) 贷:其他业务收入 25 其他应收款——预收房租增值税 1.25
(4)7月征期缴纳房租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 [ 630÷(1+5%)×5%] 贷:银行存款 30
8. 6月底结转相关科目
当月一般计税应缴纳增值税43.97万元(55-11-0.03)。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3.97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3.97
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不需要结转到其他科目。
9. 假设7月实现销项税额5万元,未取得进项税额,则当期实现增值税额为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同时,将预缴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5万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5
注:7月用预缴增值税抵减了全部的应纳增值税,本月不再缴增值税。即“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借方8万元,贷方抵减应纳增值税额5万元后,还剩3万元可以递延到以后各期抵减应纳增值税额。 来源:中国税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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