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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推行新法案 促进公共文件的即时访问

 国之档案 2017-04-26

    日前,塞浦路斯众议院道德委员会对一项关于公共部门信息公开的法案草案进行讨论,并准备提交全体议会投票。

    2016年10月,塞浦路斯内阁通过了一项法案草案,允许对公共部门文件的即时获取和利用。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的文件只有在30年之后才能公开,而对近期文件的利用必须得到文件印发部门领导的许可。塞浦路斯国家档案馆是总统直属部门,如果要利用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文件,一般要在文件发布超过30年、且需要司法与公共秩序部部长的批准。

    该法案针对那些包含国家安全等敏感问题信息的文件提出了一些免责条款。

    这是一次立法上的创新,也带来了公共部门服务方式的一种改变,国家档案馆一名职员称:“该法案通过允许文件的即时访问,满足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从而加强政府透明性建设。”

    一旦该法案立法,政府部门将有3年时间准备或调整相应的程序,以提供对本部门文件的即时利用。

    目前,国家档案馆的首要职能是接收政府部门和其他机构移交的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并提供这些档案文件的官方利用。在利用工作中,国家档案馆也面临着挑战。

    在塞浦路斯国家档案馆内,有排架长度达1.2万多公里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时间跨度从1878年至1960年,内容涉及殖民史等。国家档案馆还存储着1960年以后的政府文件和缩微胶片。公众如果对这些档案有研究需要,可以到档案馆的阅览室进行利用,阅览室一般从早上8点开放到下午3点。

    本组资讯由国际档案理事会新入职档案工作者(中国组)特别供稿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2月16日 总第3028期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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