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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楚国疆域问题”与段渝先生商榷

 小猫臭臭 2017-04-29

就“楚国疆域问题”与段渝先生商榷

熊人宽
段渝先生《西周时代楚国疆域的几个问题》一文,广证博引,有的论点很有说服力。如“早期巴国是在汉上,而不是如历代旧注所说在江上今重庆”,“巴国地当庸国之西的巴山以北”。但是,有的论点尚有商榷之余地。现在列举于后,以求教于段渝先生及诸位专家学者。

一、西周初年楚国的疆域

◇鬻熊“被周文王接纳为养子”?

段渝先生说:“楚人首领鬻熊西上岐山,往投周文王,告受册命,被周文王接纳为养 子。”
殷商末期鬻熊投奔周文王(约前1113--前1062年)。
《楚宝》:“鬻熊,……年九十始见于文王,王曰:‘噫,老矣。’鬻曰:‘使臣捕兽逐鹿已老矣,若使坐策国事,臣年尚少。’文王善之,遂以为师”。三百余年后,楚武王还自豪地说:“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

贾谊《新书》说,周文、武、成王三代都以鬻熊为师,问以国事。贾谊“三代都以鬻熊为师”之说不一定成立。但是鬻熊为“文王之师”的说法,多少有些依据。

《周本纪》:“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
《楚世家》:“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
《楚世家》:楚武王“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蚤终。

1976年陕西岐山凤雏周原出土的甲骨文。
H11:14:“楚伯迄今秋来西[?]王其则”;
H11:83:“曰今秋楚子来告父后□”…〔陈全方《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甲骨文概论》《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10辑;《古文字研究论文集》,1982年。〕

为“师”与为“子”,不能相混。
就“鬻熊子事文王”六字而言,解作鬻熊象儿子那样事奉文王,可以说得通。但这只是与“鬻熊”相关的资料中,唯一的“孤证”。若把各种与“鬻熊”相关的文献资料联系起来看,说鬻熊“被周文王接纳为养子”则依据不足。

◇虚假论据(逻辑错误)

段渝先生说“《诗经·大雅·嵩高》记述周宣王封申伯于申(今河南南阳东北),屡言其地为南国、南邦、南土。《国语·郑语》记载周王室史伯言于郑桓公曰:‘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韦昭注云:‘南方,当成周之南,申、邓之间。’可知国、邦、方上古可以通用,南土即指从丰、镐、成周一线以南到汉、淮一线之间的地带,这是周初分封在汉水中游至淮、汝之间各个诸侯国的所在。”

段渝先生自己界定,此章节讨论“西周初年楚国的疆域”。却采用西周后期“周宣王封申伯于申”等证词,此乃理由与推断不相关的逻辑错误(虚假理由),故其结论“西周初年的南土,尚不包括汉水以南和长江中游两岸地区”,不能成立。

西周中、后期楚国叛周,申伯在今南阳一带守卫周之南疆,对付楚国。此时周的南界后退到汉、淮之间,比周初之时已经大大北移了。

◇自相矛盾——“南土”包括汉水以南吗?

○段渝先生先在此章节开始说:“西周初年的南土,尚不包括汉水以南和长江中游两岸地区。”

○中间却说:“包括汉水以南”
说:“《左传》昭公九年记载:‘及武王克商,……巴、濮、楚、邓,吾南土地。’楚国成为周王室南土的一部分。”
说:“巴国地当庸国之西的巴山以北”——庸(今竹山)和庸西的大巴山都在汉水以南。
说:濮“在西周时代的南土有着广泛分布,襄阳以西到竹山以南和襄阳以东汉水东北岸及滚河下游一带,均当西周时代百濮的离居散处之地。”——襄阳以西到竹山以南”也在汉水以南。
又说:“上述表明,巴、濮、邓的地理位置,均在汉水中上游地区,位于大巴山和荆山以北,随枣走廊和大洪山以西。既然如此,那么与之并列,共同构成周初南土的楚国,自当立国其间,位于汉水流域中部,却不可能孤国悬远,南至于长江一线。”—— 大巴山和荆山都在汉水以南。
大洪山,虽在汉水以东,但是大巴山、荆山、大洪山都并列在北纬31度到32度之间。都是在所谓的“江汉之间”。
如果楚国在湖北南漳“荆山”,不就正好与大巴山、大洪山并列,共同构成周初的南土吗?
段渝先生为了掩盖矛盾,就说:楚国“不可能孤国悬远,南至于长江一线。”

○而在章节最后又说:楚国“不会远至汉水以南的南漳县境。”——南漳即荆山所在地。

段渝先生在论说西周初年的“南土”及“楚国的疆域”时,一波三折,自相矛盾。

《左传》曰:“及武王克商,……巴、濮、楚、邓,吾南土地。” 既然,“巴”、“濮”都在汉水以南,就不能说“西周初年的南土,不包括汉水以南”地区。

楚与巴、濮并列正好就在大巴山、荆山(南漳)、大洪山一线,根本说不上“孤国悬远”。相反百濮的离居之地,较楚国之地更南更远。西周初年的楚国,也许“不可能南至长江一线。”,但是,说楚国“不会远至汉水以南的南漳县境”,却没有可靠证据。

◇《牧誓》中的八国一半在汉水以南

“牧誓八国,庸、蜀、羌、髳、微、卢、彭、濮”臣服于周。八国之地望,学者意见不尽统一。一般认为,庸在湖北竹山,蜀在四川成都,羌在甘、青一带,髳在四川巴县(或山西平陆?),微在陕西眉县,卢在湖北襄樊-南漳间,彭在湖北房县(或四川彭山?或甘肃镇原?),濮在湖北一带。尽管其考证不尽可靠,但有一半(庸、蜀、濮、卢、髳?彭?)在汉水以南是没有问题的。怎么能说“西周初年的南土,尚不包括汉水以南和长江中游两岸地区”呢?

◇西周初年楚国的地理位置。

段渝先生说:“联系到有关史籍,如《史记·楚世家》、《韩世家》及《秦本纪》所载的秦、楚战地丹阳和《汉书·地理志》“弘农郡丹水”条、《水经·丹水注》、《读史方舆纪要》卷五一“丹水城”,以及《资治通鉴》卷三“秦师及楚战于丹阳”条下胡三省注等材料相互参验,丹阳既是丹水之北,则古荆山必当在其附近,位于今鄂、豫、陕三省边界汉水、丹水、淅水之间〔段渝:《楚地初探》,《民族论丛》第2辑;《先秦民族史专集》,1983年〕,而不会远至汉水以南的南漳县境。”[段渝《楚国疆域问题》]
段渝先生引证之文,都选自汉以后、符合其观点的资料,这些资料中,大多与“西周初年楚国地理位置”无关,因此论证没有说服力。

○商王武丁时期(约前13世纪),楚人已经居住在南乡“荆楚”之地
《诗·商颂·殷武》:“维女荆楚,居国南乡。”
段渝先生也说:“从总体上看,商文化的确已深入到汉、淮以南,并直接影响到长江中游地区,这是事实”;“从考古上说,长江中游两岸已发现不少商代遗存,如江西新干大洋洲、湖南石门、皂市、湖北黄陂盘龙城等等,固然可以证明商文化曾直达长江中游,在那里建立起商王朝的南土”。
既然段渝先生已经证明“商文化曾直达长江中游,在那里建立起商王朝的南土”。那么,《商颂·殷武》的“荆楚南乡”就该在“汉水以南和长江中游两岸地区了”。

○《尚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尔雅·释地》曰:“汉南曰荆州”。《周礼·职方》曰:“正南曰荆州”。汉《孔安国传》:‘北据荆山,南及衡山之阳。’相传卞和得璞于楚荆山,即此”——看来“古荆山”,在“荆州”北部、汉水以南(今湖北南漳)古人并无分歧。
《左传》“熊绎辟在‘荆山’”与《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的“荆(山)”,应当同指湖北南漳之荆山。荆山属山林蛮荒之地。不大可能指淅川平原之地。
段渝先生说:“丹阳既是丹水之北,则古荆山必当在其附近,位于今鄂、豫、陕三省边界汉水、丹水、淅水之间”。
请问“今鄂、豫、陕三省边界汉水、丹水、淅水之间”,何处有“古荆山”?

○《墨子·非攻下》有“昔者楚熊丽始讨此睢山之间。”
熊丽所居之“睢山”,在荆山北麓,今湖北南漳西北李庙镇“南条荆山”主峰“睢山”,它与其西的“荆山”主峰(聚龙山)相距约七十里。熊丽可能居“荆山”与“睢山”之间。

○历史上楚国的疆界变动很大,从前11世纪末“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的山林僻壤。到楚成王时“楚地千里”。但是,从西周早期成王盟诸侯于岐阳开始,楚人必须向周王进贡的祭礼用品“包茅”却一直未变。前656年齐侯以诸侯之师伐楚,借口之一就是“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
“包茅”乃南漳“荆山”之特产。不当出于“今鄂、豫、陕三省边界汉水、丹水、淅水之间;不会出于陕西商县,更不会随“楚国势力南渡汉水后移植而去”。

总之,早在殷商时期,楚人已经居住在江汉之间的南乡“荆楚”之地,周成王名义上封熊绎子男之田,仅“方五十里”。而熊绎是在自己活动的地盘上接受成王之封的,楚人实际控制的湖北南漳荆山及附近地区,要大得多。

二、周昭王时期楚国的疆域

◇昭王“先伐楚;后涉汉”的问题
古本《竹书纪年》曰:“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咒。”
因为西周初年楚国位于汉水以南的荆山。故昭王先伐汉南的“楚荆”,然后再“涉汉”北归。——非常顺理成章。

段渝先生却解释说:“昭王伐楚而后涉汉(不是济汉而后伐楚),说明此时楚国尚在汉水中游以北。”
按此解释“昭王先伐汉水以北的楚荆,然后再向南“涉汉”。这样在行文上既没有交代“涉汉”的原因,又没有表明 其后的结果。那么“涉汉”以后,昭王到哪里去了呢?他北归了吗?
可见,段渝先生的解释,顾此失彼,不能融会贯通。

◇杀鸡用牛刀的问题
段渝先生说:“十九年,昭王以六师之众南逾汉水。倾宗周之兵悉数南下。用兵规模如此之大,如果说仅仅针对‘子男五十里’的楚国,真是杀鸡用了牛刀,太不相称。”
请看“周昭、穆(约前976-前922年)之时”楚国之实力。
《后汉书·东夷传》曰:“后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偃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穆王后得骥騄之乘,乃使造父御以告楚,令伐徐,一日而至。于是楚文王(可能是楚王熊艾,误为文王?)大举兵而灭之。偃王仁而无权,不忍斗其人,故致于败。乃北走彭城武原县东山下,百姓随之者以万数,因名其山为徐山。”
《后汉书》之“偃王仁而无权,不忍斗其人,故致于败。”乃托词也。而且与前文“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矛盾。——徐偃王“行仁义”。可以主动“伐宗周”,反到不可以保家卫国?
周穆王“畏其方炽”的徐偃王,楚国出一兵就被消灭了。楚国还是“鸡”吗?

◇“昭王南征是否仅楚一国的问题”。
古本《竹书纪年》: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 昭王末年,夜清,五色光贯紫微。其年王南巡不反。”
段渝先生说:“由此可见,昭王十九年亲率六师之众南征,必不是仅仅对付一区区楚国,当是征伐部众甚多,地域甚广的南方诸国,故以直逾汉水而南。对于此役,《纪年》只是提到‘丧六师于汉’、‘王南巡不返’,却只字没有提到伐楚荆,同十六年的记载颇不一致,原因就在于昭王十九年所伐是南方其他较强方国或族类的联合,而不是专伐楚国。”
《竹书纪年》昭王“十九年”的确“没有提到伐楚荆”。
但是昭王之时周之南疆,除了“楚荆”以外,何来反叛周朝的“其他较强方国或族类的联合”?段渝先生能不能提供一点文献资料依据,证明确有这个“较强方国或族类的联合”?

关于“昭王南巡不反”。《吕氏春秋.音初》云:“周昭王将亲征荆,辛余靡长且多力,为王右。还反涉汉,梁败,王及祭公抎(陨)于汉中。辛余靡振王北济,又反振祭公。周公乃侯之于西翟,实为长公。”[P38]
《吕氏春秋》明言“周昭王将亲征荆”,并没有段渝先生假想的“其他较强方国或族类的联合”。又说“还反涉汉”。也就是说,先征荆楚,后北归“还反涉汉”,故“荆”在汉水以南。

◇“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的问题
段渝先生说:“《左传》僖公四年齐桓公使管仲问楚以“昭王南征而不复”之罪,楚使对曰:‘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从根本上否认与昭王殒汉有关。杜预注云:‘昭王时,汉非楚境,故不受罪。’”
段渝先生此引文说明两点。其一,管仲问楚以“昭王南征而不复”之罪,说明“昭王南征”是伐楚,不然就不会如此问答。其二,杜预说得对:“昭王时,汉非楚境,故不受罪。”——因为楚国当时在汉水以南,昭王“还反及汉”“陨于汉中”时,已经离开了楚境,故楚人可推委不知。
这里,段渝先生“当时楚国的疆域还局限在汉水北面”的论断,同样不能成立。

◇静方鼎的“南国相”证明周昭王时期的疆域,达“长江中游两岸地区。”
1996年日本出光美术馆的《馆藏名品选》第三集,公布的静方鼎铭文曰:“隹十月甲子,王在宗周,令师中(及)静省南国相、设居。八月初吉庚申至,告于成周。月既望丁丑,王在成周大室,令静曰:‘司汝采,司在曾噩(鄂)师。’王曰:‘静,锡汝鬯[旗的反体]、[旗的反体]市、亲曰:‘用事’。静扬天子休,用作父丁宝[阝+尊]彝。”
静方鼎“南国相”之“相”即“湘”,在今湖南。证明周昭王时期周的疆域,达“长江中游两岸地区。”
静方鼎所记跨两年。其开头“惟十月甲子,王在宗周,令师中(及)静省南国相,设居”,在昭王十八年。“相”即“湘”,在今湖南。中和静的这些活动,都是为昭王南巡作准备的。铭文“八月初吉庚申至,告于成周。月既望丁丑,王在成周大室,令静曰……”写昭王十九年静返回成周向周昭王汇报南省情况。
静方鼎在昭王十九年,有扶风出土的“作册析方尊、方彝、觥”为证。作册析铭文:“惟五月,王在斥,戊子,令作册析贶望土于相侯,锡金锡臣,扬王休,惟王十又九祀”。其“相侯”即静方鼎所记“静省南国相”之“相”国之侯。[参考:中国先秦史论坛→先秦史研究→《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http:///bbs/dispbbs.asp?boardID=3&ID=3330]

三、句亶王的封地

《史记·楚世家》记载:“熊渠生子三人。当周夷王之时(约前885—878年),王室微,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杨粤,至于鄂。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及周厉王之时,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

○“句亶”转化为“巫诞”?
段渝先生按“声、韵全同,故得相通”,“音近相通”等方法,把“句亶”化为“巫诞”。
再推论曰:〖《盐铁论·险固》:“楚自巫山起方城,属巫、黔中,设捍关以拒秦。”方城为庸之方城,在今湖北竹山东南,可见从竹山县以南即称为巫〔52〕。《晋书·地理志》“上庸郡”属县有“北巫”,为今竹山县,证明从先秦至晋竹山均称为巫。竹山以东,过房县即是古夷水(今蛮河),正是廪君南迁所浮之水。廪君出自巫诞,诞为濮人,战国以前竹山一带恰是百濮活动的重要地域之一。不难知道,巫诞应指竹山一带,其地跨有今堵河中游两岸,正在熊渠所伐的庸之范围以内。《世本》熊渠长子康之康原作庸、康、庸形近,或许就是因为封于庸地之故。
由此可见,句亶即是巫诞,熊渠伐庸后将其地封以长子康、立其为王,所称句亶王实为巫地诞人之王。〗

“句亶”转化为“巫诞”既不是唯一的,又不是必然的。
同样一个“句”字,段渝先生转化为“巫”。而赵逵夫先生却化为“甲”。赵逵夫先生说:“‘句’、‘甲’均见纽字,为一音之转,句澨即甲水边。”[P9]

这类“声韵同,得相通”、“音近相通”、“一音之转”等“变通”之法,其主观随意性很大,不足为训。

段渝先生以“句亶”转化为“巫诞”为基础,再引用《盐铁论·险固》《晋书·地理志》等后人的论著去证明周夷王时楚国的地域。其可信性可想而知。

○熊渠长子“封于庸地”?
段渝先生说:“应当特别提出讨论的是长子康的封地句亶的地望问题。《史记·楚世家》集解引张莹曰:“今江陵也。”其说找不出任何历史根据,不足凭信。”;“巫诞应指竹山一带,……正在熊渠所伐的庸之范围以内。熊渠长子……封于庸地之故。”

张莹曰:“今江陵也。”虽说“找不出任何历史根据”,至少它符合《楚世家》“皆在江上楚蛮之地”。而段渝先生说,熊渠长子“封于庸地”,则更加“不足凭信”。因为夷王之时(约前885—878年)熊渠兴兵伐庸,不是“灭庸”。庸作为依附楚国的小国仍然存在。直到二百七十年以后的楚庄王三年(前611年),“庸人帅群蛮以叛楚”,才被楚庄王灭国。

既然庸国未灭,就不存在把长子康封在庸的可能性。

而且“封于庸地”之说,与《史记》“皆在江上楚蛮之地”不符。

《楚世家》:楚庄王三年(前611年),“是岁灭庸”。[.P329] 
《春秋左传》文公十六年:“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従楚师,群蛮従楚子盟。遂灭庸。”[.P171]
段熙仲《楚辞札记·伯庸即熊康》:“句亶即后来郢都所始,熊庸于兄弟行为伯,始封于郢”
《荆楚文化志》:“熊渠实行近交远攻。他在长江沿岸开拓了三块飞地,分别派他的三个公子去镇守。”[.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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