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教学目标评价 1.知识与技能 实施素质教育,对课堂教学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把知识的形成过程放在首位,使学生经历知识发生和发展的过程,获得具有生命力的、有用的知识,掌握具有可迁移的、生动活泼的知识结构。 (1)“感知、理解新知”的评价内容 为呈现新知能提供包罗新知的本质属性的感知材料;引导是否便于学生尽快进入新知的最近发展区,展开未知探索;教师的点拨是否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维碰撞,顺利完成认知的“同化”或“顺应”;教学辅助手段的使用是否有助于学生省时有效地发现和理解新知的本质。 (2)“抽象、概括新知”的评价内容 ①思维阶梯的设计有利于学生在探索新知本质的过程中,展开高效的分析、判断、推理、概括;并在归纳总结新知的过程中经历一个以具体思维为支柱,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又将已理解的抽象概念具体化的认知往返历程; ②学生对已概括的新知理解是否全面、深入;表述是否具体严谨;是否达到了课时教学规定的教学目标; 2.过程与方法 (1)学生学习的过程是否是建立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的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 (2)学生学习的过程是否是充满观察、实验、猜想、验证、推理与交流等丰富多彩的数学活动。 (3)学生学习的过程是否富有个性、体现多样化。 不同发展阶段的学生在认知水平、认知风格和发展趋势上存在着差异,处于同一发展阶段的不同学生在认知水平、认知风格和发展趋势上也存在着差异。 (4)学生学习的过程是否体现思想方法的渗透与形成,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是否形成初步的思想和方法,是否发展了学生的学习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课堂教学活动中,是否尊重学生,为学生创设一个宽松的数学学习环境及和谐的学习氛围,以强烈的责任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健全的人格影响学生,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大胆质疑。 (2)课堂教学中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积极探索,充满自信地学习,平等地交流,并通过相互合作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3)是否关注学习中认知、情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在学习素材的选取和呈现、学习活动的选择与组织等方面,激发学生情感,培养学习的兴趣,体验成功的喜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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