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社会风气放开,年轻人受到西方文化影响,喜欢追求标新立异。因此,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在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纹个身或者刺个字什么的。但是他们只是在自己的比较隐蔽部位或者手臂上纹身而已,但是依然不敢在脸上做这些事情。 纹身,虽然受到很多年轻人的热捧,但是在老一辈的人看来,依然一件不能够接受,而且很丢脸的事情。其实“纹身”这件事在中国早就有,而且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不过在古代“纹身”属于一种刑罚,主要用于奴隶的身上在秦朝的商鞅变法后,该刑罚开始用于处罚犯罪的贵族、大臣和百姓。 例如:有一次太子犯法,不便加刑,商鞅便把太子的师傅公孙贾黥面,以示惩诫。还有与韩信、彭越并称为汉初三大名将的英布也曾受过此刑罚。因为当时这种刑罚被称作“黥刑”,所以被世人称作“黥布”。 在古代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罪犯的脸上刺字或者符号,来惩治罪犯。一旦受过黥刑后,被黥在脸上的符号就会跟自己一辈子,而且一辈子都会被人看不起,讥笑,甚至连家人都会因为自己而抬不起头做人。 这种刑罚对男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对女罪犯。因为在古代女性的地位本来就被男性低很多,如果在受过此刑,那么简直生不如死。另外,由于古代卫生条件有限,给犯人黥面的工具不干净,很容易让犯人脸上被细菌感染,从而导致脸部腐烂。因此,在古代一旦女性被判处此刑,大多数都会选择一死,也不愿意受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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