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为什么她有死的勇气,却没有离婚的勇气?

 胡慧玲jlh38ard 2017-05-03


两个孩子一个2岁多,一个才几个月大。


这位母亲留下了长达15页的遗书,称自己28岁时因怀孕仓促与只相处3个月的39岁丈夫谢先生结婚,结婚后因家庭各种矛盾患上产后抑郁,而丈夫在婚后曾对她进行家暴,她与公婆关系也十分恶劣。


遗书中,女子多次表明自己与丈夫谢先生以及他的原生家庭三观不合,称“哀莫大于心死”。因“实在忍受不了”,她在离生日只有一周前选择结束生命,并带上一双儿女,“在我看来,孩子在一个经常吵架的家庭也不会健康成长。”(遗书请见文末)


特约撰稿 | 彭晓芸(媒体评论员,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在读


1月6日,湖南湘潭一位年轻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跳楼,分别为三岁和几个月的两个孩子,以及这位80后母亲,均殒命,留下一封长长的遗书。

 

在网上,搜索“母亲带着孩子跳楼”,会看到很多类似事件。而这一次,这封长长的遗书,引发了网上汹涌的讨论。

 

女性网友多表现为感同身受的同情,或庆幸自己抱定主意单身是多么明智的选择。女性网友的声音,更像是一场对婚姻体制的讨伐,对婚姻中女性所遭受盘剥的血泪控诉。


而一部分男性观察者则认为,这位母亲首先是故意杀人,然后才是世俗婚姻的受害者。还有一部分网友,第一反应指向“产后抑郁症”,认为“产后抑郁症”还没有引起普遍的认知和足够的重视。

 

这些言论都有其合理性,本文不打算讨论这个案例的细节,不对某一个具体婚姻的是是非非进行揣度,我关心的是,惨剧是可以避免的吗?

 

女性如果放弃工作且没有其它可持续的收入来源,进入全职妈妈的婚姻体系,唯一的身份是妻子、母亲,这时,她是不是就靠生儿育女、干家务“谋生”了?是不是就看丈夫这位“老板”的脸色过日子了?

 

我们可能需要分辨一个问题:男人女人们,究竟为了什么进入婚姻?也即是说,人们究竟是在使用婚姻的什么功能?这决定了不同人群在婚姻中的不同地位:有的主动,有的被动;有的占便宜,有的被占便宜;有的有情感满足和甜蜜,有的犹如行尸走肉……

 

如果我们去采访一定样本的已婚人群,可以听到各种答案:


因为父母逼婚,社会文化歧视“剩女”,所以经人介绍,匆匆忙忙结婚了;

因为彼此相爱,婚姻让人更有安全感,婚礼那么隆重,那么多亲友团盯着,一定会白头偕老;

彼此相爱,但爱情不需要婚姻的监控,仅使用婚姻的某些制度功能,诸如生育的法律通道、处理日常事务的法律便利,如果没有这些限制,完全可以不结婚;


男:找个人生孩子,不生孩子不结婚,赚那么多钱还有什么意义?男人养家天经地义,我不允许老婆出去工作;

女:趁着年轻,找个经济实力雄厚的男人,嫁得好比干得好实在多了,工作多辛苦啊,我喜欢在家里带孩子,何况还有保姆呢!

 

个体总是千姿百态的,我们无法穷尽人们结婚的各种不同动机,但婚姻的社会文化土壤和制度设计,却是一个公共议题。

 

不得不说,中国的婚姻文化是极为畸形的,它停留在农耕文明时代。一位观念颇为新潮的80后新女性,最终仍然不得不妥协于这种文化,深陷其中犹如溺水,连到哪里找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都无能为力,只剩下最原始最暴烈的报复与毁灭。

 

你尽可以痛斥这位80后妈妈自私、残忍、愚蠢,但这显然无济于事,要问的是,这是何等顽固野蛮的文化,才能令受过高等教育的新女性如此恐惧?有死的勇气,却没有与这种文化抗争的任何力量?

 

在她溺入婚姻的沼泽三年中,竟没有任何一个可供求助的援手?而所谓的娘家,她的母亲也眼睁睁地看着女儿挣扎,只能劝她隐忍以求保住婚姻?

 

“保婚姻”文化的强大压迫力,像鸦片一样吞噬着一代又一代女性的心灵。我们曾经以为已经远去,却一次次在各类惨剧中再现。这不得不使人追问,它仅仅是一种文化惯性吗?还有其他因素合力把婚姻中的女性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吗?

 

制度设计的种种缺陷,恐怕难辞其咎。


中国的现行婚姻法,是一部比西方国家还激进主张男女绝对平等(注:绝对平等不等于“性别公正”)的法律。男女平等的理想模型,被至上而下地推行到司法实践当中,远远超过单身妈妈独立生存的平均水平。简单举一点,西方发达国家尚且有男方支付给离婚女性的赡养费的制度,而在制度设计的中国逻辑里,早已把男女的社会生存状况预设为完全均等的。

 

这时,这位80后母亲就基于恐惧和焦虑,丝毫不敢设想离婚的可能性。她认为,由于自己没有工作,将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离婚大战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法律规定,抚养权的判决优先经济条件更好的一方。

 

但是,似乎没有任何人告诉她,两岁以下儿童,如果母亲没有严重失职,是优先由女方抚养的,此外,考虑尽可能保持未成年人生活的稳定性,孩子此前跟谁共同生活,由谁养育,都是重要的裁定因素,譬如,湘潭案例中,女方的母亲一直在帮忙带孩子,那么,这也会成为优先判给女方的条件之一。

 

但这位年轻妈妈还没有进入离婚程序,甚至连离婚的可能性都完全抹除,就已经被自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不利处境吓晕了。更为隐秘的心理基础,还可能是对自己单独带着两个孩子的单身妈妈生活,完全没有任何信心,认为这种生活简直“生不如死”。

 

这时,困境出现了,自愿进入婚姻的女性,却无力承受婚姻仅仅是一种契约的解约可能。


可以说,除了制度设计的缺陷——未能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未能考虑女性承担生育职责的价值,女性在进入婚姻时,个体也存在着极大的盲目性。

 

这种盲目性,既是逼婚文化的裹挟,也是女性个体成长中的一个巨大的陷阱:她们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哄进了婚姻,却从来不面对婚姻的本质,不考虑婚姻的契约特性,拒绝事先考虑并承担解约的可能性及其后果。

 

这意味着,这样进入婚姻的个体,实际上是无合同履行能力的残缺人格,在生命伦理的意义上,她们也是不具备生育人格的“病人”。然而,遗憾的是,婚姻的准入门槛极低,生育也从来没有驾驶执照,儿童的生命权在此类悲剧中,成为了某种劣质婚姻文化的殉葬品。

 

一方面,我们呼吁制度设计为承担生育功能的女性个体兜兜底——兜底的意思就是制度保障不是为大明星王菲这样的女性服务的,而是需要考虑湘潭案例中这一类陷入绝望的女性,也不是激进地追求毛时代遗留下来的不健全的生理绝对平等;另一方面,在具体法律条款、福利制度没有任何改进的情况下,人们并不会停止使用婚姻这项社会制度,这时,个体就有必要审慎认识婚姻:如果你害怕离婚,就请永远不要结婚;如果你害怕成为单身妈妈,就请永远不要生育孩子。

 

上述告诫也许显得过于冷酷理性,略微温情一点的说法则是:如果你不是一个精神上强大到完全自主的女性,请不要轻易封闭自己的生活圈子,更不要因为进入婚姻、家庭生活就只面对丈夫孩子公婆爹娘。这样的人际格局,是极为危险的,如果他们碰巧就是“保婚姻”文化的誓死捍卫者,那么,一旦遇到三观不合的结婚对象,你无疑等于早早将自己沉潭溺死,连试错的机会也没有。

 

世界这么大,网络如此方便,那么能写会道的你,不该只有柴米油盐,爱看外国电影的你,即便活在湘潭那样的小城市,也可以和北上广乃至国外的男人女人们产生精神上的联结,构筑你的价值共同体,壮大自己逃离的力量,而不是成为“剩女歧视、男权文化、市侩婚姻”的牺牲品。


遗书长达15页,很多人都能从她的描写中看到自己日常生活的影子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