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例 回 顾
丽莉老师解析 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未将年终奖金纳入工资的范畴,未强制规定必须发放人单位设立年终奖。 企业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或者合同明确奖金的支付人员范围和支付条件,避免让“年终奖金”失去应有的奖励作用,成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 因此,针对年终奖金明确一套稳妥合法的计发条件是关键。 丽莉老师一点通 一、关于提成的设计方法 提成是根据工作业绩的奖励,也需要进行明确规定,以防出现劳动纠纷。 约定提成的技术形式以及计发方式,并将制度公示给员工,防止因约定不明或者产生歧义而发生风险。 表单中包括员工已签合同名称、合同额、回款额、回款比例、提成比例、提成金额等,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比如提成奖金需要在回款后计发方式,如果劳动者在未回款也即条件没有达到时就辞职,公司将不予支付提成款,公司主张在回款到账后再行支付,但在诉讼中,用人单位需要有证据证明回款真实情况,如银行的转账记录。 二、关于年终奖的设计方法 1) 直接约定在工资构成中直接在劳动合同里明确“年收入为13薪”。 2) 如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年收入为“13薪”,应视为员工工资,依照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长按比例获得年终奖金,无论约定是否在职均不得影响年终奖的支付。【实操中丽莉老师不建议劳动合同中直接写年收入**万元,或者“13薪”】 1) 明确规定在发放年终奖金当月仍在职的员工,才有权获得该奖金,为年终奖金的发放设立了限制条件。 2) 如果规定年终奖仅发放给核算时仍在职的员工,则属于附条件的奖励金,年终前离职的员工无权要求年终奖,视为放弃了年终奖金。 1) 根据年终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获得年终奖金等。 2) 如果按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支付支付年终奖,则为年底绩效奖,年度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底前离职的员工,因为工作未满1年,没有考核结果,因为无法发放年终奖。 三、关于提成和年终奖设计的原则 企业可以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的方式来进行,也可以直接在与员工签订的具体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建议在规章制度里面进行规定。 企业应明确年终奖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如为鼓励员工在新的一年中创造更大的价值,企业有权根据经济效益,对上年度正常出勤的员工,并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在下年年初发放年终奖。 四、示范 1. 每周公益分享犀利、精辟、有价值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 2. 每周五线上课堂精彩直播; 3. 每月组织高品质的线下活动,致力于为人力资源经理人提供最前沿、最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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