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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和李斯师从儒家荀子,为何最终却成为法家代表人物?

 慧然 2017-05-05

韩非和李斯师从儒家荀子,为何最终却成为法家代表人物?

能否认为在战国末期法家思想比儒家思想更容易为统治者接受,韩非李斯投其所好,故而钻研法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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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为什么荀子是儒家代表?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崩坏而百家争鸣,生活在那个时期的思想家的经历、思维不可能是单一的,但肯定偏重于某一家的思想。《韩非子》的《显学》篇:“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会胡仲良氏之儒,有也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 学术界一般认为“孙氏之儒”就是以荀子为代表的一派。荀子是战国晚期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继承了孔子的治学传统,是儒家经学的主要传播者之一。在政治思想上发展了孔子的“礼学”,倡言礼法兼治;哲学上主张“天人相分”,“制天命而用之”;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一点与孟子截然相反);强调后天学习的重要性。可见,荀子的大部分思想属于儒家范畴(这其实也是荀子自诩、后人默许的)。然而荀子提倡礼法兼治,与孔、孟相比,荀子的思想则具有更多的现实主义倾向。他在重视礼义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强调了政法制度的惩罚作用。这与法家提倡的“以法治国”大同小异。
  2. 为什么韩非、李斯是法家代表?韩非师从荀卿,但思想的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名法术之学”(申不害主张君主当执术无刑,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所以申不害的理论称为“术”。商鞅的理论称为“法”。这两种理论统称“刑名”,所以称为“刑名法术之学”),“归本于黄老”(指韩非的理论与黄老之法相似,都不尚繁华,清简无为,君臣自正),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成为战国末年法家之集大成者。《史记》记载李斯“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俗话说,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韩非、李斯同门师兄弟,可以想象当初一起跟随荀子学习时的情景,讨论下学术、交流下思想、吹吹牛逼、畅想下未来,二人估计还是很谈得来的,而且都对荀子思想中的“法”的成分特别感兴趣,久而久之,便有了自己的思想认识。
一事無成。

所謂諸子百家,其實只是後人將先秦諸家學說分門別類。例如孔子為儒者,後來繼續他學說的人,大多都被分類為儒家。

荀子是當時的大學者,更是當時先秦諸家學說的集大成者,作為他的學生,又身為韓國宗室貴族,韓非自然有機會博覽群書,或在更早時候就接觸過刑名之術。韓國當時為戰國七雄中最弱小的國家,韓非急於強大國家而看重商鞅的學說,也是情理之中。

所以韓非並不是師從儒家,然後成為法家的代表人物,正確點來說,他是師從荀子,所以他吸收、繼承了部分荀子的理論和學說,再把商鞅、申不害、慎到三人的學說來一個總結。

在自己以前的一篇读后感的基础上来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讨论这个话题的动机来源,就是在于分别儒法两家的核心区别。我曾思考儒家和法家的核心思想的差别究竟在哪里?是在一个满口仁礼,一个满口术法么?我不这么认为。

有些人会觉得义(这个词不好解释,我甚至觉得无法原汁原味的翻译成英文,大致就是“不论代价的所应该做的事”)和法会是冲突的——如果与我以大恩的恩人面临死刑,我该去劫法场么?实际上这应该是否定的(前提是法是正法,判罚执法也毫无缺漏)。孔子强调仁义礼,孟子强调仁义礼智,仁首先是第一位,而只有秩序以及规则才能够给予广泛的民众以广泛的自由与安宁,这正是大仁之所在,这正是大义之所在,故而法场不可劫(当然,人生会遇到矛盾,甚至是无法解决的维谷,这正是人的局限性,孔孟的“为亲隐”,便体现了“权”的艺术,背着老父隐退深山之中,一辈子远离人世,确实是大仁大义与小仁小义两全了,大节小节俱不有损,方是最好的结局)。

这样看来,儒家与用法并不违背。

荀子的儒家法古,韩非的法家讲究历史的进化论,貌似这是儒法的差别,但实际上孔孟却不是盲目的法古者。中庸所载孔子有言“吾说夏礼,杞不足征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这说明从周礼是孔丘比较后的选择。以及我之前在总结儒家四书中的考证(引用自第二十一篇)“而儒家本身是讲究变化和革新的,大学有言:“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惟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明确的表现了儒家是在固守“根本的仁”的基础上追求变化的。中庸记载孔子说:“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鼮及其身者也。”,翻译过来就是“生在现在,却要盲目的使用过去的方法,墨守以前的陈旧道路,这种人一定会招来灾祸”。可见儒学根本就不是盲目,守旧而僵硬的学问。”可见这亦不是儒法的差别。

那么儒法差在哪儿?儒家谈仁,谈道德,法家在此也不反对——用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大仁,为了治天下,为了民众与君王都过上好的生活。

这里窃以为差别就在于儒家与法家对于人的定位认识,以及对于改变人的手段选择。

孔孟的儒家认为人是性善的(事实上用性善或许不是很贴切,孟子说人有四端,有恻隐之心,这是所有名为“人”的生物所共有的心灵力量),道德的来源是人的内心,而不是可以向外求,或者以外物进行“规定”的。礼是君子对于自己对于国家社会的一种约束,但是“绘事后素”,礼是仁的实现手段,毕竟是不等同的。然而,荀子认为人是性恶的,人的道德是靠着人的智慧所进行后天的“改良”所得到的(这里引用荀子,有些人可能觉得突兀,因为传统而谈,荀子被认为是儒家的道统继承人与发展者,但是很遗憾,一读《荀子》,其见解与孔孟表面相似,实际差别甚大,他的两个得意弟子韩非,李斯都是法家集大成者不是没有原因的)。故而,明朝的王守仁的心学与孔孟反而更为相应——向何处去问标准?向何处去求道德?向良心所在处。

这一点差别是极大的差别,这直接决定了所使用的手段的“方式”与“轻重”。荀子隆礼到了极致,将礼捧到了极高的地步——他认为仁礼是互为表里的,一个人内在有仁,外在一定有礼,反之亦然(我们看到这就不意外将来会有二程与朱熹的压抑人性的“存天理,灭人欲”,以及宋明礼教的一些“吃人”的刑罚,毫无疑问这与孔孟的要求大相径庭)。孔子的仁讲究的是“恕”,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反对刑罚,但是讲究对人轻罚,对己严苛——因为道德的提升必然来自于自我内在的觉醒以及要求,你无法去强制“提升”他人的道德水平——用不宽容去求取宽容,岂非南辕北辙?

法家在此就不同了。他们认为道德的来源不是普通人的内在力量与自我的觉醒,而用“智慧”来发现以及规范(这里或许较难理解,譬如我认为为国家拼命工作会让国家社会变得更好,我们就是“发现了道德”),那么用“严法”就有了理论上的立足点。

说到这里,我并不是反对法家的学说,实际上我很认同法家学说治国的能力,而且法制确实在绝大多数时候都要比德治更加有效(请容许我用“绝大多数”,人总是需要一些理想主义——有时带有一些空想的理想主义,譬如乌托邦,总是这么的美好)。孔孟的理想主义在于孔孟充分的肯定了人的内心力量,对于我们的族群有着充分的期望与信任,虽然现实总是让人失望——人人都有着恻隐之心,但是人的底线又常常对孔孟的期待施以嘲讽(最近无数次看到老人中年人碰瓷,假摔,或者诬陷帮扶者的新闻)。荀子以及韩非对于凡夫的自我约束的能力完全不抱希望,故而他们推崇强制的法,而后者更是强调“冷酷”的“术”(善哉用术,就像是爱情往往经不起那些主动的“考验”,不过用术者若不是有德之人,则为祸矣)。

所以,总结一下,孔孟的儒道是提升道德的真正正法,是自我要求的良方,但是对于无法将全人类中的大部分变成道德高尚的人的事实,我们也需要遗憾的正视。法家的理论则是基于对于人性负面的充分了解下所采取的措施,也是好的。唯一的问题,或许在于我们必须使“法律”的要求不能过高,如同烂铁经不起狠锻,过高的甚至是不合适的伦理束缚对于广大的人群只会是一场灾难——让崇尚圣的去追求圣,也给予凡夫正常生活的环境,揠苗助长非是仁慈,而是作恶。

爱思考的大学生
荀子就像儒家和法家的一个过渡 他认为人性本恶 这也是法家的基础之一
匿名用户
匿名用户
荀子强调礼,法是礼的延伸。如何保障礼便是法,韩非李斯实践并拓展了老师的学说。
绅士求诸己
因为他们老师过渡了……当年荀子可是走的外儒内法的路线
历史与文化爱好

所谓道德礼法,道和德都是从人的内心来约束自己,而礼法是用外界的意识来规范人的行为。由此可知,道德相似,礼法相近。

从另一方面说,道和德是人对自身精神境界的提升,礼和法都是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手段。韩非、李斯从礼而推出法,当然很正常。

其实,韩非和李斯之所以成了法家的集大成者,不仅由于时代的变化,也因为他们两个在荀子门下学习的结果。自始至终,法家就是从儒家中独立出来的,商鞅如是,李悝如是,而李斯韩非亦如是。

李斯及韩非的法家学说,最大的接收者是秦,嬴政。嬴政得到李斯的辅助, 统一六国,征北胡,平南越,开创了中华新时代。回归到法家学说的发展历程,荀子提出观点,韩非李斯实践完善。

前端开发工程师
关于荀子到底是儒家的还是法家的,这事本身就是有争论的,荀子认为人性本恶.
荀子是从人性的流弊来谈管理,孟子是从人性的源头谈管理,到今天为止,高下立判,一个事倍功半,一个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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