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午,国务院对外发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二零一七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提出了: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此举可谓打破了几十年来医院所沿用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对医护人员来说显然是重大利好! 国务院指出,这项任务的负责部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长期以来,医护人员薪酬分财政拨款(工资)一部分和医院奖金(绩效)另一部分组成。由于公立医院性质为差额事业单位,和全额事业单位比起来,财政工资不仅不能全额拨款,薪酬总额还受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的限制。 此番国务院明确提出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则意味着并清晰地向外传递出两点信息: 第一:医护人员薪酬中财政拨款部分要提升。目前医护人员薪酬中财政负责拨款的部分极低,今年的改革这一部分能提升多少,还不得而知。有人说希望能和公务员的水平一样。其实,我觉得要明显高于公务员的水平。原因很简单,因为医护人员承受的压力和风险远远高于其他职业,包括公务员。 第二:医护人员薪酬中奖金绩效部分要提升。国务院在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在今年九月底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协调推进管理体制、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 可以看出,取消药品加成是一项综合改革,其包含了医疗价格改革和药品流通改革。外界始终有一种观点,认为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会亏损,医护收入会减少。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出现这种错误的现象完全是由一些地方政府不作为所造成的。为什么? 因为取消药品加成与医疗价格改革和药品降价相结合。只要把药品虚高的价格降下来,就会为医疗价格改革腾出空间,把长期不值钱的医护的技术价格提上去,逐步改变医比物贱的扭曲的价格体系。最终受益的是所有医护。如果地方政府敢于挥刀自己的药品招标平台,把攀附在药品这条利益链上的吸血鬼清出去,大幅挤压药价虚高的水分,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绝对不会亏损的,医护人员的绩效奖金收入是绝对会提升的。 为保证今年的医改任务真正执行并落实下去。国务院还提出,推动各地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一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并建立将医改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等约束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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