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天药业”)于2014年10月23日在新三板挂牌,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因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IPO申请并获受理,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8日起暂停转让。 2017年4月28日,新天药业取得核准IPO的批复,并于5月8日进行网上发行。在IPO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关注了:
一、挂牌以来的交易概况 保荐机构和律师在回复时,首先描述了挂牌以来的交易概况,为后面的核查做一个背景介绍。 公司股票在暂停转让前的挂牌转让期间,共有41个交易日发生了交易,成交数为8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成交金额1,795万元,全部交易的成交均价为22元/股。上述交易中转让最高价格为2014年11月21日的39元/股,最低价格为2015年3月23日的16元/股。 通过这些交易,共有21名挂牌前的老股东进行了股份转让,其中有6名股东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予以转让,不再是公司股东;同时新增了33名股东。 这段描述看似陈述客观事实,平淡无奇,但其实首先给读者传递了一个让人放心的信号:我这里没有那种1元、1毛、甚至1分的异常交易。如果有,后面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的核查工作可能会更加繁琐。其次,为后面的核查划定了一个范围,就是这21名老股东和33名新股东。 二、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到哪里去? 在介绍完背景后,保荐机构和律师回答了三个问题:在所有的这些交易中,交易双方都是谁?新股东从哪里来?老股东到哪里去? 1、你是谁? 对于21名老股东的身份,无论企业是否在新三板挂牌,都需要进行核查,这里就不展开了。 对于33名新股东中的32名个人股东,通过股东名册可以拿到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方式;对于1名法人股东,可以通过工商系统查询到股权结构、住所和经营范围。 首先,对新股东的基本资料进行分析,分析的内容没有披露,但猜测不外乎关注从姓名上能否看出与老股东的亲属关系(比如两者姓名的第二个字相同、或姓氏都较罕见),从住址能否看出与老股东的亲属关系(两者住址一致或相邻)。然后,由老股东及IPO各中介机构的经办人员出具声明,说这33名股东中,除1人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秘外,其他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与各中介机构经办人员没有关联关系,交易过程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2、你从哪里来? 保荐机构和律师还根据股东名册上的联系方式,对新股东进行了正面接触,询问其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并与交易数据进行核对。 33名新股东中,有10名股东没联系上;有2名股东联系上了但是没有提供交易时间和交易价格;有2名股东只提供了交易时间或交易价格,其余19名股东提供了完整的交易时间和交易价格,即某年某月某日,在什么价格买入多少股。然后,保荐机构和律师去行情软件里面找,看当天是否在那个价格存在那样一笔交易,验证新股东提供的信息。 交易方式方面,有1名股东系司法划转,其余均系通过交易系统买入。 3、你到哪里去? 保荐机构和律师还让老股东对卖出股票的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包括交易方式,是否系真实意愿表示。 21名老股东中,有1名股东因去世未能出具说明,1名股东系司法划转(与新股东对应),1名股东系通过指定交易对手的互报成交确认方式交易(控股股东向财务总监兼董秘转让),其余18名股东均为未指定交易对手的定价委托交易。 通过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了意见:
三、讨论 1、如果真的有价格异常的交易怎么办? 实务中,新三板按1元、1毛、甚至1分交易,通常是老股东出于避税或规避限售的考虑,因此对手方一般都是关联方。这个只要如实说明,新股东承诺参照老股东进行限售,应该不构成实质性障碍。如果不是关联方,那要论证不存在利益输送就有难度了。。。 2、做市方式转让的怎么办? 由于新三板在协议转让方式下,可以以指定交易对手的互报成交确认方式交易,这实际上和非挂牌企业的股权转让没有区别。既然一直以来对于非挂牌企业的股权转让,交易对方情况、交易合理性和定价都是关注重点,那么对通过新三板的协议转让进来的新股东,也要求比照进行核查,反映出审核思路的一致性。 如果是做市转让,交易双方无法直接交易,利益输送的可能性低,所以不会问这个问题,而是会关注三类股东的情况。 如果是协议转让,但交易比新天药业活跃,可能新增股东很多很多怎么办?——还能怎么办?该怎么办怎么办呗。 3、新股东收成几何? 在新三板市场寻找有IPO潜力的标的进行投资,在IPO后高价卖出,享受不同市场间的估值差,是本轮IPO提速以来逐渐流行起来的无风险套利模式。那么,在新天药业挂牌期间进入的新股东,这笔投资收成如何呢? 自挂牌以来,新天药业的股本未发生变化。新天药业IPO的发行价格为18.41元,相对于挂牌期间的成交价格(16-39元)处于较低水平。当然,新天药业上市首日肯定会上涨44%,达到26.51元,然后再4个涨停即可达到39元左右。从目前的情况看,涨停超过4个还是大概率事件,因此这些新股东账面上还是可以赚钱的——之所以说“账面上”,是考虑到这些股东上市后有一年的锁定期,锁定期满时的股价是什么水平,能否赚钱,就不好说了。而且,这些股东从买入到卖出,持股至少也将近三年。三年时间,这样一个结果是否满意,大家自己有自己的评价。 我们再回头看看新股东的买入价。新天药业2014年度的EPS为0.62元,新股东的买入价在16-39元之间,对应PE25.8-62.9倍;平均买入价22元,对应PE35.5倍。有IPO预期的新三板公司估值水平,已经与交易所市场没有什么差别。幸好新天药业成长性好,到2016年度EPS已经上升到1.07元,否则遇到利润原地踏步甚至下滑,新股东就很难赚钱了。 我们讲,股价=EPS*PE,因此买卖股票赚钱,从基本面角度看,要么靠利润增长,要么靠估值提升。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国内很多买方是在赚估值提升的钱,尤其是利用跨市场间的估值差异套利:PE基金靠一二级市场的估值差,新三板投资者靠新三板与交易所的估值差;有的上市公司做并购,实际上也是看中了一二级市场的估值差。对于利润增长,它是缺乏研究能力的。 本轮IPO提速,背景非常复杂,比如脱虚向实、发展直接融资、去杠杆等,但它的一个结果,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就是降低了二级交易所市场的估值水平。在这种大趋势下,利用跨市场间的估值差异赚钱将会越来越困难,投资行业将加速分化。 华丽的分割线下,简单说几点关于新三板“转板”的看法。 1、转板是极不专业的表述。新三板挂牌企业去申请IPO,在目前的制度和实践中,与非挂牌企业申请IPO,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差异。站在中介机构的角度,新三板挂牌企业的IPO项目,除了因本文谈到的新增股东问题,以前文中谈到的信息披露差异问题,以及三类股东问题,导致核查工作量更大以外,与其他IPO项目也没有实质上的差异。转板,目前仍然只是套牢于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和希望走捷径进行制度套利的挂牌企业的一厢情愿。 2、目前没有看到挂牌企业的IPO审核存在绿色通道。经常看到有的文章做喜大普奔状,说某新三板公司从申请IPO到过会仅用了多少天。这个高中生都知道,做实验要有参考系,只要看看其他非挂牌公司用了多少天就知道了。去年IPO提速以来,排队时间普遍缩短,尤其是创业板,没有实质性问题的项目都可以一年左右过会,与是否挂牌无关。 3、没有证据表明挂牌企业申请IPO更容易通过。去年IPO提速以来,新三板挂牌企业安排上会的8家,过会6家,凯伦建材暂缓表决,族兴新材上会前一天撤材料。当然,样本数比较少,不能用75%直接与非挂牌企业的过会率对比,但至少可以说,挂牌身份不是免死金牌。有的公司如果没有去过新三板,说不定还可以IPO,去了新三板,反而就不可以了,或者要推迟两三年。这里面的酸甜苦辣,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相似文章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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